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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最大障碍
 
2004年4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近一段时间,一些海内外专家学者相继表示了他们对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迫害的看法,认为这是当今中国的重大问题,也必将影响中国的未来。为此记者采访了加州大学伯克利新闻研究生院中国互联网项目主任萧强。萧强曾长期担任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的执行主任,并因他对中国人权的贡献受到国际社会的赞誉。萧强表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最大障碍。

*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 迫害了所有人的权力*

萧强表示,第一次听到法轮功就是法轮功在中南海和平请愿静坐以后成为大新闻。那时他在中国人权做执行主任。这个和平请愿从公民权力角度来看,没有任何违反公民权力的地方,是非常合法合理的上访。

萧强否定北京对法轮功的定性,“一个功法或一个运动或者一个修炼的组织,是一个所谓邪教或正教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哪个政府能够定义的,你可以同意你可以不同意,你可以喜欢你可以不喜欢,你可以加入你也可以不加入,但是绝对不可以以株连的方式去迫害所有的人。首先别人练什么是人的基本自由,如果中间有任何形式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什么理由你都可以去侦查处理,但是不可以牵连所有的人,这显然是一种政治迫害。”

他认为, 这是中国近年来的一个大规模的人权迫害。因为当时信仰法轮功的人非常多,后来持续抗争的时间又非常长,而且范围又非常广。可以说超过了对所有的其他组织的迫害,因为其它的组织没有这么多人。法轮功后来变成了中国争取人权运动中非常重要的力量,他们从捍卫自己的权力出发,实际上也是对人权在中国的这种政治体制下,究竟是起什么样的作用,做了一个最强的最直接的说明。

他进一步解释道:法轮功这件事说明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就是对一些人的迫害也是对整体的迫害。你对这些人的迫害不表态不说话,甚至落井下石的话,最后这种迫害也会落到你身上。对于这些受迫害的人来说,你会发现不仅是你自己受迫害,而是你的权力受到了迫害,你对自己权力的捍卫也是对其他人的权力捍卫,包括那些现在还没有受迫害的人,或者是因不同原因受到迫害的人。

*法轮功凝聚力格外强 抗争本身对中国意义重大*

萧强分析说:中国受迫害的人多了,不管是政治团体还是不同信仰团体,但是法轮功的非暴力抗争有着特别的意义。抗争实际上规模相当大,强度非常高,比如说法轮功的修炼者反复到天安门广场抗议,甚至包括海外的学员,这点不是其他团体能比的,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或者是看到了什么,那就是精神信仰的团体有着格外强的凝聚力,甚至迫害本身还会加强这种凝聚力,当然也有一些人不炼了,但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增强他们的凝聚力,你在历史上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目前的例子就是法轮功。

萧强表示:我十分敬佩法轮功学员在受到这么强大的政治迫害情况下,对自身权力的捍卫。这个迫害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中国政府动用了所有的国家机器的力量在迫害,象公检法全部用了,甚至宣传部门、行政部门等等。那么抗争到真正得到在中国的权力保障的路还相当长,法轮功特别是在海外还能够继续开展并扩大这些活动,这本身说明法轮功学员在这方面的坚持和正义的信心。

就法轮功抗争的意义, 萧强说:由这种政治迫害导致的法轮功信徒对人权的捍卫,在我看来在过去的几年中在中国人权运动中都是重要的一页,不仅是迫害,包括抗争本身都是有重要意义的,迫害当然是最值得要谴责的。我当然希望这种迫害产生的凝聚力最后能推动中国人权意识的提高,因为法轮功是最大的受害者。中国人权保障最后的到来,当然是整个中国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来的,但法轮功在中间是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这样就会使得这么多受到迫害学员的代价最终有一个正面的结果。

*追究责任 建立正义 融入国际社会*

萧强对法轮功追究江泽民等的罪责表示赞赏。他说:最根本的观念是追究责任。不管是对一个政府的高官还是一般人来讲都是一样,江泽民在镇压法轮功这一方面可以明显看出来,他是负有直接的责任,象这样的人权迫害追究,是一定必要的。只不过在中国现有的法律和政治条件下是不可能做到的,那么在海外发起这样的审江案,这件事情的本身就是为了将来在中国实现对追究任何一个人权迫害的责任,创造一个前提条件。从这一点上看,对任何有人权侵犯责任而在中国现有政治条件下还没有追究责任的,是有重要意义的。

萧强认为不确定责任就不足以建立正义。他说:追究责任是建立正义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象这样大规模的政治迫害,不能说没有追究和惩罚就转移到下一个阶段,很多社会在处理这类转型时,虽然有不同的方式,但是你不确定责任就不足以建立正义。在法轮功追究责任时也一定会有这个问题。责任追究不一定只是关于某一个具体决策人,它牵扯到每一个具体执行者。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报复和惩罚,它是一个建立责任和正义的过程,这个过程当然要在严格的法律的基础上建立,在中国现在是法制受政治权力左右的情况下,用国际标准用人权的基本准则来对待这种责任追究是最基本的方式,那么中国社会的转变会使中国的法制和国际社会人权标准越来越接近,在社会的政治转变允许的时候,同样的标准就适用于中国的官员在镇压和犯罪中担当过责任的。

萧强指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国人权记录上一个相当大的污点,而且迫害还在持续。这个污点的本身对于中国被国际社会所接受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因为没有一个国家会相信,不仅是在价值上不能认同,而且在立意上也不能相信,如此对待自己人民的政府,可以和其他国家有一个真正和平相处的关系。如果一个政府可以这么不尊重自己的人民,也同样的不会真正尊重邻国,同样会在国家之间利益冲突时或其他情况下,采用大家都不能接受的方式去解决,所以这是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最大障碍。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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