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围殴女孩。(视频截图)
【人民报消息】01 为何自衞?自衞是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严重伤害。 为何要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为了避免自己良心过不去而造成长期的心理障碍。 所以,如果你自己不会受到严重伤害,那就不需要自衞。 如果你不会良心愧疚以至于造成心理障碍,那就不需要见义勇为。 什么叫严重伤害?如果你可能被杀死、严重残疾、脸上严重破相、内脏破裂、被剁掉几个手指头、眼睛瞎掉、被强奸,这都叫严重伤害。 当面骂你,朝你脸上吐口水,拿手指对著你的鼻子威胁你,扇你三个耳光,踹你一脚,撕掉你一把头发,甚至把一盆大便泼你脑袋上,或者让你从他胯下爬过去,这都不叫严重伤害。——这只是羞辱。面对羞辱,你无需自衞,承受就可以。 生存主义的自衞观是这样的: 最好的自衞是远离危险、决不惹事。远远看著来者不善,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稍好的自衞是不断退让、躲避、忍受。再退一步就是别人动手时护住脑袋和要害部位挨揍不还手,以避免暴力冲突升级。 若是对方下狠手,可能危害到你和家人的生命,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你要马上用最有效的手段杀了他,宁可先杀人再坐牢或逃亡。 绝不要为了「尊严、正义、荣燿、公平」之类的事情把暴力冲突升级。在生命面前,这些东西都很虚,或者代价太高。 生存主义者不主张为了「尊严」冒险,更不主张为了「荣誉」而决斗。但是一定为生存拼命。活下来,才是第一要义。 你应该见义勇为吗?原则上你没有帮助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你也不知道别人之间的恩怨和过节,能不管就不管。 人际关系很复杂,或许你冒死救的人是个更坏的恶棍。比如你看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忍不住拔刀相助,上去一刀把鲁提辖杀了。或者你看到武松醉打蒋门神,肯定认为这是个醉鬼流氓寻衅滋事,背后一箭射穿武松的脖子。你若是看到武松提刀刺向潘金莲胸口,你会一刀杀了武松,还是先问个明白? 匡扶社会正义?那是政府和侠客的事,与吃瓜群众无关。 你会在网上会看到很多侠客言论。2022年6月10日的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千千万万的网路侠客用键盘行侠仗义。 但是你不要信他们的鬼话。如果他们在现场,90%都不会站出来。 如果你觉得自己若在现场,就必定会站出来。你是好样的。这时候你有二种选择: 1)好言相劝打人一方息怒,打120把受伤的女人送到医院。运气好的话,你被9个壮汉揍几拳踢几脚受点轻伤。运气不好的话,结果可能是你和那二个女人一起送到医院ICU; 2)见义勇为,冲上去狠揍那群流氓男人。结果是你因为群殴伤人或杀人被判刑,也可能被打死或打成植物人,你爹妈为了救治你倾家荡产、郁郁而终。 见义勇为的后果,你要自己承担。行侠仗义是一种非常过瘾的享受,你若愿意承担风险,当然可以行侠仗义。 电影里的侠客经常有好报,现实中的侠客通常下场很惨。中国人从小就会被父母教训不要多管闲事乱说话,就是怕你长大后行侠仗义。 02 普通人就是要经常受欺负的。这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在中国活到几十岁,看到各种被欺负被凌辱的事,比如看到唐山打人事件还是跟外宾一样发表一通「友邦惊诧论」,那大概是装逼装太久,装习惯了。 陈丹青说,美国人和中国人有一个区别,就是美国人大多数长著一张不受欺负的脸。有人表示反对:并非如此,美国人也受欺负,真正的区别在于美国人受到欺负更容易讨回公道。也有人说,美国人受欺负也不容易讨回公道,美国打官司也是很昂贵很麻烦的,关键是美国人持枪自由,随便欺负别人可能遭受很可怕的后果,所以美国人这张脸应该叫「持枪公民的脸」。以上说法都对。 美国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到处有霸凌,到处有暴力,到处有性骚扰和强奸,经常有极端分子进教堂或学校杀人,大街上也有疯子拿著刀枪无差别杀人,还有被税务局逼怒的人开著私人飞机撞击税务大楼。 但是,美国人的脸确实像少受欺负的。 美国大部分州有「不退让法」( No retreat law)。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衞。 「不退让法」常常与另一条公民自衞法相提并论,那就是「城堡法」(Castle Law)。「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暴力抵抗。 「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 「城堡法」和「不退让法」,都是自衞的原则。 美国的自衞原则和某些国家的自衞原则不同,它不仅支持为了「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自衞,还可以为了「个人尊严和自由原则」而自衞。 「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就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 03 以上我讨论了二种自衞和见义勇为的逻辑。 一种是生存主义的,就是「好死不如赖活著」。尊严、自由、荣誉、权利,且放一边去,但是生命至上。 一种是美国式的,不仅白左和大众都认为live matters,法律也支持「为了尊严和自由」而自衞。 但是这两种在中国都不现实。 中国不许持枪,也没有「不退让法」。司法实践中的自衞和见义勇为的后果与美国完全不同。 忍辱负重、任人霸凌羞辱的「韩信忍受胯下之辱」的窝囊方式,又不是普通中国人愿意接受的,他们认为自己是有尊严的人,认为国家、法律、社会应该保护每个公民的尊严不受侵犯。 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倡导这种故事的,所以杨志卖刀杀牛二,大多数人都认为杨志杀得好。鲁提辖打死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血溅狮子楼,都认为这是英雄事迹。 但是这些英雄事迹放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法家治理天下,以商君提倡的「去强」为本,就是避免形成民间强势力量。法家对于武侠精神,一定是坚决打压。 在现实社会中,你如何在自衞和合法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 答案是:「依法欺软怕硬」。 「欺软怕硬」,通常被视为贬义词。但是在真实市侩社会,这是大多数人的基本人生原则。 谁欺负你厉害就巴结谁。——这就是市侩文化,和追求荣誉感的贵族精神完全不同。贵族文化是极其奢侈的东西,咱不谈。咱只谈市侩文化。 如果对方欺负你,你觉得他打不过你,就可以依法自衞反击。这就是「欺软」。如果对方强大,甚至有枪有炮杀人不眨眼,那就躲著他,这叫「怕硬」。 之所以要「依法」,是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市侩文化的核心,就是做个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人。 比如在对方高举椅子砸向你的时候,你提膝撞碎他睾丸,就是合法的。 比如一群壮汉围殴一个女子的时候,这女子若是把壮汉推入河中淹死,那也是合法的。 当对方举起刀对你捅来,你立即夺刀反手杀了他,或者一拳打死他,也是合法。若是等他逃出去几百米,你追上他杀掉,就违法了。 能够在自衞中合法杀人,是一件很过瘾的事。尤其是生活在一个老实人处处受欺负的社会,很多人心里都有一股杀气,恨不得杀了那些恶棍流氓。 应该随身带什么合法武器自衞?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我。我的回答是:在中国,没有适合自衞的合法武器。因为武器就是杀人的,合法武器都没有战斗力。 你带的是「合法」的武器,恶棍带的是「非法」武器,你怎么可能干得过他? 只能「自衞」的武器,那叫防空洞,不叫武器。 在中国,你随身带一把菜刀、一条甩棍、一条棒球棍、一瓶辣椒喷雾剂,都是你蓄意准备斗殴的证据,会成为对你判刑的依据。 唯一可能例外的,是「合理的劳动工具」。比如搅拌水泥的建筑工人身边有一把铁锹,钳工下班工具袋里有一把锤子。如果你瘸腿,恭喜你,你可以随身带一条结实的拐杖自衞。 04 睁开眼睛,你就能看见。打开耳朵,你就能听见。人间诸多不平事,你愿意路见不平一声吼,还是明哲保身躲著走,都是你的自由。 自衞的逻辑,有很多种。 上面讨论了生存主义的「好死不如赖活著」逻辑,美国式的「不退让法」逻辑,「欺软怕硬」的市侩式逻辑,以及中国特色的「依法」逻辑。 当然还有贵族式的逻辑——为了荣誉而扔白手套决斗。 你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决策。 大多数虚伪的人,在网上扮演贵族侠客,在生活中奉行「好死不如赖活」的生存主义法则。 所以,自衞打架要衡量自己是否实力,决不要指望旁边的人民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在如今的法律框架下,只是小概率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