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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耍手段!北京操控下的「让步」
学者质疑分类方法 特区政府是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停止立法谘询,才一个月的时间,期间经历圣诞和元旦假期,这样快便将十万条意见书整理好,并且提出修改建议,这个官僚机构的效率举世难以匹敌。但是反过来看,不是说明这个谘询太形式主义了吗?而赶在农历新年前夕发表修改意见是趁市民准备过年,注意力的分散使修改建议容易蒙混过关。政府在谘询期间共收到十万九百零九份意见书,涉及三十六万九千六百一十二个签名。在意见书的《汇编》公布以后,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主任锺庭耀与港大专业进修学院附属学院讲师蔡世增,发表了题为《意见书汇编疑点》的文章,就政府对意见的汇编提出五个疑问。其中指出,根据港府的分类办法,有六成七意见书支持立法;但若以整体意见书签名数量计算,其实有六成人反对立法。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暗示用签名的形式不可靠,「一人一信」和签名表格本来可以合并计算的硬是拆开来,因为若把两者合计,反对者明显较多,现在把两者分开处理,制造了支持、反对相若的结果。 当局将民众的意见划分为赞成、反对和难以判定三种。在谘询过程中,大律师公会、民主党和香港记者协会的反对态度非常鲜明,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是在当局整理出来的《汇编》中,上述团体的反对意见居然被划为「难以判定」一类。 一些重要谘询意见被遗漏 此外,也有团体发现,他们的二百六十份意见书没有列入《汇编》内。这是由立法会保安与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召开的九次联席听证会,超过二百个团体及个人曾出席,发表意见。「中国劳工通讯」与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等若干团体及一些活跃街头的抗议人士,都发现他们提交立法会的意见书,没有列入《汇编》。保安局一名声称负责处理《汇编》的官员承认已收到意见书,但由于并非经谘询文件列明的三种渠道:电邮、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因而意见不会列入《汇编》中。但是当时为何不即时提出改换提交方式呢?可见是有意将这些意见拒之门外。 由部份民主党成员组成的新力量网络主席张炳良也透露,去年十一月新力量网络发表名为《以香港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二十三条意见书后,叶刘淑仪随即与他们见面,听取意见,席间叶太亲自收下他们提交的意见书,并答应会详细研究,但是同样没有列入《汇编》内,他已去信保安局要求解释,并促请政府发出《汇编》补遗,补刊「失踪」的意见书。 对特区政府提出来的修改意见,中共喉舌和亲北京媒体及政治人物大唱赞歌,声称是解除了市民的疑虑,保障了新闻自由云云。但是这种说法不也承认原来的文件的确造成市民的顾虑,也危害到新闻自由?可他们在「挺」的时候,不是把谘询稿也吹捧得尽善尽美吗?可见他们只是根据「领导」的指挥棒转而已。 精心设计的「让步」 特区政府的「让步」是作过精心设计的。例如取消「管有煽动刊物罪」但仍保留「处理煽动刊物罪」,收窄「中央与特区关系」机密资料的范围至国防、外交等部分;将机密资料的「非法获取」范围收窄;删除非中国公民干犯叛国罪的「域外效力」,使叛国罪无论是在境内外都不适用于非中国籍人士等等。还有其他方面的让步,例如进屋抄家,由警司决定改为由总警司决定,取消知情不报的「隐匿叛国罪」等。对此,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和一些人权团体一眼看穿而加以揭露,提醒市民不要上当。 有这些「让步」,是因为这样苛刻的条文当局根本无法执行而形成废纸。例如「管有煽动刊物罪」,以香港长期以来的自由主义传统,「煽动刊物」肯定遍及住家、图书馆和书店,莫非来个全城大抄家来清理?而要香港市民「大义灭亲」检举「隐匿叛国」者,就要等待香港市民沦为「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的愚民,看来董建华也没有这个能耐。如果明知无法司法而仍然立法的话,只能破坏司法权威。 执意把中国法律延伸香港 对于最关键的如何避免中国大陆的法律延伸到香港的问题,特区政府并没有让步。那就是坚持禁制在内地以危害国家安全被取缔的组织,而这点正是基本法二十三条中没有规定而特区政府却执意要订立的。这是对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各宗教或准宗教组织及民运团体的最大威胁,是对「一国两制」的最大破坏,也是当局在江泽民集团授意和紧催下急于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香港传媒揭露,政府的手法是先摆出杀气腾腾的姿态,施加各种苛刻限制,现在给一些甜头,大家立即拍手称善,政府在立法上的阻力因而化解。不幸的是,香港一些传媒正是有意无意的充当这个角色。这是中共同一切「敌对势力」进行谈判的手法,末代港督彭定康对此有深刻体会,台湾对此也有所研究。 上述这一切,是特区政府按北京旨意进行的。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不肯回答是否谘询过北京,只说:「做了应该做的程序。」向北京请示汇报就是必须的程序。 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当特区政府决策机构行政会议仍在闭门商议是否提出作为详细谘询的白纸草案,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也在记者会上说对此仍未有决定,并且表示没有立法时间表时,中共喉舌新华社却在十一时三十二分报道港府已决定在二月二十六日将蓝纸条例草案刊宪,并在草案发表一星期后交由立法会审议,并希望可在今年七月立法会休会前完成立法程序云云。可见,港府高层同北京早把时间表订出来了。但是北京不了解香港的作业程序,过早把「国家机密」泄露出来。如果二十三条已经立法而没有任何「让步」的话,新华社的有关人员势必因为「破坏中港关系」而受到法律制裁。 只争朝夕中共显不安心理 由此可见,特区政府的所谓「让步」并没有解决主要的问题,市民的疑虑远未解除。当局应该做出更多的修改,特别是应该提出白纸草案,搜集更多意见,作出更深入的研究,因为这是北京收回香港主权以后最重要的立法事项。否则,北京这种「只争朝夕」的心态,给人的感觉就是中共的不安和恐慌心理。 ——转自《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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