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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頒禁令詞 「兩岸三地」「中台」不許説
【人民報消息】在中共的政治世界裡,語言從來不只是溝通工具,更是一道道無形的紅線。2月27號,中共官媒新華社公布了最新一批「新聞報導禁用詞」,其中涉台部分條文多達數十項,範圍涵蓋社會生活、法律、領土主權以及港澳台關係。
我們來看看最敏感的「領土主權」部分。這次新華社一口氣新增了13 條針對港澳臺的禁令。 最核心的定調是: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或圖表中,絕對嚴禁將其稱作「國家」。
更細膩的變化在於「對應概念」的強制化。以後,你不能再說「兩岸三地」或是「中台」這種並列的說法,因為這暗示了對等地位。官方規定,必須將「臺灣」與「祖國大陸」作為對應,將「港澳」與「內地」作為對應,任何混淆都被視為政治錯誤。甚至連遊客來訪,都不能說「來華旅遊」,必須改稱「來大陸」或「來內地」。
那麼,對於臺灣實際存在的政府運作,官方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新華社採取了「引號策略」。如果無法迴避臺灣的機構名稱,像是「立法院」、「行政院」甚至是「選委會」,一律必須加上引號。
更嚴格的是,對於帶有「中央」、「國立」字樣的單位,像是臺灣「中央銀行」或臺灣「清華大學」,也必須加引號處理。 最絕對的一條紅線是:嚴格禁止使用「中華民國總統」或「副總統」來稱呼臺灣領導人,官方強調,即便加了引號也不准用。這在文字上徹底抹除了臺灣的主權象徵。
這種「去主權化」也延伸到了法律領域。 新規要求,臺灣施行的「法律」應被表述為「臺灣地區的有關規定」。在處理兩岸法律事務時,嚴格禁止使用「司法協助」或「引渡」等國際法用語,因為在官方語境中,這屬於「家務事」,而非國與國之間的事務。另外,那個大家熟悉的古稱「福摩薩」,現在除非是為了轉述,否則也是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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