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務員為移台涉「發假誓」疑被停職。(RFA視頻截圖)
【人民報消息】一名香港公務員申請隨台灣籍配偶「依親居留」被拒,在台灣提出上訴時稱「所有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法庭最終不接納事主的說法。事件曝光後,港媒引述消息指,該名公務員已被停職,他的言論有發假誓之嫌。有香港現職公務員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公務員應知道宣誓的後果,既想保住鐵飯碗,同時又申請移民的做法十分荒謬;又指公務員團隊中不願意宣誓的人也是低調離職,證明宣誓與否全憑個人意志,不存在被迫。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原訴人陳明浩在2022年向台灣申請「依親居留」被拒,向台灣法庭提出上訴。判辭透露,事主已宣誓簽署效忠聲明,台方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疑慮。法庭建議他辭掉公務員的工作,但陳明浩拒絕,又指職務與軍事、黨務、國安等沒有任何關連,稱「所有公務員都被迫要簽署效忠聲明」;並指自己若要滲透台灣,不需要每周只待三天,便回香港上班。他不滿單單因為公務員身分,就被認定具有「安全風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指,香港公務員有可能作出滲透與情報工作。陳明浩敗訴,需支付訴訟費。 涉事公務員有「發假誓」之嫌 「香港政府電話簿」內有一名叫「陳明浩」的公務員,擔任房屋署工程督察。法庭文件在媒體曝光後,此職位在香港政府電話簿中已轉了其他人名。《香港01》報道,涉事公務員在事件曝光後已被停職,面臨進一步處分。他在聆訊中自稱「被迫簽署效忠政府的聲明」,亦有「發假誓」之嫌。工程督察在公務員總薪級表第24至33點,月薪由53,980至81,510港元。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於上周四(22日)引述台灣法院判決,已宣誓的公務員曾簽署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危害台灣國安:「法院的判決也是認為說,原告人任職於香港政府公務員的利害關係,不得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各種作為,威脅我國國家安全利益申據。」 現職公務員:在香港上班但申請移民很荒謬 在香港任職公務員已有7、8年的子浩(化名)表示,支持台灣法院的做法,他認為每個地方有其規矩,該名公務員申請移民前應該先辭職:「你說宣誓這事情,我覺得陸委會、台灣有自己的考慮,我覺得整件事很荒謬,你在香港上班,但申請移民去其他地方。」 子浩指出,2021年港府向公務員派發宣誓紙,並沒有講明不簽署便會被辭退,但當時身邊有不少同事選擇離開。近年離職潮已蔓延到中層,選擇離職的人一般守口如瓶,不會說出離職的理因,同事間則是心照不宣,過往亦有同僚辭職移英。 不想宣誓便辭職 不存在「被迫」 對於陳明浩有可能因為發表「被迫宣誓」言論而被停職或檢控,子浩認為他應該承受這後果。子浩說:「為何當初可以選擇的時候你不離職呢?你明知道後果的,簽了這張紙就假設你會效忠,你是知道自己有這個職責的。也不是願不願意的事,如果你不願意便選擇離開,只是一份工而已,香港又不是只有公務員這份工。」 2021年1月,公務員事務局發出通告,所有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上表示,若現職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宣誓、簽妥或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他是否願意承擔這些基本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