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9日訊】涉案者自辯叫「認罪態度差」?

11月24日,引起黃山市民廣泛關注的「周建國貪污案」,在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周建國原爲安徽省黃山市公安局戶政科科長,一級警督。1999年9月2日,因涉嫌一起貪污案,被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逮捕。

今年7月,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檢察院對周建國提起公訴,並指控周建國犯有貪污罪。理由是,1997年1月至1999年7月間,周建國借「業務招待」爲名,通過熟人關係,將他人在一些酒店的住宿發票,在廣東、屯溪一些商場的購物發票共60張,計6688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