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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共說強姦合法
 
閱劍
 
2010年3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作者閱劍3月21日發表文章《注意!中共說強姦合法》。文章寫道,3月19日上午,在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上演了一場鬧劇,官方要對福建三位網民開庭審判,因他們替慘遭輪姦致死的嚴曉玲在網上喊冤,警方以「誣告陷害罪」 將其逮捕。然而,這場鬧劇只持續了一分多鐘,就草草的收場了,檢察官當庭以補充證據爲由申請延期,據說這已是檢方第二次申請補充證據了,檢察官說上次補充偵察了一個月,沒有找到誣告犯罪嚴重後果的證據,再次要求補充偵察,延期審理。招來被告方律師和幾百自發前去聲援的網民強烈抗議。

這麼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警方在例行司法程序從頭到尾走過了整個過程,在臨站到法庭上要公開宣判的時候,才說沒有找到被告足以構成判刑的重要證據,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這是典型的中國特色的警方辦案方式,先抓人定罪再收集證據。偵辦了這麼久,又補充偵察了,還是找不到證據,如果不是警察辦案能力太差,就是被告根本無罪,但官方又不甘心無罪將其釋放,定要找個理由治他們的罪。

該案的檢察官爲什麼底氣這麼不足?因爲該案已通過網絡,在全國範圍內人所共知了,人民雪亮的眼睛在那注視着,讓檢察官要想要輕車熟路的陷害三位網民比較困難。對於該案,民間與官方的說法大相逕庭。坊間流傳2008年2月,福建閩清二十五歲嚴曉玲遭當地官員、警察八人輪姦致死。福州公安局鑑定結論是「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但嚴母林秀英稱女兒在遇害兩週前還在來例假,根本不存在宮外孕致死一說。警方將嚴曉玲子宮等器官割下拿走,毀滅這麼重要的證據是在掩蓋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據林母講,有關方面曾私下找她願出錢私了,遭到拒絕。福建網民範燕瓊、遊精佑、吳華英將林秀英講訴的冤情整理成文章和視頻放到了網上,引起公憤。民間又出現類似去年鄧玉嬌案的情況,民衆一邊倒的相信嚴母的說辭而不相信官方的一套,這是中共官警勾結,屢屢作奸犯科釀下的惡果。

姦殺案這麼不清不楚,當地公檢法不是全力偵破案件,將兇犯繩之以法,而是努力銷燬證據,羅織罪名構陷鳴冤者,還要在公堂上荒唐的判喊冤者有罪,實際上就是告知天下強姦、殺人無罪,被強姦、被自殺者有罪。早在去年鄧玉嬌殺淫官案,官方就有定論,雖然在強大的民意下,中共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開對鄧玉嬌判刑收監,但耍了一個陰險的手腕,一方面暗中給鄧玉嬌及親人施壓,迫其認罪,另一方面在公堂上判其有罪免刑,顯示出政府的寬宏大量,被強姦了都沒治你的罪,還留你一條活路。中共在鄧案的判決上,已經變相的宣告了強姦無罪,被強姦有罪。

文章寫道,其實,中共一直都認爲自己強姦人民合法,實質上它不但是一頭青面獠牙的惡狼,貪婪的啃嗜着人民的血肉不許你喊痛,更是色膽包天的惡狼。從國內媒體披露出來的新聞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共的權貴在極度的貪腐奢靡之餘,早已厭倦了嫖娼、包二奶,開始尋求新鮮刺激的遊戲,熱衷於「買處」,以姦淫良家處女爲樂,甚至將黑手伸向未成年的中學生。鄧玉嬌案也源於官員「買處」,該案從頭至尾始作傭者都沒露面,被官方和警方掩蓋了起來,被鄧玉嬌殺掉和閹掉的不過是兩名小嘍囉。中共對於敢揮舞寸刀閹了它狼孫的鄧玉嬌內心是恨之入骨,懾於民意,不敢公然對其施暴、折磨,卻用了很陰的一招,強迫她承認自己有抑鬱症,然後以關心其健康爲由,將其軟禁在她的親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強迫其每天服食大把損害神經的藥物,活生生的將一個花季少女折磨成精神病。嚴曉玲案不過是鄧玉嬌案的延續,中共官方又一次妄圖以法律的形式宣佈它強姦人民的合法性,陷無辜於冤獄。

對於中共的流氓本性,《九評共產黨》一書作了精闢的論述,「中共爲維護特權集團的私利,一方面撕下僞裝,徹底拋棄工農民衆,另一方面隨着越來越多的中共人權醜聞曝光到國際社會,欺騙和流氓手段也『與時俱進』,用『法治』、『市場』、『爲民』、『改革』等等時髦的詞彙給人灌迷魂湯。穿着西服的中共邪惡流氓本性沒有改變,比以前穿中山裝的中共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騙性而已。......當人們都能認識到共產黨的流氓本性,並不爲其假象所矇蔽的時候,也就是終結中共及其流氓本性的時候。」

《九評》效應引發了一場全球範圍內退出中共的歷史潮流,目前已有七千萬中國民衆在海外的大紀元網站上發表聲明退出中共一切組織,波瀾壯闊的三退大潮正在終結中共的流氓本性和對其對中華民族的壓榨、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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