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強推三年境外所得自查政策,被指在全球搜刮民財。(大紀元)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
金欣報導)中共官媒新華社早前報導,中共稅務機關「提醒納稅人對2022年至2024年從境外取得的收入進行自查」。該政策公布後,引起市場、跨境投資者、稅務專業人士及部分媒體的廣泛討論。部分評論質疑其與地方財政壓力有關,也有人擔憂執法趨嚴及追溯範圍。
新政策是「跨國追稅令」
因持續數年的經濟低迷而變得不敢消費的中國民眾,恨不得一塊錢掰成二塊錢用,許多民眾和專家、學者紛紛呼籲中共當局應該效仿西方國家的做法,給老百姓發現金,幫助他們度過難關。然而,老百姓盼來的卻是越來越嚴苛的稅務政策,尤其是近期當局要求納稅人對2022年至2024年從境外取得的收入開展自查。中共稅務部門還強調說,納稅人不申報或計算錯誤,造成不繳、少繳稅款的,可在三年內追徵稅款、滯納金;構成偷稅的將被處罰。
在當前中國經濟下行多年,外資撤離,失業日趨嚴重,經濟復甦毫無起色,民不聊生的大環境之下,中共當局的宣傳一直圍繞推動民眾消費的主題。而不少經濟學家一直主張:若要真正恢復消費,關鍵不只是稅收優惠,而是提高居民收入預期、完善社會保障,讓家庭敢消費、願消費。
很多專家也提醒當局,可以參考西方國家的做法,例如: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新冠(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期間向民眾大量發放現金、擴大失業補助、減稅、擴大福利,目的是把錢直接發放到居民手中,努力降低疫情對民眾的不良影響。
然而,與西方國家照顧民眾收入的政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共當局更偏向於投資基建、補貼製造業、支持科技產業、地方政府投資等,而不是大幅降低居民稅負或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因此,中共當局推動內消費的計劃一直無法實現,中國經濟持續低迷不振,導致地方財政壓力增大。於是,地方政府依靠非法罰款的收入越來越高,稅收徵管和部分非稅收入管理也越來越嚴格,民眾的主觀感受並不是「減稅了」,而是「生活壓力仍然很大」,甚至針對政府的無底線非法罰款的不滿情緒日益高漲。
不少人認為,新華社這則「境外收入自查提醒」,很明顯是當局盯上民眾的境外收入,這無異於公佈了一張向所有在中產以上、有能力將資產轉移海外的群體發出的「跨國追稅令」。這絕不是簡單的例行稅務檢查,而是中共財政陷入極度窘境後,明目張膽對特定群體進行的「海外割韭菜」與「精準放血」。
中南海全球刮骨吸髓
過去,地方政府靠「賣地」和房產泡沫躺著賺錢;如今房地產崩盤,地方財政井噴式負債,公務員停發工資、公共服務停擺。
這是因為國內的油水已經榨乾了,中南海只能把目光投向「離岸資產」。這次精準鎖定 2022 年至 2024 年(也就是疫情解封前後,中國資金外逃最瘋狂的三年),就是要把那些已經逃到海外的「肥水」,透過法律和稅務手段,硬生生的強搶下來填補財政黑洞。
CRS全球金融情報成了抓捕工具
中共這次為什麼敢這麼明目張膽地要求海外收入自查?因為它手裡握著發達國家金融機構交換回來的 CRS(共同申報準則) 大數據。
中共政府在 2015 年 12 月正式簽署加入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主導的 CRS(共同申報準則),與全球超過 120 個國家及地區(如瑞士、新加坡、香港等)建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機制。此後,中國於 2017 年 7 月正式開始施行《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並於 2018 年 9 月與其他參與國及地區完成首次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這意味著中共稅務機關能精準掌握中國稅務居民在海外的巨額隱匿資產與資金流向。
過去,許多高淨值人群、富商、甚至體制內高官的家屬,以為把錢洗到香港、新加坡、開曼群島或者歐美銀行就安全了。
現在,中共發出了這張「追稅令」,表面上叫「自查」,實際上是「限期自首」。有網友認為,中共的潛台詞是:你們在海外有幾家公司、存了多少錢、買了幾套房,我數據庫裡清清楚楚。你自己報,是補稅加滯納金;你如果不報被我查到,那就是「偷稅罪」,直接沒收財產兼坐牢。對於那些有境外收入的民眾來說,他們面臨的無疑是一場高壓的心理戰。
逼迫海外華人「交保護費」
中共新推出這項政策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在法律和執行上的「流氓邏輯」。
對於很多已經移民、或者在海外工作生活多年的華人來說,尤其是可能仍持有中國護照或具有稅務居民身分,他們在海外合法納稅、合法工作,現在卻面臨中共「三年內追徵」加「滯納金」的雙重勒索。
稅務人士:自查實為恐嚇
據大紀元報導,大陸稅務局人員江嘉良(化名)透露,稅務局對個人所得「倒查三年」,帶有恐嚇意味,目的是警告稅務居民「不要以為官方不知」。他說,稅收和罰款已經成為中共財政的重要來源,居民境外收入也被列入徵稅範圍。一旦被稅務部門盯上,後續處罰可能高於原本應繳稅款。
江嘉良說:「國內的個人所得稅,已經無法逃脫,也很難避稅,但是境外炒股收入、對外貿易的貨款收入,屬於外來收入,官方很難查核,他沒辦法查,所以要你自查。這是搜刮民財。不過,他們可以通過CRS全球稅務信息互換機制查到。」
對於中共多地稅務部門在通報中使用「提示提醒」、「政策輔導」、「約談警示」、「自查整改」等詞語,江嘉良表示,當稅務部門發現涉嫌少報的居民時,通常會要求補充申報境外所得,並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如果被認定為偷稅,還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海外收入被納入繳稅範圍
山西太原的王先生去年出售房產後,將資金轉到國外。他向記者透露,「最近有在稅務局工作的朋友告訴我,去年底開始,稅務局內部開會,說要留意個人在海外的勞務收入、投資收益、房子出租,這些都要繳稅。這個國家真的窮瘋了。」
此次被當局要求自查的是「居民個人境外所得」。在大陸個人所得稅制度下,居民個人通常按年度計算納稅義務,境內和境外所得均可能被納入申報範圍。境外所得包括境外任職受僱收入、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及偶然所得等。
在香港一家股票經紀公司工作的廣東人劉先生向記者介紹,近年中共稅務、銀行、外匯、公安、海關等系統之間的數據關聯增強。
他說:「最近香港的銀行嚴格限制內地人來港開戶。有關當局想獲得內地人的銀行存款資料,一般銀行不會配合,以後會怎麼樣就很難說了。」
查稅財政取代土地財政?
劉先生表示,過去很多人覺得境外收入離國內稅務很遠,現在這種空間越來越小。所謂自查,就是先讓納稅人自己交代,「無論是你交代,還是被查出來,都可能就按偷稅處理」。
新冠(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封控解封之後,中國經濟復甦乏力,中共多地財政收入下降,土地出讓收入減少,地方當局債務壓力上升。過去依靠土地財政維持運轉的模式難以為繼,「查稅財政」開始取代「土地財政」,通過補稅、滯納金等方式向居民和企業追繳資金。
《中國稅務報》及多地稅務部門今年披露,上海、山東、浙江、湖北等地有居民因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報,被稅務部門根據大數據線索發現,隨後補繳稅款和滯納金,金額介於12.72萬元(人民幣,下同)至141.3萬元之間。山東稅務部門3月26日公布的案例顯示,山東居民張某取得境外所得未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補繳稅款、滯納金合計126.38萬元。
官方還發出案例警告居民。例如,福建居民劉某某、廈門居民富某、四川居民李某等人也因取得境外收入未申報繳稅,被稅務部門根據稅收大數據線索發現,分別補繳稅款、滯納金561.45萬元、698.7萬元、665.9萬元。
當局加大搶錢力度
擁有10.5萬粉絲的財經博主「在野說」分析指出,官方所稱的「宣傳輔導、提醒自查」,實際釋放的信號遠比字面嚴厲。「翻譯成人話就是,你這三年在境外掙的每一分錢,稅務局都要算清楚、算明白,少一分都不行。」「在野說」認為,對許多擁有境外收入的中國居民而言,這「不是一則通知,而是一劑從頭澆到腳的冷水」。
許多財經評論人士的觀點與「在野說」非常接近。他們認為,過去十年,中國稅收這張網越鋪越大,並且也收得越來越緊。在經濟下行、地方財政缺口擴大的背景下,對境外收入的加速追查,被視為對「海外錢袋子」的重新納入監管。這種變化,使不少人感受到,無論資產、收入還是退路,空間都在同步收窄。
而民眾的日子,也就越來越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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