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时报记者王楚3月8日报导,该文指出,“三个代表”考其本由,归根结底是对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将此具有特定针对性、鲜明党群性、突出教育性的要求性表述写入宪法,作为国民根本大法的指导思想,实难免不伦不类之嫌。”
文章又认为,“三个代表”从理论的广度深度及社会功能看,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列还勉为其难,作为同等的宪法指导思想也就显得牵强。
文章又反对在宪法里出现“人格化”的理论,矛头直指被传希望把自己名字搬入宪法的江泽民。
文章指出:“宪法来自西方,而西方国家不允许将人格化的理论写进宪法(认为这样做带有宗教色彩,不符合宪法精神),不管这种理论公认度有多高,社会影响有多大。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清廷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了皇权的至高无上性,并没有人格化的思想和教义。辛亥革命后的几部民国宪法,虽然良莠不齐,也没有人格化的指导思想。”
可圈可点的是,该文直指“三个代表”不能和马列毛思想看齐,并质疑“三个思想”未经历史检验。该文说:“我们尽管可以说‘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但却很难说‘三个代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经受了划时代的历史检验。”
该文作者又援引清朝历史,指出把“三个代表”入宪,可能发展成为“荒谬”局面。
该文指:“从中外历史看,人格化的理论、思想入宪并不是惯例,而恰恰是特例。在一定的情况下,特例也许是必要的。但如果将特例延续下去成为惯例,就会发展为荒谬。”
孟令伟曾撰写一本名为《中国农民宣言》的书,据报道,他也曾在《改革内参》上发表了《反腐不灵说明了甚么》一文,指出反腐成败的关键在政治体制改革,而在原有政治体制框架中治理腐败已接近于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