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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判前夕 一律師主任強姦入獄(圖)
 
三子
 
2013年11月18日發表
 
法制晚報快訊:律所主任強姦女大學生,稱對方盜取精液。
張勇律師介紹(來源:北元律師所官網)

【人民報消息】2013年11月19日將二審宣判李天一案,前一天18日下午「13:19:41」法制晚報刊登了一個快訊「律所主任強姦女大學生 稱對方盜取精液」,報導說:北京北元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勇,在辦公室內強姦女當事人(一名19歲女大學生)。被抓後他一度稱:自己本來「犯罪中止」,但被害人「用手盜取自己精液」。法院沒有認定其說法,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鳳凰衛視18日以《律師強姦19歲女大學生,辯稱對方「用手盜取精液」》爲題轉載法制晚報的另一個報導說,張勇強姦案發生在去年2012年9月13日下午5點多。女大學生湯然(化名)的男朋友被人打傷。這對情侶找到張勇,委託他代理民事賠償事宜。爲這事,湯然與張勇多次見面。湯然稱,2012年9月13日下午2點多,張勇讓她到律所談事。在張勇的辦公室,湯然臨走時,張勇抱了她一下。湯然認爲,這個擁抱可能是「禮節性」的,因此沒太在意。3個小時後,湯然又接到張勇電話,讓她到律師辦公室交2000元費用。結果在哭聲和威脅聲中被強姦了。 報導還說:名校博士畢業、有「全國百強律師」稱號的北京北元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勇,在律所辦公室內強姦了一名19歲的女當事人。被抓後,張勇一度稱自己屬於「犯罪中止」,而被害人之後用手「盜取」了他的精液。 張勇的這種說法很類似李天一輪姦案夢鴿及其聘請的律師們的辯詞。 這個案子拖了一年多,到近日才宣判,11月18日,李天一案二審的前十幾個小時各大媒體紛紛轉載,相信與19日李天一輪姦案二審的判決絕對有關係。 李雙江和夢鴿在薄熙來最猖狂時去站臺,李天一犯案後夢鴿稱一位軍委首長要出面支持李家,不許給他們判刑。可見李天一等輪姦案的判決結果並不簡單,延伸來看是江系血債幫和體制內正義人士的對決。而且大批的僱傭幫兇在網上發帖子,妄圖給受害人定罪。 這是一個必須被阻止的動向,否則人類連牲畜都不如,人類將被淘汰! 這也是一個可以被阻止的動向,因爲人可以逆天而行,但人翻不了天。△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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