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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友一面倒 中共順其自燃(多圖)
 
黎梓
 
2009年8月26日發表
 

網友PS的庭審時的假胡斌照片(左)和胡斌的生活照(右)。

【人民報消息】在法庭上的那個杭州「5.7」飆車案被告人胡斌是替身,凡是長着眼睛和人性尚存的人都認爲這是個不爭的事實。

近日,公安機關對在網絡發表數篇文章質疑法庭上胡斌是替身的網絡作家、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劉逸明(熊忠俊)非法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歷來中共要搞個什麼事情,新華網上五毛兒黨非常活躍,有人說,當五毛兒黨都不肯賺這份昧心錢時,中共就完了。看了新華網友關於胡斌事件的評論時,就知道現在已經到了這個時候了。

據新華網8月24日新華網記者報道說,據負責偵辦此案的鄂州市公安機關介紹,今年7月20日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審判決的消息報道後,熊忠俊以筆名劉逸明於7月21日在網上發佈了《荒唐,受審的飆車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從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互聯網上連發8篇文章」。在此期間,負責審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和檢察機關嚇壞了,「先後通過媒體」放出假消息,但假的畢竟是假的,中共信譽不如妓女的司法部門這種明目張膽包庇胡斌的罪行使網民越來越憤怒,強烈要求司法公正,還有人提出查DNA。


浪蕩的胡斌。
中共無法下臺階,在輿論上又無法佔上風時,非法建政60年來就交替使用「法律」和「暴力」這兩個手段。胡斌「替身門」無法使用坦克車,於是就用「殺雞給猴兒看」的方法,拘留揭露替身的作家,這一舉動非常愚蠢,恰恰說明法庭上的胡斌是替身。

鄂州市公安機關說,「熊忠俊繼續在網上散佈「替身」謠言,污衊司法機關和媒體作假包庇」,所以給予拘留10天處罰。

在民主國家,是三權分立的,司法機關和媒體認爲某人的文章不符合事實,損傷了他們的名譽,要告到法院去,由法院來審理。而中共60年如一日,誰觸犯了它的利益,它就處置誰。因爲共產黨的體制是獨裁體制,一言堂,司法和軍隊是它的工具。

一位新華網友說的好:「污衊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是否應該回避?」這一句話琢磨琢磨,提到的可不是個小問題啊,是體制的大問題。

從所有的帖子來看,除了一兩個五毛兒黨外,是完全一面倒的抨擊中共。別忘記,這些人是「新華」網友,說話還必須得悠着點兒,還能一面倒。

下面是部份新華網友的帖子:


中共在民心中已經垮了!
污衊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是否應該回避?

現在的警察對這類案件立案真快、破案也神速,如果打黑除惡、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上也能夠這樣,我們的國家就有希望了。

質疑和造謠是有本質區別的,社會效果也截然不同。質疑是爲了追求真相促進社會進步,造謠是爲了掩蓋真相製造混亂。

警方應該先解釋清楚網民質疑的問題再說。

誤導公衆輿論,擾亂公共秩序,應該加重處罰。

請問散佈消防演習假消息的個人和機構是否應該被嚴懲?~~~~~~~~~~更應嚴懲!!!!!

如果當事人真的進行了「污衊司法機關和媒體作假包庇」,受到懲罰理所當然,可有關部門是不是對網民反映的問題也這樣認真對待了?

路過~順便打醬油~謝謝

質疑與捏造如何分界,希望有關門部出臺-個內容具體,定位確且可操作的條例,避免相互混洧而被上濫用.

多數人說的肯定對!

有依據的言論 不屬於捏造 謠言 需要解釋的有關部門必須解釋 常理

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你是行還是不行????

懷疑是有道理的,因爲警方一開始公佈的車速就讓人懷疑。

周老虎就是因爲質疑,才找出真相!

杭州警方必須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說明有傷疤者就是車內肇事者。這樣「謠言」不攻自破。拘留不可能改變現實,更不可能消除質疑。

很有趣

誰第一個說不是70碼的?分明是50碼!

70碼都不是造謠

誰造謠,誰沒信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何謂質疑?何謂造謠?必須要有嚴格的法律界定

飆車殺人,三年!

杭州,你的很多行爲和西湖的美麗不相稱

很嚴肅,很悲哀,很生氣!

不敢相信是真的,但確實是真的。法律不會死

(讓中共)順其自燃!△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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