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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最新报告认同活摘器官来源昭示什么?

杨宁

【人民报消息】5月24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向国会提交的2011年度人权国别报告。在长达142页的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对中共治下人权状况进行批评,尤其指出2011年在主要领域中国的人权形势继续恶化,尤其是在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方面。

报告称,2011全年中国人权问题包括:法外处决,包括未经正当程序处决;强迫失踪和单独监禁,其中包括在被称为“黑监狱”的非官方设置的拘留设施内长期非法拘留;对犯人施行酷刑和逼供;对律师、记者、作家、持不同政见者、上访民众,寻求以和平方式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的民众进行拘留和骚扰;司法缺乏正当程序,对法院和法官进行政治控制;司法审判过程不公开;滥用行政拘留;限制公民结社、宗教和迁徙自由;未能保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从而强行遣返中国公民;对非政府组织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对妇女、少数民族和残障人的歧视;强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强迫堕胎或强迫绝育;拐卖人口;禁止成立独立工会以及工人罢工的权利缺乏保障;使用强迫劳工,包括监狱劳工;社会普遍存在着腐败现象等等。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报告首次明确提到了活摘器官来自于法轮功学员。具体表述是:针对死刑犯器官被用作移植手术的指控,卫生部副部长黄杰夫2009年表示,犯人并不是人体器官的合理来源,且必须经犯人书面同意才能从其身上摘取器官。海内外媒体及支持者持续报导活摘器官的案例,特别是从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身上摘取。

而在2011年发布的2010年中国人权报告中,其关于活摘器官的表述是:针对有关被处决犯人的器官被用于移植手术的指控,卫生部副部长黄杰夫在2009年8月表示,犯人并不是人体器官的合理来源,且必须经犯人书面同意才能从其身上摘取器官。

很明显,今年发布的报告较去年更进一步,公开提及了移植器官的来源,虽然引用的是媒体和支持者的说法,但这样的官方措辞其实可以解读为美国政府认同媒体的说法,即活摘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族人的器官的确存在。

美国国务院报告的变化与去年美国政府的一个“悄然”举动显然密切关联。2011年6月,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要求申请人回答“是否参与过强制移植人体器官”,如果回答“是”通常被拒签。

上述变化表明,美国政府对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等群体的罪恶早已心知肚明,尤其在掌握了王立军提供的资料后,很可能更加证据确凿。曾经出于利益上的考虑而选择在此一问题上的沉默,无疑让以捍卫民主、自由、人权为立国之本的美国政府内心还是隐隐不安,更担心一旦罪恶全面曝光在世人面前,而受到广泛的谴责和质疑。因此继去年将“强制移植人体器官”问题纳入赴美签证申请表格,来警告中共官员,表明自己反对这样恶行的态度外,今年则再度在年度人权报告中表明自己的态度。

美国政府的态度对于大洋彼岸的中共政府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好消息,对于胡温习而言,美国无疑在暗示,如果不尽快清除血债派,解决法轮功问题,到时美国政府也无能为力了,公开谴责这一前所未有的罪行是迟早的问题。希望这可以敦促胡温习加快拿下周永康、清算血债派、还法轮功清白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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