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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版邓玉娇为何捍卫了自己的权力(图)
 
黎梓
 
2009年6月11日发表
 

新华社对外新闻编辑部记者、编辑周方博客截图。
【人民报消息】邓玉娇案还没有了结,安徽天长市铜城镇一家歌舞厅又发生了类似事件,但处理的却完全不同。为什么呢?中共的法制不同吗?

安徽法制报报导,前不久的一天夜里12点,浑身酒气的中年男子刘某某和万某某来到歌舞厅「消费」时,刘某某在吧台处遇见了19岁的歌厅女服务员小红,便色迷迷地上前摸小红的胸部,小红慌忙躲避。

可是,刘某某霸王硬上弓,不但强行一把搂住小红的肩部,而且伸手就上下乱摸。这个情节和邓玉娇遭遇的没有什么两样。

5月10日晚饭之后,湖北巴东雄风宾馆KTV服务员邓玉娇在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黄德智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声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安徽的小红一时无法挣脱,情急之下,就猛地咬住刘某某的肩部,刘某某疼痛难忍,随即松开了手。

与刘某某同行的万某某见女服务员竟敢咬他的朋友,凶狠的冲上前去,照着小红的脸部就是两拳。安徽刘某某也恼羞成怒地对小红拳打脚踢,并随手抄起一只酒瓶,要砸小红,被人及时阻止。

这两人没有黄德智和邓贵大横,人家邓贵大不是用拳用酒瓶,而是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边扇边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邓贵大气儿真粗,不过他消费用的钱是咱老百姓的。党官拿着人民的钱去奸污人民的闺女,这是个不容辩驳的事实!

倔强的安徽小红擦干委屈的泪水,随即拨打 110报警。警察还真来了,没有立即以「自首」名义逮捕小红,而是由天长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警马上连夜展开调查,查查这刘某某和万某某是何许人也,有什么背景。

一查,原来刘某某和万某某都不是黄德智和邓贵大那样的先进「性」党官,也没有亲戚在上面或公检法工作,而且这俩倒霉催的都曾有案在身:34岁的刘某某2008年因为殴打他人受到过公安处罚;34岁的万某某,19岁时就因强奸罪被判刑四年。

警方大大的舒了一口气,三下五除二,在6月1日做出判决:肩膀被咬伤的刘某某及帮凶万某某分别被处以劳教15个月和12个月的处罚。6月8日刘某某、万某某被押往劳教所。

安徽小红「依法」捍卫了自己的权利,湖北的邓玉娇却「依法」送进精神病院逼迫她承认自己精神有问题,并且打骂她,并由中共公安部下令逮捕,并被起诉。

中共新华通讯社对外新闻编辑部记者、编辑周方在自己的博客上愤怒的说:巴东公安和司法部门不仅没有逮捕两位仍然活着的「涉嫌强奸罪」的嫌疑人,反而对实施合理自卫成功制止犯罪的受害人进行了拘捕和起诉。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却逍遥法外。

安徽刘某某、万某某被押往劳教所,而黄德智却公费医疗,疗养起来。这两起案子的根本不同在哪里呢?△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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