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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访民巩进军否认杀保安 称被刑讯逼供(图)
【人民报消息】2013年11月上旬,鹤壁市访民巩进军在北京上访期间,被截访人员强行送往马家楼访民接待站,11月14日又被居住地政府派出的截访人员强行押回。途中,在河北省深州境内与保安发生冲突,导致命案。起诉书被指其用刀具刺保安员致死,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于2015年2月11日上午,在深州法院开庭。 巩进军委托刘书庆与蔺其磊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巩进军被八个截访人员强行带上车辆,回押途中,曾被彻底搜身,身份证等所有物品都被抢走。路上不给吃饭、喝水、不让上厕所。凌晨两点发生血案。 刘书庆律师当晚休庭后告诉记者,上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要求法庭播放巩进军被公安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 「但是他们只提供了一份,这一份还放不开,没有办法播放。后来我们就对当事人进行询问,问了一些问题。下午我们质证,也有几个证人出庭,明天继续庭审。」 刘律师说,在证人中,无人见到巩进军用刀刺向保安员。 「在出庭作证的人中,没有找到一个人对此出庭作证。」 现场人士还称,2月11日早晨,深州警方出动100多人到场戒备,来自各地的50多位访民要求进入法庭旁听,被阻止。经过辩护人刘书庆和蔺其磊律师力争,法院最终允许8人旁听,其中包括被告人的3名家属。 河南维权人士王译说:「3个家属,其中一个是巩进军的弟弟巩波,他是作为公民代理,替他哥哥辩护的,另外两个是他的妻子和姐姐,公民加上3位家属是8个人旁听。」 2月12日,巩进军案庭审进入第二天。 被告人巩进军的弟弟巩波2月12日对记者表示,法官传召三位警察出庭,回答被告及律师提问是否对访民刑讯逼供,但大多回答「不知道」或「记不清了」,其中一位叫赵晓阳(音)的警察被问及为什么2013年11月15日早晨4点,把巩进军带到公安局,却到当晚10点40分才开始审讯。 巩波说:「赵晓阳警官回答是,因为巩进军前期不配合我们办案,所以审讯时间才晚了。(问)为什么到晚上10点多,又配合了他们办案?按你说的是巩进军对这个案件,一开始就供认不讳,为什么还说他不配合他们办案机关办案?」 也是巩案诉讼代理人的巩波说,出庭作证的三位访民也在庭上指控,受到警察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而他的哥哥受酷刑后,在警方准备好的口供上签字。 他说:「在法庭上出示的一些我哥哥的口供,全是假的,全是非法的,和他正常的签字明显不一样。如果受过刑讯逼供以后,手是发抖的签字,后来写的东西的签字,前期和后期有明显的对照。他(巩进军)表述是受到严重的刑讯逼供,不签字就用电刑、又夹你的手,夹你的脚,再打脚铐,站不能站,坐不能坐。为了保护自己不被他们打死,在他们做好,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实际上,这个案子根本不存在我哥哥用刀刺伤或者刺死人。」 巩波表示,到目前为止,公诉人及警察无法证明刀的真正来源。公诉人甚至无法证明保安员死亡时间。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一份证明政府人员雇佣黑保安的材料。 巩波说:「今天上午,公诉人出具了一份鹤壁市山城区主管信访的领导,名字叫赵秀山,他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了是他雇佣的这批黑保安,雇佣了多少人,他不说,只说雇佣了黑老大,这一次押送这4个人,支付给黑保安一万两千元钱。」 辩护律师刘书庆2月12日对记者说,保安员非法羁押访民已经构成犯罪。 记者:他们有没有证词? 回答:除了被巩进军控制的人,其它人都没有找到。本来应当能找到,因为(案发)车主管某是有联系方式的,车号可以查出身份信息,保安都是车主管某找的。但是他们没有找管某做笔录,公安机关办这个案子相当粗糙,好像故意在隐瞒什么。 庭审于当晚5点多结束,法官择日。巩进军在最后的陈述中对政府雇佣黑保安押送访民提出谴责,还说自己是一名受害者,如今却被起诉。案件涉及公权力是否被滥用,引起社会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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