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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薄熙来召开重庆十八大 立新法(图)
7月24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广东卫视7月25日报道,《条例》第39条规定,「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鉴于此,「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薄书记认为这样做好处太大了。 在中国大陆生活的人都知道,中共长工资是根据工作年限来决定的。在新华网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1968年1月至1972年坐监狱,竟然被写成是从「1968年1月参加工作」,「1968-1972年,『文革』中进『学习班』,参加劳动 」。工作年限一下子多出5年。言外之意,薄熙来「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涨出5年!
这个重庆十八大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有一个奇怪的条款,说「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 现在很多党官专门找未成年女孩下手。按照薄书记的指示,重庆人大立法,性侵害18岁以下女孩,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这个条款到底是为了特别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呢,还是为了特别保护成年的强奸罪犯呢?咬烂模特乳头的薄熙来立这个法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最后,和薄书记一样德行的人,先别高兴的太早,该《条例》9月1日起才施行。△ (人民报首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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