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中央「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東生,是610大頭目中第一個遭惡報的人。(大紀元合成圖片)
【人民報消息】【編者按】中共自1999年7月20日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將許多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形成了一個以江澤民、曾慶紅為首的中共「血債幫」。26年來,中共「血債幫」的許多要員以不同形式遭到惡報,有的正在自毀前程。從2025年10月2日起,我們陸續發表中共「血債幫」要員遭惡報或自毀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李東生也是以江、曾為首的「血債幫」的要員之一。
一、李東生落馬
2013年12月20日晚19時40分,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央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即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這個消息立即引發海內外的廣泛關注,因為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中央610辦公室」一直像個祕密機構,在公開報道中都不提及;外界都知道李東生是公安部副部長,不知他是「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中央610辦公室是一個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超級權力機構,因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而得名。它相當於毛澤東發動文革時成立的「中央文革小組」,亦相當於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祕密警察組織「蓋世太保」。
中央610辦公室自成立以來,長期在中央政法委書記的領導下,直接操控公、檢、法、司、宣傳等,迫害法輪功。
李東生落馬,標誌著中央610辦公室這個臭名昭著的整人組織開始走向衰敗並被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們所唾棄。
李東生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第二個中央委員,第一個公安部高官,第一個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二、李東生被審判
2016年1月12日,曾經風光無限的李東生,作為一個嚴重犯罪分子,被押上天津市第二級法院的審判台,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定,1996—2013年,李東生利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書記、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北京雷明頓廣告發展中心實際控制人、北京韓建集團董事長等11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辦理戶口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索賄、受賄2,198萬餘元。
從法院的判決看,李東生受賄時間長達17年,是個一邊貪腐一邊被提拔重用的嚴重腐敗分子。
從表面上看,李東生是因為嚴重貪腐被查辦,實際上,也是他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
三、李東生迫害法輪功的罪惡
1999年6月10日,中央610辦公室成立時,李東生便以央視副台長身分,擔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後升任廣電總局副局長、中宣部副部長。
李東生因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有功,同時,作為「中南海最大的皮條客」,向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貢獻」了多位央視美女,得到周永康的格外賞識,於2009年10月被周永康調任公安部副部長(正部長級)、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成為周永康直接領導下迫害法輪功的總操盤手。
李東生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10年(1999.6—2009.10);任中央610辦公室主任4年多(2009.10—2013.12)。在這14年多裡,李東生參與迫害法輪功幹了哪些大壞事呢?概括起來說,主要有六:
1. 負責反法輪功宣傳。
李東生是中共反法輪功「輿論戰」的總操盤手。
他掌管的中央電視台,是製造攻擊、誣衊、謾罵、抹黑法輪功的謊言最重要的宣傳工具。原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22日至2005年12月31日,央視《焦點訪談》節目,在收視率最高的黃金時段,共播出102集反法輪功節目。其中1999年7月22日至年底的5個多月,就播出39集。
中國2,000多種報紙,9,000多種期刊雜誌,1960餘家廣播電台、電視台,跟進散布這些謊言。同時,通過新華社、中新社、中通社、海外大外宣媒體、中共駐外使領館等,將這些謊言迅速傳播到世界各國。是中共610辦公室系統
這些舖天蓋地的仇恨宣傳也被中共在互聯網廣泛轉載。
2. 操控央視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以江、曾為首的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幫」,原以為「槍桿子」(軍權)、「刀把子」(專政機器)、「筆桿子」(宣傳機器)、「錢袋子」(財政金融與國庫)等都掌握在他們手上,可在極短時間內鏟除法輪功。
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無論他們怎麼打壓,就是打不倒法輪功。騎虎難下之際,他們想出了一個毒招:
選擇一個特別的時間——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一個特別的地點——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個特別的導演、拍攝團隊——中央電視台知名製片人陳虻等,製造了一起特別驚心動魄的事件——五個人點火「自焚」。
然後,由中央電視台精心剪輯、加工,配上極具煽動性的解說詞,嫁禍法輪功,在中央電視台,全國各地的電視台,以及全國所有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監獄,反覆播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以達到儘快鏟除法輪功的目的。
作為當時負責反法輪功宣傳的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廣電總局副局長,李東生對此負有重大領導責任。
3. 向海外輸出迫害。
2001年4月9日,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李東生,以中共政府代表團特別顧問的身分,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57屆會議上發言,顛倒黑白,信口雌黃,造謠惑眾,攻擊、誣衊、抹黑法輪功。
4月17日,李東生接受日本共同社、中新社等記者的採訪,藉此在聯合國人權會議期間,繼續以惡毒的語言,發表攻擊、謾罵、侮辱法輪功的言論。
4. 強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
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中央610辦公室成立「教育轉化工作指導協調小組」,李東生任組長。
2000年9月22日,中央610辦公室發布《關於開展教育轉化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將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經驗作為標準,並由中組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向全國推廣。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教育轉化」,就是動用包括「經濟上截斷,聲譽上搞臭,肉體上摧殘乃至消滅」等一切脅迫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講假話,非講假話不可,不講假話不行。
遼寧馬三家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的人間魔窟——超越人類一切道德和法律底線的暴行,都曾在這裡上演,其中包括將18名法輪功女學員投入男牢房,任男勞教人員強姦、輪姦、污辱,導致至少5人死亡、7人精神失常等。
5. 對至少3,886人被迫害致死負領導責任。
據明慧網統計,在李東生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間(1999—2013年),全國至少有3,88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還有更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李東生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6. 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犯罪。
郝潤娟,女,家住廣州白雲區。因4次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抓,2002年遭22天酷刑迫害後死在廣州白雲看守所。當家屬被通知去認屍時,遺體已面目皆非:內臟全掏空,皮膚被剝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屍骨、肉,還帶有鮮紅的血跡。看過遺體兩次後,家屬都認為那不是郝潤娟,只好把其兩歲的兒子帶來驗血,最後證實那面目皆非的遺體就是郝潤娟。
據明慧網報導,中共為強製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酷刑超過100種,其中最邪惡的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2006年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首次在國際上曝光以來,海外許多專家、學者、醫生、律師、記者,以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共產主義受難者基金會、倫敦獨立人民法庭等等,對此進行大量獨立調查。結論是:
第一,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第二,它是一場由中共獨裁者江澤民下令進行的,由中共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法院、監獄、醫院、武警、軍隊等共同參與的大屠殺。
李東生任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時主管反法輪功宣傳,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對於這場大屠殺起了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的作用;李東生任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時,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總操盤手,更是對這場大屠殺負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領導責任。
結語
李東生為升官發財,積極追隨江、曾迫害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毒害了億萬中國民眾,以及海外民眾,害死了成千上萬乃至更多法輪功學員,累積了巨大的罪業。他以為,頭上三尺無神靈,欠了巨債不用還。
但是,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遲與來早。
李東生成為惡有惡報、現世現報的第一個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被以貪腐的名義判刑15年是他受到的初步惡報。可以預見,即便李東生刑滿釋放,還會有一系列禍及其本人及子孫後代的惡報等著。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