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過去整整十五年了。十五年,比十年浩劫還多五年,再過一年就是兩個抗戰!我們的後代子孫將怎樣看待過去這十五年啊?總有一天,他們會質問我們:既然當初你們都參與過,激動過,哭泣過,憤怒過,你們怎麼還能選擇沈默,選擇遺忘,甚至,選擇背叛?而且,長達十五年,很可能,還不止十五年!
恐懼。是的,是恐懼壓倒了良知。其實,承認自己是出於恐懼才不敢講真話,這本身就幾乎算得上一種勇敢。最糟糕的是,很多人不會承認自己恐懼。他們聲稱他們有了「新的認識」。他們在私下裏會對你說,「六四」開槍當然是錯的,「六四」的案子當然該平反;但現在還不能平反,現在平反會危害穩定。蔣醫師的上書不會觸動他們的良知,相反,他們還對蔣醫師的做法不以爲然。
這就涉及到一個古老而深刻的問題:在人類歷史上,爲何會有大規模的、有組織的、通常是以國家名義進行的罪惡發生,這些罪惡爲何還能長期持續?參與這種犯罪的人很多,單獨地看,其中不少人並不是天生的罪犯或惡棍,既不昏庸也不殘忍;但正是由於他們的參與和維護,那些可怕的罪行才能發生,才能持續。心理學告訴我們,人在做壞事的時候,必須要把自己的行爲合理化,不只是爲了欺人,更是爲了自欺。
韋君宜在《思痛錄》裏寫到這樣一件事:「四人幫」垮臺後,韋君宜以工作組成員的身份下到某縣調查,發現有兩起人命案,一個是被打死,一個是被逼自殺,一望而知是冤案。然而,當他們試圖改正時卻遇到想像不到的阻力。地委明知是冤案,但就是不肯改正。幸虧當年中央正在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這兩個案子好歹有所「糾正」,不過只是輕描淡寫,根本談不上伸張正義,而對製造冤案的縣委彭書記也沒有進行應有的懲罰。
韋君宜寫道:就這樣,「白死的人命,沒法再追究,甚至無權再追究。我懂得了這一點。那個地委這樣處理,也有他們的道理,並非袒護彭書記。『如果都要追究起來,事情怎麼辦呢?一個地區的事,壓下葫蘆起來瓢,十幾年前的冤案都拿出來翻騰,局面不整個兒都亂啦?』這是過了幾年之後,一位經常下去的紀檢委員勸說啓發我的話。她認爲一個記者這樣做就是想把局面搞亂,有罪。她的話使我越想越覺得有理,同時越想我越睡不着覺。」
韋君宜發現,那些堅持維護冤假錯案的人竟然也有他們的「道理」。正因爲案子是冤的、假的、錯的,正因爲冤假錯案是那麼嚴重,那麼普遍,所以不能翻,一翻就把「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給搞亂了。所以,那些踐踏正義、製造冤案的人可以原諒,那些要求伸張正義、平反冤案的人才是害羣之馬,必須嚴加懲處。於是有很多人,就象那位紀檢委員那樣,以穩定大局爲名,爲虎作倀,助紂爲虐,反倒理直氣壯(?!)。韋君宜終於懂得了這番「道理」,她那貧乏的理性(這必須歸功於黨國的多年教育)甚至無法對這套邪惡的道理進行有力的反駁,只是出於不死的良知,她不能像那位紀檢委員那樣心安理得還自鳴得意。她「越想越睡不着覺」:難道說爲了穩定大局就必須明知是罪惡還要維護,明知是真理還要壓制,明知是人命關天卻還要摧殘屠戮,毫不猶豫?
十五年來,一直有人對我們說,「六四」終歸是要平反的,但是需要多等一等,需要等到合適的時機。照他們看來,亡靈的死不瞑目,母親的淚眼哭幹,多少志士仁人的被監禁被流放、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些苦難都無足輕重,它們可以、而且也應該拖得更長更久,否則對大局不利(?)。然而十五年來,人們看到的是,那個所謂「合適的時機」並沒有向我們走近,反而離開我們更遠。「六四」的舊債未還,又欠下了法輪功的新債,還有民間組黨人士和網路作家的逮捕入獄,拆遷戶被逼自焚,民工遭活活打死,以及成千上萬的農民和下崗工人受盡欺凌。「六四」之後這十五年,政府暴力犯罪惡性增長。這決不僅僅是極少數專制暴君及其鷹犬的責任,那些以維護穩定爲名而容忍暴行者難辭其咎。他們未必屬於壞人惡人,但是在那套邪惡理論武裝下,他們表現得比普通的壞人惡人還要冷血還要殘忍。普通的壞人惡人偶爾還有良心發現的時候,唯有那些用邪惡理論武裝起來的人不會受到良心的責備,因爲他們的良心已經被那套邪惡理論扭曲和變形。
剝除邪惡理論的遮蔽,讓良知發出聲音。
轉自《北京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