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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好戏还在后头(图)
 
林立
 
2008年1月3日发表
 

周正毅要报复!
【人民报消息】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周正毅案判处有期徒刑16年。罪名还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千四百三十五份」,「套现银行资金十二亿七千三百余万」,「挪用资金二亿零七百万元」,行贿了多少官员,等等等等。周正毅当庭说要报复,他姐姐高喊说,他是替罪羊。

其实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个上海滩的小混混,怎么可能在中共独裁体制下干如此轰轰烈烈大手笔的罪行呢?他想挪用几亿资金就挪用了?谁给他啊,凭什么给他啊?谁说话让给他的,他拿到手又给了哪些人?这些才是周正毅案的关键,也是控告周正毅的律师郑恩宠与其一起入狱的原因。

这个问题有人做出部份补充材料。那就是祖居上海「东八块」的港人沈婷2007年12月14日出的新书《谁引爆周正毅案:沈婷郑恩宠挑战上海帮纪实》。

书中搜集了大量周正毅犯罪证据,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揭露了周正毅案中的真正首富是怎么富起来的黑幕,书中新披露了上海帮要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其中包括江泽民的两个宝贝儿子江绵恒和江绵康非法无偿霸占「东八块」两块土地的确凿证据。这是3名局级干部和市委法制办人员提供的可靠举报材料。

该书12月14日上架,至17日首版三千五百本已经卖空,目前正赶印第二版。这书有两拨人到香港搜集争抢──上海帮和胡系人马。

江最怕的就是胡温掌握江家的罪行材料,因此惊恐万状,拍桌子让秘书立刻打电话给其姨外甥、上海市公安局长吴志明,一定要追查到举报来源,要加以迫害。另外要抢先一步去香港能买回多少就买回多少,尽量减少影响面。

上海中级法院对周正毅一案上报的量刑意见原来是无期徒刑及死缓。11月中旬,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中央政法委会议,提出了否决意见。这位为了做江的侄女婿而杀妻的周永康说:周正毅判无期徒刑或死刑,那陈良宇还能逃过死刑关吗?那还未结案的同伙(指的是江绵恒兄弟俩)和已结案的人,还要面对极刑、要推翻以前的判决,造成影响、杀伤力怎么办?

周永康说的一点也不假,真正的罪犯还没有出场。周正毅利用五万块钱在英属维京岛注册公司,签了一个他自己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的合同,说在东八块土地投资五十亿。只有五万元怎么做五十亿的生意?为什么非要把这么大的生意给周正毅呢?

原来这里面牵扯时任上海市市委书记黄菊,是他下令把东八块给周正毅的,而江氏兄弟就从中得到两块。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是东八块拆迁的副总经理,上有陈良宇、黄菊,中有静安区区长,下有陈良军在督办,背后是江泽民撑腰。

2002年5月28日,按照黑幕计划,周正毅与上海静安区政府签约,「合法」获得了静安区东八块十七万六千四百平方米土地,这可是涉及一万二千户搬迁居民的大事,而周正毅居然把这块黄金之地以零地价取得,免掉了四十亿元人民币的土地出让金,却不让居民回迁。

还有一场闹剧,香港廖创兴银行2002年7月3日为周正毅开了资金证明,上写周正毅的佳运投资有限公司「现结存为港币九位数字,为敝行的良好客户」,但又声明对函中资料「不负任何责任」。周正毅就是拿着这么一张什么都不是的无效「资金」证明,得到上海外资委当天批准其与静安区政府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后恒廷置业有限公司。

周正毅有多大的靠山就有多大的胆儿,有多大的靠山就得给出多大的利益。周正毅说要报复,就是报复这些人。

周正毅案还远没有结束,好戏还在后头。△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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