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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庭判决 重击中共
 
2008年5月1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加拿大魁省上诉法庭就法轮功学员状告《华侨时报》诽谤案做出判决。上诉法庭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推翻魁省法庭以前的裁决。

本案原告方律师Claude Almonde Sheppard表示“对原告方来说,上诉法庭推翻魁省法庭的判决,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这是一个重要的胜利。”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评论:“对于团体的诽谤,尽管由于民事法中团体中的成员很难得到赔偿;但假如通过人权法庭便可得到赔偿。还可以利用这一有利的裁决,通过检察官对被告采取刑事起诉。”

麦塔斯还说:“《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诬蔑和中共(的言论)是如出一辙的,这也是这个判决更大的意义所在:就等同于判决中共散布的关于法轮功的言论是诽谤和谎言。这个案件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都是不合法的言论。”

案件回放

《华侨时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开始发表诬蔑、谩骂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的文章,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被加东地区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法院随即下达禁制保护令,禁止该报和何兵发表任何类似诬蔑法轮功的文章。

整个案件审理历时四年时间,魁省法庭数次开庭审理,先后有专家证人、蒙大东亚研究所的大卫•翁比和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及被告方证人一人出庭作证,并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终审结束。

但终审判决并没有如终审法官当庭表示的那样在半年之内下达,而是在终审之后的两年多之后的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才下达,称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让法庭得出被告诽谤的结论。

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上诉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诉法庭于五月十四日下达最终判决,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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