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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社会主义可以奴役中国──替窃国者庆
 
老郸
 
2000年10月1日发表
 
【人民报讯】至少大清的满人入关算不得“奴役中国”──除了净身入宫的小德张小李子,绝大多数的汉人,也就是当时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还不至于失身为奴。虽说是异族统治,异族压迫,异族腐败,可也就到此为止。虽然说是“少数种族统治”,象前南非白人政权一样,可满人挺自觉地降低满汉壁垒以减少“多数”汉人的敌对心理。君不见,龙庭之上有汉员,草野之中有汉绅,种族歧视不可能一点没有,但要说汉满之间的关系是阶级关系,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细说起来还不是那回事。

在资本主义因素萌芽加速的清朝,就本质来说,整个社会还是封建社会,社会上最广大的人口,是农民而不是农奴。二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农民有土地房屋,有人身自由,而农奴的全部生活都得围绕着奴隶主的核心。

奴役,是人类历史上抹不去的一页,是最大限度榨取劳动者所得的手段。把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用法权确定下来的社会集合,就被尊称为奴隶社会。但奴役或奴隶并不是奴隶社会所独有的社会现象。奴役的特征在于,一方面要剥夺财产所有──实行赤贫化,另一方面要剥夺人身自由──造成依附化,某一方面还会剥夺人身功能或器官──诱导太监化,最重要的,是要剥夺被奴役者对人的权利进行思想的能力及权力──这才叫真正的奴化。

自古以来,达成奴役的手段,不外乎军事强制,经济强制。其一,我打败了你,或者我的部落打败了你的部落,我的族人打败了你的族人,或者,稍微现代化一点,我的党打败了你的党,我的主子打败了你的主子,你的生存权就变成了我的掌中物,予死予生都在于我的一念之中,这叫弱肉强食法。当然,弱肉并不一定就是贫肉,富而腐的弱法更令人垂涎,更催人欲试,更促人强食,那才是万里长城也阻拦不住的诱惑!其二,你自行丧失平等的权力,或者丧失平民的地位,因为你所欠太多,资不抵债,游戏场只好开除你的游戏资格,你要为你的经济行为的失败担负后果,于是,在人身自由也是一种资产或财产的社会,你只好用你生而得之的最后资源去抵偿你的失误,这叫得而复失法。

只是在社会主子在奴隶管理中的投入高于奴役所出的情况下,美好的奴隶制才会“自行”崩溃。要是奴隶们永远“规规矩矩,不乱说乱动”,坚持“热情高涨,忘我地贡献”,我想大概直到现在,我们,我们的祖祖辈辈,我们的整个人类也不会把“会说话的工具”丢掉,另行培育训练什么“驯服工具”。就连万能的计算机,也还没有达到会说会听的地步或思想境界。

所以奴隶世界之后大家都不谋而合地实施封建,实质在于简化奴隶管理。奴隶的人权就是生存权,不干活的时候也得饲着养着,马儿再好也要吃草,一样的道理。要能取所得而节所养,天下的美事岂不集我一身。于是奴隶们或前奴隶们,在生存权之外有了起码的自由权,自主权,自决权。社会形态进化了,生存权的干枯的铁树开花了,前奴隶们“如今徒劳为自己”,劳动虽然还不是生活第一需要,却有了瞬间的甜头,于是劳动的投入成为某种程度上的自发──整个社会就是这样达成双嬴。

那么双嬴之后,还会有回头苦吗?我不敢轻易肯定或否定,因为这不取决于社会或历史,而是取决于活生生的现实,取决于现实社会中的人。这里用“人”,而不用“人们”,因为社会的组成,无论是正是邪,都是我们自己。把我们合在一起,就不再是简单的多数:“人──们”,而是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复杂单数:人。再具体一些,就是取决于老祖宗用过的算盘珠子:社会主子在奴隶管理中的投入是否高于奴役所出。如果奴役的过程是那么得心应手,少入而丰出,谁会不愿意蓄奴而只去圈猪。

满人当然不是最后以军事强制手段征服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主子,他也还没有现代化到奴役全中华或至少全体汉人的地步。有没有比集军事强制与经济强制于一身的封建社会更诱人的光明的前进的积极的奴役术?有,这就是我们的主义:社会主义。这里,军事强制的俗称就是颠扑不灭的真理:枪杆子里出政权。出了政权干什么?于是就干──社会主义。就剥夺,就镇压,就杀头,就经济强制,实施双管齐下。

你会说,剥夺全社会的行为,就不会激起全社会的反抗?这么说是不是太愤世,太言过其辞?我只能说,取得全社会“默许”──有人会用“默契”,却是我所不以为然的,我们以后再说──也正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特征。它绝不会愚蠢到同时同程度地剥夺整个社会,而是用其剥所得制成诱饵,换取一部分人的同伙同志,先去剥夺另一部分。只要剥夺的程序启动,只要第一张羊皮剥下夺到,放眼天下,就再无全羊;只要第一只牛角被轻易取下,浪迹江湖,就再不会遇到更硬的疙瘩。

有人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但比起社会主义是剥夺社会的准许证,火候还稍欠一□。

比如说,比起国父孙文的“耕者有其田”,社会主义也对农民高喊“平分土地”,但关键是“一切权力归农会”,又没说农会得了百分之百的“一切权力”之后,还会干什么。剥夺地主,不是为了农民,而恰恰是为了下一步剥夺农民本身。一步剥夺分做两步革命,不过是借农民革命的伟力剥夺农民自己。经过土地改革,你们都看清了,地权不是可以随便剥夺的吗?为了社会主义,你就放弃党分给你的土地牲畜,“自愿入社”吧。入的不仅是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而且是社会主义这个伟社。据说当年斯大林同志为组建合作化,不惜用强力刀枪,大概就是因为土地放在小资产阶级的农民手中为时过长,其所有制又由列宁同志的“新经济政策”的推行而强化,已经根生农民家,到党想要的时候,拔都拔不出来。中国的同志就要接受历史教训,不能让农民把土地暖热,要趁着他们对斗争地主记忆犹新的火候,马上掀起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高潮。

你要说这是予取予夺,我说更经典一些是我可以赐予的我也可以没收。那本来就不是你的,也从来就不是永远也不是你的。此种经济强制,只能在军事强制的前提下进行并成功,所以仍有“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的时代烙樱有人说土地改革杀戮了两百万,社会进化的血的代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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