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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去了結婚的權利
 
2001年2月2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他準備結婚,需要在戶口所在地開一個婚姻狀況證明時,山東方面卻告訴他,不與法輪功決裂就不給開證明。

W是南方某省會城市一所著名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因四次去北京上訪而被勒令退學。雖然他已經以"優秀"的成績通過了學位論文答辯,卻得不到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在老家山東,他無法得到任何形式的工作,除非他放棄自己的信仰。因爲山東對法輪功的迫害甚劣,「株連九族」的政策使得許多單位,許多個人對法輪功信徒敬而遠之,以免爲自己找麻煩。

所幸的是,他在計算機方面的才能使他在南方某城市一個電腦公司裏謀到了一個職位。但是,當他準備結婚,需要在戶口所在地開一個婚姻狀況證明時,山東方面卻告訴他,不與法輪功決裂就不給開證明。這簡直是荒謬至極:一個公民,因爲堅持自己的信仰,甚至被剝奪了結婚的權利!江澤民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難道就是這麼個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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