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丽君编译报导)中共党媒《环球时报》9月29日报导,中共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日前在联合国大会行使答辩权,反对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提出删除《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的主张,并以日本走向“再军事化”为由,宣称相关条款至今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北京此次论述略去了一段关键历史:联合国大会早在1995年便通过决议,明确认定相关“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并表明有意启动修宪程序予以删除;该决议当时获包括中共在内的绝大多数会员国支持。30多年后,北京如今反过来强调相关条款“不容删改”,与中共当年的立场形成鲜明反差。 北京称“敌国条款”仍具现实意义 所谓“敌国条款”,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第53、77及107条,是二战结束之际形成的历史安排。依《宪章》文字,“敌国”是指二战期间曾与《宪章》签署国交战的国家,主要涉及日本、德国等前轴心国。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9月22日在联合国大会演说时,再度要求删除《宪章》中有关“敌国”的文字。她指出,2005年联合国会员国领袖已表达删除相关文字的决心,日本加入联合国70年来也持续参与联合国事务,因此主张相关条款应予删除。 北京则迅速作出强硬回应。中共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答辩中声称,“敌国条款”旨在防止法西斯主义及军国主义再次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至今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他进一步宣称,“敌国条款”是《联合国宪章》“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日本近年的军事动向下更凸显其意义,因此“不容删改”。 为支撑上述论述,孙磊列举日本近年增加军费、放宽杀伤性武器出口、部署中远程飞弹、扩充进攻性军力,以及讨论修改和平宪法和“无核三原则”等政策,将这些动向定性为日本“再军事化”,并宣称已对地区乃至世界和平构成“现实威胁”。 中共党媒《环球时报》也延伸这套论述,援引中国学者观点,将日本近年的防卫政策与“敌国条款”相连结,试图赋予这项二战遗留条款新的现实正当性。 然而,“日本近年的安全与防卫政策应如何评价”,与“联合国是否仍将‘敌国条款’视为具有现实效力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北京可以对日本扩充军力提出批评或警告,但这并不能改变联合国大会早已对“敌国条款”本身作出的正式判断。 早在1995年,联合国大会便以15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第50/52号决议,明确认定第53、77及107条中的“敌国条款”因国际情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已经过时”,并表明有意启动《宪章》第108条所规定的修宪程序,将相关条款删除。 换言之,北京如今以日本安全政策的变化为由,重新强调“敌国条款”的现实意义;但联合国对这些条款“已经过时”的正式认定,早在30多年前便已写入联大决议。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当年并未反对这项决议。 联合国30年前已认定过时 1995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以15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第50/52号决议,表明有意启动修宪程序删除相关条款。3个弃权国为古巴、北韩和利比亚,中共投下赞成票。 而北京当年并非只是随多数投下赞成票,而是曾在联合国公开表态支持删除。 联合国第六委员会1995年11月9日的正式会议纪录显示,中共代表高燕平明确表示,中方同意特别委员会关于删除“敌国条款”的建议。她并进一步指出,《联合国宪章》中已经失效的条文并不只限于这些“敌国条款”。 10年后,这一方向再次获得确认。2005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援引1995年的联大决议,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明确表示,“我们决心删除”《宪章》中有关“敌国”的文字。 因此,今天仍能在《联合国宪章》中看到“敌国”字样,并不意味联合国后来重新认定这些条款仍有必要。条文迄今未被正式删除,一个关键原因在于修改《联合国宪章》的门槛极高。 依《联合国宪章》第108条,修正案除须经联大三分之二会员国通过,还须由三分之二会员国依各自宪政程序批准,而且批准国必须包括安理会全部五个常任理事国。因此,“条文尚未正式删除”与“条款仍具有现实意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这也让北京今天的说法面临一项难以回避的历史对照:30多年前,中共在联大投票支持认定“敌国条款”已经过时,中共代表更公开同意删除;如今,北京却宣称同一批条款是《联合国宪章》“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称其“不容删改”。 从支持删除到主张保留 中共从30年前支持删除“敌国条款”,转为今天宣称相关条款“不可或缺”、“不容删改”。北京为这项立场转变提出的理由,是日本近年的安全政策已发生变化,并将日本强化防卫能力直接定性为“再军事化”甚至“新型军国主义”。 然而,北京这套论述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区域安全背景。中共过去30多年持续大幅增加国防支出,快速扩充核武、飞弹及海空军力量,军事活动范围也不断向东海、台海及西太平洋延伸。日本防卫省2026年《防卫白皮书》将中共军事动向列为日本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最大战略挑战”,并指出中共军机、军舰及航母近年在日本周边海空域的活动持续扩大。 日本强化防卫能力有其明确的区域安全背景,不能简化为北京所称的“军国主义复活”。东京公开提出的安全背景包括中共军力快速增长及在日本周边军事活动增加,以及北韩核武与飞弹等区域威胁。北京若只放大日本增加军费、部署长程飞弹等动向,却把中共自身持续扩军及周边军事活动排除在同一幅安全图景之外,就把一场相互牵动的区域安全竞争,简化成日本单方面走向“再军事化”。 更值得检视的是,北京进一步以这套“再军事化”论述,主张二战结束时留下的“敌国条款”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但中方对日本安全政策的政治定性,并不等于联合国对“敌国条款”作出了新的认定。截至目前,北京并未提出联合国已推翻1995年认定相关条款“过时”,或改变2005年各国领袖决心删除“敌国”文字的正式文件。 北京今天可以改变自己的政策立场,却不能因此改写联合国留下的历史纪录。从支持删除到宣称“不容删改”,发生改变的是北京自身的立场,而不是联合国对“敌国条款”作出了新的认定。 历史责任不能成为选择性工具 日本二战时期的侵略历史已有充分历史纪录,战争责任也不因时间推移而消失。然而,这段历史并不能免除北京当前论述接受事实查核的必要。当中方重新援引二战后形成的“敌国条款”时,中共自己此后在联合国留下的立场与正式纪录,同样应被完整呈现。 北京如今反复援引日本的二战历史,主张“敌国条款”仍具有现实意义,却鲜少提及一项与其当前论述直接相关的历史事实:中国自己曾支持删除这些条款。当历史被用来要求日本正视过去时,中共自身在联合国留下的历史纪录,同样不应被排除在外。 近年北京更频繁地把对日批评置于“战后国际秩序”框架之下。2025年11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指责高市早苗的涉台言论“严重破坏战后国际秩序”,并要求国际社会警惕日本“企图颠覆战后国际秩序”。到了今年,北京又将二战后写入《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重新推上中日外交交锋的前线。 真正的矛盾因此不在于日本是否应记取二战历史,而在于北京如何使用这段历史。中方一方面以“维护战后国际秩序”为由,重新强调1945年针对战败国留下的“敌国条款”;另一方面,却淡化同一个联合国体系此后已认定相关条款“过时”、中共自己也曾明确支持删除的正式纪录。北京今天可以改变对日政策,也可以重新提出保留条款的政治主张,但不能把自身立场的转变包装成联合国立场的延续。从30年前支持删除,到今天宣称“不可或缺”、“不容删改”,真正发生改变的不是联合国留下的纪录,而是北京对这些历史条款的政治运用。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