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早不久落幕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如何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成了会议的核心议题,全会最终形成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如此慎重地关注执政能力建设,这在中共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笔者既不在党,亦不在朝,但毕竟也是中共执政下的国度里一员享有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的公民,不妨也来行使一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笔者以为,要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解决的是执政党的执政资格问题,用政治学的术语来讲,也就是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如美国《独立宣言》所说的“对统治的同意”。中共统治的取得是通过暴力,中共统治的维持同样是通过暴力──无产阶级专政,中共一直没有脱下革命党和军事党的戎装,这就使得中共执政的合法性根本缺失。中共执政了半个多世纪之久,本有足够的时间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国家政权,这就是依宪法规定的方式和途径──民主选举来取得和确认执政地位。但打着人民民主专政招牌的中共,却只行专政而不行民主。尽管中共也实行了各种“民主”选举和各级“民主”选举,但地球人都知道,那不过是伪合法性门面的装点。中共要解决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就必须按照世界通行的游戏规则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正选举。从西方政治学的定义来说,政党就是以通过大选的方式来影响政府为目标的政治组织。学会公正选举,有助于中共对民主规则的了解和尊重,是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的第一堂必修课。因而,中共要提高执政能力,当务之急是提高选举能力。

执政,就是执掌国家的权力。一个执政党要增强执政能力,并不就是要增强自己手中的权力,相反,要不断削弱和限制手中的权力。在中共半个多世纪的执政生涯中,中共集政治、经济、军事和精神文化等各种国家大权于一身。具体而言,政治上,实行“一党专政”的极权主义政治;经济上,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被迫搞改革开放后,以推行市场经济名义,大肆掠夺收刮民脂民膏,并对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经济横加干预;军事上,党和军队不分,军队是党的,党指挥枪,看来给这个党以力量的是武器而不是道义;精神文化上,中共通过各种形式向公民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甚至不惜侵犯公民个人的信仰,中共是既要当世俗世界的凯撒,又要当人们精神世界的上帝。权力如此集中,既影响权力行使的公正,又影响权力运行的效率,所以中共的执政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中共要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必须分权而不是集权。减少和削弱党对国家的领导,并不就是一件坏事,我们二千多年前的祖先老子尚且知道“无为而治”。世界民主国家的现状也表明,执政党手中权力的大小与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高低成反比。

分权是一方面,权力被监督又是另一方面。中共要提高执政能力,手中执掌的权力就应该受到监督。这种监督首先是来自法律,党权不能大于法权,中共应把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但事实上“党大于法”,如中共党的机构──政法委员会的存在就是对司法独立的妨碍和干预。在目前的体制之下,法律不仅不能监督中共,反而成了其维持统治的私具。其次是来自人民,中共的执政地位尽管不是人民授予的,但也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倒不是因为它老是声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因为它是靠纳税人的钱供养的。但最近一段时间来,人民中弱势群体的上访者遭受大规模抓捕的命运,表明中共并不会接受和理会人民的监督。中共看来是为了权力而执政,或者说是为了执政而执政,而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执政。最后是来自新闻媒体,令人不幸的是,中国的新闻媒体从来就是在中共党的机构──中宣部的严密监督之下,中国的新闻媒体不仅不能行使监督的职能,反而自己被监督。与西方民主国家的新闻媒体相比,《南方都市报》对执政党的监督其实走得一点都不算远,但其悲惨的结局却是令人心寒。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定会独断专行,伴随而至的是执政能力的降低和腐败能力的提高。监督机制的确立,是执政的中共党必须突破的改革瓶颈。

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其实还不能孤立地谈论,执政能力的高低是比较的结果,这种比较不是自己和自己的比较,而是多党之间的比较。只有在多党竞争的政治生态下,不同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才能够显现出来,也能够发挥出来。也就是说,能力来自于比较,能力更来自于竞争。从严格的政治学意义上来说,中共还算不上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而只能说是一个为自身服务的利益集团。因为,现代意义上的政治,不仅应该包含“政党政治”,而且应该包含“反对党政治”,否则就不是政治文明。尽管中国也号称有八大民主党派,但八大民主党派并不是作为中共的异己性力量而存在,它们不可能同中共平等、公平地竞争和竞选。宪法明确规定它们必须在中共的领导之下,他们永远也跳不出中共这个“老佛爷”的掌心,中共是中国无可置疑、独一无二的领导力量。因而,在“一党专政”的语境下,与其说是在谈论执政的能力,还不如说是在谈论专政的能力;与其说是在加强执政的能力,还不如说是在加强专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