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中共染指香港行政管理的歷史
程翔
【人民報消息】最近,大陸學者房漢廷發表一篇文章,引起香港的注意,因為它隱隱透露了香港一國兩制面臨「收檔」的危機。中國社會科學網7月31日刊登的這篇題為《加大制度型開放創新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2.0正當其時》的文章,作者是浙江大學區域協調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高端智庫)研究員,他曾擔任科技部戰略院副院長、《科技日報》副社長。中國社會科學網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旗下理論網站,後者是中國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是中共中央和國家決策服務的思想庫。無論從作者到他的單位,都是來頭不小,絕對不是等閒之輩可以隨便發表的「個人意見」。
文章建議將現有的比較鬆散缺乏內在聯繫的大灣區(廣東省9市加上港澳兩個特區)概念視為「大灣區1.0版本」,為了推動大灣區的發展,必須升格為「大灣區2.0版本」。在這個升格版本裡,實行「全灣一個政治體制、一個海關、一種貨幣、一張證件」,整個大灣區納入「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將大灣區政治、經濟、建設等事權納入中央管理。如果屬實,這將嚴重影響香港在《基本法》框架下的高度自治,是提早結束「一國兩制」的預警。文章刊登一天後下架,但已經引起廣泛討論。
中共一直為2047年作準備
筆者對此有兩種解讀。一是中共智囊開始為當局構思2047後香港的出路。香港一國兩制規定下的50年不變至今已經走了一半路,當局要開始為2047後香港的前途出路構思一個方案。早在2017年香港回歸20周年時,已經有內地學者提出要未雨綢繆構思30年後香港前途。所以這次拋出一個想法而又馬上下架,完全是發放一個「政治氣球」的做法,測試公眾的意見。
另一個解讀是:這是中共75年來無時無刻要染指香港管治權的又一最新建議。何以見得?請看以下歷史。
一,1958年土共企圖把新華社變成「第二政權」
自從1957年中共決定把港澳工委(以下簡稱「工委」)從廣州轉移到第一線的香港後,工委就一直想插手香港的管理。1959年中共召開港澳工作50天整風會議,檢討工委這種過左的錯誤。根據參與會議的吳荻舟(時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周恩來總理處理香港問題的左右手)的筆記(《五十天整風會議記錄》,由其女兒吳輝整理),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幾點:
· 工委藉口「要保護300萬市民的利益」,不惜在香港發動10大鬥爭,造成社會動盪;
· 工委提出,「要蠶食HK,造成我們力量龐大,實際控制HK」;
· 工委的所作所為,「如群眾鬥爭過分大、集中,這刺激E,引起他擔心我們把新華社變成第二個政權」;(以上三點均見《50天整風會議記錄》,文中 HK 指香港,E 指港英)
· 在新華社內,中資企業,甚至國民黨起義的銀行也搞甚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在電影界也搞甚麼大批判,大字報上牆,口號聲不斷,弄得香港警察局的警車,成天圍著新華社等機關的房子轉,唯恐從這塊紅色根據地裡向外並發出推翻香港當局的火星,引起社會大亂……(見鐵竹偉著《廖承志傳》(第357-366頁))
工委這些做法,顯示他們藉口維護300萬市民的利益,插手香港管治的居心。這明顯地違背了中共當年對香港採取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迫使中共要舉行50天整風會議糾正這些錯誤。
二,1967年土共企圖迫使中央提前收回香港
香港1967年的「反英抗暴」,事實上是中共文化大革命向境外延申的結果。關於67暴動的來龍去脈筆者已經在拙著《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詳細分析,這裡不贅,但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中共在檢討這件事時,就不諱言當年工委的做法是想「迫使中央提前收回香港。」1978年初,廖承志召開港澳工作會議[1],清算了文革時極左政策對港澳工作的干擾和破壞,重申中央對港澳「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這次會議形成了《關於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情況的報告》,報告明確指出:「1967年香港發生所謂『反英抗暴鬥爭』,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做法是與中央的方針不符合的。在反英抗暴鬥爭中,實行反英第一、收回香港第二,在香港搞同盟罷工、武鬥,企圖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後果極其嚴重[2]。」一旦中央提前收回香港,則工委自然就是收回香港後的當權派。從這裡可以看到,土共染指香港治權的企圖。
三,1997年前,中共就在香港進行了各種部署準備隨時接管香港
我們知道,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前,中共已經在香港部署了很多人,以便隨時準備接管香港。根據何頻對前新華社社長許家屯的專訪,「幾十年來中共各個系統部都有滲透香港,就拿軍隊系統來講,就有總參二部、三部、總政聯絡部、總後、國防科工委,還有南京軍區、廣州軍區等;軍隊以外,還有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他們都有情報人員、秘密工作者。許家屯作為港澳工委書記,他走馬上任就提出要求:要把港澳地區政出多門的情報網整合起來。中央同意了。」何頻指出,「許家屯對中共發展了哪些地下黨員。在港英政府中、後來的特區政府中,有哪些秘而不宣的地下黨員?他都是瞭解的。」其次,「中共勢力的布局。各地的國家安全、公安系統都發放了許多持單程通行證來到香港的新移民,不少是政府派遣的特殊人員,有的擔負長期使命,有的在一段時間內扮演一定角色。許家屯應該是掌握一部分情況的。」因為他很自豪地說過:「我們有很多很多方案!」他還說過,「各個系統中都有我們的人。中共有兩手準備,一手是儘可能與英國合作,儘可能在華人精英中做好工作;另一手,對於香港回歸前後可能發生甚麼情況,制訂了很多預案,來應付所有的情況,不排除發生動亂至暴亂的可能。考慮得嚴重一點,防範於未然,是他參與布局的重點。」(見何頻:《許家屯留下的秘密》,明鏡出版社2016年,頁142-143)
根據民主黨領袖李柱銘的回憶,1989年北京發生「六四」屠城事件後,李柱銘擔心港英會提前撤離,前新華社社長許家屯曾經告訴他,中共可以隨時接管香港。李柱銘回憶說:「有一次,我們一起吃午飯,他告訴我不要太擔心。北京已經把大約五萬人輸送到了香港,在各行各業工作——行政部門、職業領域。如果英國在交接之前撤走,他說,這些人就會頂上」。李柱銘的回憶證實了何頻對許家屯的訪問內容。
從這裡可以看到,中共在香港的部署已經達到可以隨時接管香港的目的,這也是它多年來染指香港治權而布下的地下工作成果。
四,2008年土共提出「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
2003年香港爆發反對23條立法的50萬人示威後,中共一直在謀求更加直接地控制香港,經過一論醞釀後,在2008年提出「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的設想。
2008年1月中聯辦研究部部長曹二寶在中共中央黨校刋物《學習時報》上,刋出《「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一文提出:香港的管治權,回歸後由兩支隊伍分管,除特區政府外,另一支便是「中央、內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這就把中央對香港管治具有的憲制權力,演繹為另一支管治隊伍。兩支管治隊伍同時同地存在,便會像同一時期存在兩重政權一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其實是中共在地方行政管理上的「權力雙軌制」(即黨委決策、政府執行)的翻版。實際上,這支管治隊伍是一直不公開地存在,不時發出其影響力的,現在由曹二寶正式提出,反映土共染指香港管治的用心。
2008年2月5日,亦即曹二寶的文章發表不到一個禮拜,澳門左派愛國報章 《新華澳報》即發表題為〈中聯辦正積極發揮澳門第二支管治力量作用〉的文章。文章贊同曹的觀點,認為在「江澤民時代」關於港澳辦和中聯辦的「守門員」角色應被放棄,鼓勵它們應全面深入協助特區(澳門)行駛屬於高度自治範圍內的權力。其後澳門中聯辦部門的人更主動與澳門政商各界緊密聯繫鼓勵他們支持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在文章發表後隨即依從文章所言發揮「第二管治力量」的作用,可見曹二寶文章絕不只是「理論探討」而是中共當局一項政策宣示。
五,2014年提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
2014年6月中共發表香港白皮書(全名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正式提出中共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該白皮書基本上全面修改了《基本法》關於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同年8月,人大通過「8.31決議」,徹底改變了《基本法》關於香港「最終達到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承諾,這兩件事標誌著中共強奪香港自治權和管治權的實際情況。接著,親中共學者鄭永年就提出香港需要「第二次回歸」,聲稱第一次回歸僅僅是「主權」的回歸,第二次回歸就是要實現「治權」的回歸,從而論證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的白皮書觀點。
六,2017年提出草擬《基本法》2.0 版本
在2017年香港回歸二十周年的時候,上述白皮書的草擬者之一的強世功發表了一篇長達15000字的文章,題目是《中央治港須認真面對「高度自治」難題》,指出現有的《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妨礙了中央對香港的有效管治。根據這個結論,中央要有效管治香港,就必須廢掉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基本法規定。所以,他在結論部分就提出要廢棄原有的《基本法》,另立新版本的《基本法》。他說:「實踐既證明一國兩制的成功,但也暴露出其中的問題,尤其是中央治港面臨的『高度自治難題』。基本法是在20世紀80年代的特殊歷史環境下設計出來的,而經過30年的發展,時代主題、國際形勢、國內中心工作、香港在國家戰略格局中的定位、香港的現實問題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就意味著一國兩制作為『道』可以不變,但體現一國兩制之道的基本法作為一種『術』需要與時俱進。這種『術』的變化並不是要修改基本法的條文,而是將基本法作為一種』國家治理術』,用新的理論、原則、方法和技術來充分運用基本法、豐富基本法的內涵進而發展基本法。而這一切就需要直面『高度自治難題』,運用基本法的思維和法律手段來解決這些難題,從而把20世紀80年代形成基本法1.0版本升級到2.0版本,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把一國兩制事業推進到新的歷史時代。」這番拗口的話,用最簡單的語音來表達就是說:舊的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今後需要通過新的基本法來廢除掉,才能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從這個簡單的歷史回顧,我們不難看出,中共75年來,念茲在茲的就是如何奪取香港的管治權。1997年之前固然不易奪取,1997年後又礙於《基本法》的規定也不好直接奪取,直到《國安法》及《23條立法》後,消滅一切反對聲音後,就正式提出「全灣一政、一關、一幣、一證」的構思,將兩個特區併入廣東省,直接由中央管理的設想。雖然該文章刊登後不久就被下架,這只是反映中共高層認為時機還未成熟而已,而不表示中央不認可這些建議。△(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1] 1978年初,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李先念年譜》第5卷中記錄了1978年2月1日李先念將港澳工作會議預備會議《簡報》第17期批送耿飈、廖承志。因此,港澳工作預備會議應在1978年初召開。參見《李先念年譜》第5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562頁。
[2] 見方侃實:《1978-1982年中國收回香港的決策背景與歷程》,載《國史網》2017-09-25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4/8/18/84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