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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党支書 胡文海的遺言
警察:知道爲什麼逮你嗎?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 19號,我到地裏澆水,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藉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氣粗了,指着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裏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爲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逮着一個審過他的幹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麼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爲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爲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爲。村裏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欺壓百姓,村裏的小煤礦(村民冒着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 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可是,我們到那裏去說理呢?誰又爲我們做主呢?我去公安機關報案,那些只掙着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開着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幹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 聽衆席上爆發出一陣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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