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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麦塔斯获加拿大律师协会人权奖(多图)


大卫.麦塔斯(左)和最高法院法官因.宾尼(右),在2007年加拿大律师协会法律年会人权奖颁奖仪式上。(摄影:Jared Adams/加拿大律师协会)

【人民报消息】8月13日,在2007年加拿大律师协会(CBA)法律年会上,国际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在卡尔加里Telus会议中心接受了加拿大律师协会颁发的本年度塔尔诺波尔斯基(Tarnopolsky)人权奖,以表彰他在加拿大和国际人权事业方面作出的杰出贡献。颁奖结束后,大卫·麦塔斯做了题为《辩护的权力:人权本质》的获奖演说。

大纪元记者云桥8月14日卡尔加里报导,塔尔诺波尔斯基人权奖,全称The Walter S. Tarnopolsky人权奖,是加拿大律师协会授予的,为国际人权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加拿大公民。今年的人权奖由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因.宾尼(Ian Binnie)在人权协会法官论坛会上颁发,也是为期三天的加拿大法律研讨会的一部分。

国际法理学加拿大部主席保罗.弗雷泽(Paul D.K. Fraser)在颁奖时盛赞大卫.麦塔斯,他说:“大卫.麦塔斯长期不倦地投身于国内和国际人权事业,人们对此印象深刻。在国际上他积极弘扬加拿大的人权理念,在国内他是一名坚定的人权卫士。”

加拿大律师协会主办的法律年会,是加拿大法律专业人士的重要年会,研讨会包括法律教育计划、法律研讨会议和法律信息网。并致力于捍卫法律的公正和改进司法管理制度。

目前,加拿大律师协会拥有37,000名会员,由遍布全加拿大的律师、法律教授和法律专业的学生组成。



2007年2月,大卫.麦塔斯先生应爱尔兰议会人权委员会邀请来到爱尔兰向各界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

麦塔斯:希望人权案终能“善恶有报”

麦塔斯表示,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之所以参与那些特殊的人权案例,是因为“从心底里想为这些事情做些贡献”。

麦塔斯说,目前他正在着手的主要案例是法轮功修炼者被中共摘取器官的调查。“我希望看到这样的罪恶早日结束,犯罪者受到审判,受害者得以赔偿。”

2006年7月6日,作为加拿大独立调查团的两位调查员,大卫.麦塔斯和前政要大卫.乔高在渥太华向媒体公布了长达68页的《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报告引用了大量调查实例,指控“中共活摘器官”是真实存在的,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调查报告》立即引起世界范围内主流社会的关注。

麦塔斯续说,他希望所有的人权个案最终都能有“善恶有报”的结果,尽管目前这个愿望能够实现的还不是很多。

谈到作为一个人权律师的难为之处,麦塔斯说:“民众对人权问题的漠不关心是最大的问题。人们似乎还有许多更大的问题需要关心。比如说,加拿大很少发生违反人权的事情,这个话题离民众的生活太远了,以致很难吸引公众的注意力。”

大卫.麦塔斯现任加拿大温尼伯私人移民、难民和人权律师执行官。有8本专著,曾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为多宗国际组织的人权案件进行辩护。


大卫·麦塔斯作题为《辩护的权力:人权本质》的获奖演说。(摄影:Jared Adams/加拿大律师协会)


附:大卫·麦塔斯简历

政府任职:

1980年,加拿大赴联合国常任理事会代表团成员;
1980-81年,移民事务和法规特派员;
1998年,加拿大代表团赴联合国国际法庭会议成员;
2000年,加拿大代表团赴斯得哥尔摩有关大屠杀国际研讨会成员;
1997-2003年,国际人权及民主发展中心主管;
作为加拿大代表团成员,2003年赴维也纳、2004年赴柏林参加了欧洲安全及合作机构的反犹太主义会议。

其他任职:

加拿大B'nai Brith:1983-85,人权组织主席;
1989- 高级荣誉法律顾问;
1996-1998副总裁。
加拿大律师协会:
1977-78 宪法委员会委员;
1979-82 宪法及国际法律条款主席;
1996-97 移民法条款主席;
1994-2000 种族平等法律专业工作组成员;
1999 加拿大人权法审核工作组主席;
1999-今联邦法庭法律分支联络委员会委员,2004- 今主席;
2000-2004 种族平等执行委员会委员,2002-2004 主席;
2004-今平等法常务委员会委员。
加拿大难民理事会:
1989-1991 海外保护工作组主席;
1990-91 运输认证国际专家组成员;
1992 海外特种保护部队主席,1991-95 总裁。
加拿大犹太人协会:
1981-84 战犯法律委员会主席;
1985-7 种族关系和法律程序联合主席。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
1983-94 加拿大参赞;1994-2003 副总裁。
1990-91年,南非国际防御及援助基金加拿大理事;
1991-93,加拿大南非合作理事;
1985-今,加拿大《赫尔辛基观察》共同主席;
1983-87,Manitoba权力及自由协会理事;
1993-今, 犹太大学加拿大友好人士,温尼伯分社成员;
2002 曼谷,2005 里约热内卢,ECPAT国际会议(结束儿童色情,儿童妓女及贩卖)列席委员、创办成员、法律顾问及协调人。
大赦国际:
1993-1999 国际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80-今 法律联合会加拿大分区协调人(英语分支);
2002-2005 反免罪工作组成员;

荣誉:

1992年获州联邦奖; 1995年欧洲退役军人庆祝犹太战争胜利15周年纪念奖;
1996年获托巴省权利与自由组织卓著成就奖;
1996年Concordia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1997年获加拿大Shaare Zedek医院基金会的Percy Barsky医生人道主义奖;
1997 年获国家犹太妇女委员会(温尼伯部分)的百年社区服务奖;
1997年蒙特利尔Honouree 的释法会首席法官;
1999年加拿大B'nai Brith人权同盟中西部地区人权成就奖;
1999年托巴省公共法律教育委员会人权成就奖;
2004、2005年加拿大B'nai Brith 总统奖;
2006年温哥华多种信仰团体友好人。

著书:

1986年《加拿大移民法》;
1987年与Susan Charendoff 合着《耽搁的正义:加拿大纳粹战犯》;
1989年《圣所试验》;
1989年与Ilana Simon合着《大门正在关闭:难民保护的失败》;
1994年《反对人权侵害的斗争不再》;
1995年与美国国际特赦组织共同编辑《死亡机器》;
2000年《血字: 怨恨和言论自由》;
2005年《震惊之后: 反犹太复国主义和反犹太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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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7/8/15/45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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