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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層就李紀周死刑問題激烈交鋒
 
2001年2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星島日報26日報道,延宕已久的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受賄案將於本週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消息指出,此案原定去年十二月初開庭,但由於高層對李紀周的量刑意見不統一,「殺」還是「不殺」引發激烈爭議。如今,主殺意見佔了上風,料李紀周在一審中將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

消息指出,檢察部門對李紀周案調查工作早已結束,起訴書已在去年十一月中旬發出,最高檢察院曾在北京中級檢察院發出的起訴書中附加了說明,證明李紀周在被拘捕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這爲法院對李的量刑輕重埋下了伏筆,也顯示了高層對是否判處李紀周死刑意見不一,李紀周的辯護律師也可據此證明依法要求對李從輕發落。

但是,原定在去年十二月初開庭的此案突然被無限期拖延,直至上週,法院再次收到對李紀周的起訴書,較上次並無大的改變,只是原先「有重大立功表現」內容被改爲收押期間「積極揭發檢舉」。據此可見,高層的主殺派佔了上風,李紀周在一審中難逃死刑命運。

李紀周「坦白從寬」前,江澤民是咬牙切齒的大喊「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然而,當李紀周「有重大立功表現」後,江澤民卻啞若冬蟬。到底李紀周的「重大立功表現」戳到了誰的痛處,相信不會有人比江澤民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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