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獄中再被捕 遭加控違反國安法
【人民報消息】多家港媒報道,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周五(6月6日)拘捕正被關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他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因為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判囚56個月的黃之鋒,正在香港的赤柱服刑,預計在2027年1月才能出獄。港國安警突然宣布,在監獄再拘捕黃之鋒,並起訴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日下午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提堂。
根據港媒法庭線報道,控罪指黃之鋒在2020年7月至11月,與已流亡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及其他人請求制裁,涉違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因警方需要作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
黃之鋒身穿黑色恤衫到庭應訊,精神不俗,案件開庭不足3分鐘完結,他在離開時有向法庭的公眾席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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