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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鳴》中國新年社論:統治者信心已崩潰
把這次暗殺叫作「第一次」,是因爲行動失敗,兇手沒有完成任務,所以還會有第二次。而且當局必欲除之而後快的,決不止高律師一人,所以後續的行動不知道還有多少次。這次暗殺的方法是製造「車禍」,下次也許是製造「跳樓」,反正幹這一行的,不會黔驢技窮。 網上有人憤怒地譴責羅幹,因爲他是中共中央常委,主管政法工作。 如果追究起刑事責任來,當然總有其人。不過現在還沒到時候。「六四」屠城已經十六七年了,找出來一個兇手沒有?沒有,因爲掌權者自己就是兇手,他不會審判自己。 同樣,這次對高律師實行暗殺,兇手也是掌權者自己。至於具體執行者是誰,主謀者是誰,那都是枝節問題,重要的是這種犯罪行爲是由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上級命令,作爲「公務」實施的,因此這是國家犯罪。從「六四」屠城,對法輪功實行羣體滅絕,一直到去年十二月六日的汕尾血案,都是國家利用自己的權力,對和平居民犯下的刑事(戰爭)罪行。這種罪行,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然而統治集團卻把自己制定的法律都踩在腳下。因此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便已經喪失了合法性,失去了執政的資格。 這次對高律師實行暗殺,也是國家犯罪,但又和過去有重大區別:以前的犯罪都是明火執仗,「理直氣壯」,而這一次卻偃旗息鼓,暗下毒手,事情敗露,狼狽逃竄。 明明自己掌權,生殺予奪可以隨心所欲,然而卻像小偷一樣,不敢露面,它表明統治者的信心已經崩潰了。 當年鄧小平說「殺二十萬人,換二十年穩定」的時候,他是有信心的:憑藉暴力高壓,至少可以壓住中國人民二十年不得翻身,他們還可以在中南海穩坐二十年江山。 不管他估計的準不準確,至少他活着的時候已經逃過正義的審判了。至於死後,他雙眼一閉,也就不在乎身後的千載罵名了。現在呢?「鄧式穩定」二十年的期限還沒到,反抗暴政的民間維權運動已經是遍地烽煙了。在這種四面楚歌的形勢下,「第四代」預感到大勢已去,全都惶惶不可終日。本來天賜良機就擺在他們面前,一是平反「六四」,二是停止迫害法輪功。主動做了這兩件事,他們將立即「柳暗花明又一村」,可以與民更始,走出「鄧式穩定」的險惡處境,踏上民主和諧的陽光大道。但是他們卻要把自己綁在面臨國際法庭審判的江澤民的大腿上,不但不停止迫害法輪功,反而對善意勸誡他們的高智晟律師實施暗殺行動! 這種暗殺行動,即使統治者在無可遁逃時拋出一隻替罪羊,也改不了國家犯罪的性質,因爲它不是個人行爲,而是國家行爲。這是統治者喪失信心後的垂死掙扎。如果這種犯罪不是出於國家決策,那麼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定嚴厲追究,使罪犯受到懲處,使真像大白於天下。如果說破案還需要一個過程,那也應該首先公開譴責這種罪行,並且立即通緝兇手,揪出後臺。然而至今不曾見到「黨和國家」有什麼動作,這就不打自招:犯罪主體只能是國家本身。 一個統治集團,還沒有垮臺,在精神上就已崩潰,這意味着什麼呢? 編後漫筆 「盛世」和「和諧社會」是中共當局近期在國內外大肆宣傳的口號。說它們是「口號」完全符合客觀現實,因爲凡對中國稍有認識的人都有目共睹,當今中國社會不但既無「盛世」亦不「和諧」,更甚者長期積累的深層矛盾已臨近總爆發的邊沿。「北方放語」《公安武警嚴重內訌》報導了因社會矛盾激化、民間羣體抗爭事件驟增而在中共統治集團內部引發高層爭鬥。 「和諧」是「盛世」的社會基礎,現在連中共賴以維持統治的專政工具──公安、武警部隊都不和諧,中共還在開動宣傳機器以「盛世」、「和諧」的虛假幻象爲危機四伏的政權粉飾太平,只能是自欺欺人而已。 中國著名旅美學者蘇紹智先生的論文集《民主不能等待》即將在香港出版,本期先此發表蘇先生回顧自己從事教學與研究心路歷程的該書《自序》,讓讀者先睹爲快。 由於春節假期,二月號提前出版,本刊仝人謹向各方讀者、作者朋友拜個早年,祝願新春如意吉祥,健康愉快,並感謝大家對本刊的長期熱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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