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前中共国防部长魏凤和。(视频截图)
【人民报消息】本专栏周一刊登和播出的《除了魏凤和,李尚福是否还行贿了张又侠?》一文中,特别引述了《星岛日报》上月28日《拆局:两任国防部长相差21天落马三任火箭军司令员齐出事》中的关键文字:「从官方对李尚福、魏凤和案件的定性看,两人案件可能有关联之处。能让李尚福行贿的高官必然位高权重,行贿对象有可能包括他的前任魏凤和」。 那么,被李尚福行贿的「位高权重」者,除了被「包括」的魏凤和,相信习近平心里也十分明白一路栽培和提携李尚福的张又侠肯定也干净不了。 中共权威官媒受权发布的政治局会议新闻稿中引述的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中指他李尚福「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涉嫌行贿罪。」 受贿之后为多少个「他人」谋取了「人事利益」暂且不表,而李尚福为自己「谋取人事利益」的行贿对象毫无疑问是他的上级。如此说来,提名李尚福进入二十届中央军委、候任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的所有十九届中央军委成员,除了习近平本人及他的(身边人)有非常大的概率是不屑于接受李尚福的那点「小钱」,副主席和委员们个个都应该是被怀疑对象。 其实,去年10月李尚福被宣布免去国务委员和国防部长职务的次日即已经有外界媒体质疑说:中央军委日前曾颁布了一个揭发贪腐的公告,上溯至2017年10月,正是李尚福接替张又侠担任军委发展装备部这个最有「油水」的部门的时间。留下的疑问是,如果李尚福在那么长一段时间有贪腐问题,习为什么还要提拔他?这等于说习没有做到领导人应具有的「知人善任」?如果李尚福在最有油水的军委发展装备部任上出了问题,他当时的直接上级,现任军委副主席张又侠难道会出污泥而不染? 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刊出后,有转载此文的网媒把标题改成了《李尚福咬出了张又侠红二代背景能确保他平安无事吗?》。 理解该网站的编辑如此操作是为了更抓读者眼球,但是如此一改,就明显「题不对文」了。 笔者的上篇文章内容主要是据实、依理分析为什么说在李尚福行贿案上张又侠「绝非清白」。并未从李尚福是否供出了张又侠角度讨论。而实际上笔者更倾向于相信李尚福在被军纪委「留置」期间,最不可能供出的就是张又侠。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习近平再怎么反腐也不至于连张又侠也不保。 我们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已经介绍过:李尚福的被查始自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前董事长吴燕生的被举报。 也就是说,李尚福落到军纪委手中的把柄先是受贿案。而此时的中央军委委员、中纪委副书记兼军纪委书记张升民肯定是在第一时间即要向分管政治工作的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如实汇报并请示下一步行动。 从逻辑上判断,此时的张又侠除了「丢卒保车」,也再无其他招术可施。 而李尚福那边,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整个的坦白交待过程中力保而不是出卖张又侠。如果是主动提及张又侠的名字,那也肯定是「辜负了习近平主席和张又侠副主席的信任」之类的忏悔内容。 上月底的政治局会议召开之前,军纪委书记张升民与军事检察院院长张进之间就完成了对李尚福的交接手续,李尚福的住所同时也被从军纪委「留置所」转移到了军事检察院的看守所。 而在军纪委「留置所」里小住的那段时间里,我们有理由推测度日如年的李尚福只要还没有被张升民折磨得神经错乱,内心就会十分清楚他出卖张又侠的后果:十之八九会成为中共军中的张阳第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送他回家,为他提供一个在个人私宅里「自绝于党和人民军队」的场景。 所以他李尚福对自己行贿方面的罪行,最明智的作法就是既不能不坦白,更不能全坦白。只把已经退役在家养老的魏凤和供出来,对李尚福来说,风险最小。 如上星岛的文章中还特别提醒李尚福在从张又侠手中接任了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部长后「曾因中俄军火交易被美方制裁,但无阻其升官。」 岂止是「无阻」?假如没有被美国制裁一事,前年中共二十大召开之前张又侠、魏凤和(或许还有许其亮)向习近平力陈李尚福的「政治可靠」反而还缺乏实例。 我们在过去的相关文章中不止一次地介绍过: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思维模式对习近平来说早已经是「铭刻在脑海里,融化在血液中」。「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被敌人反对的是好事而不是坏事」的毛式「阶级斗争」思维就是习近平「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干部评判标准。 所以,被美国制裁一事,绝对是张又侠以及魏凤和向习近平举荐李尚福在二十大上进军委的最过硬理由。 其实去年3月李尚福正式上任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的次日,时评人唐靖远先生就曾分析说:「对内而言,习近平要释放一种信号,谁不怕美国就重用谁。他给所有被制裁的人和机构都要撑腰的。这个比较符合习近平他经常所说的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这种思维。」 唐靖远先生同时还认为:故意安排李尚福当防长,就是习近平「要给美国一个难堪。你制裁了谁,我就偏偏让这个人来和你打交道。对美方来说,你们如果要想顺畅的和我们沟通,要想保持什么联络,那么就必须得让美国这边要取消制裁,否则李尚福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到美国去,高层的这种往来和沟通它就会非常的困难。」 而笔者6年前在本专栏发表的《不蒸包子争口气,誓与川普竞高低》一文,标题就是讽刺习近平把当年在梁家河天天与当地青年农民比摔跤的那股子逞强好胜用在了如今的「大国外交」上。 而李尚福当上防长之后当然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了习近平的联俄抗美外交策略。去年6月到新加坡参会的他终于找到了报复美国人的机会,不但恨恨地拒绝了同时与会的美国防长劳埃德.奥斯汀的会晤邀请,而且还趁轮到自己发言的机会,对著台下的美国防长吼出了《我的祖国》里的两句歌词:「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事后有外界评论认为《我的祖国》是歌颂「抗美援朝」的歌曲,李尚福如此行为就是挑明了无惧与美国进行公开对抗。 其实,持如此评论者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无论是继续生活在中国墙内还是陆续从墙内出来的海外华人,应该是都知道《我的祖国》和它的第一个演唱者郭兰英。但是,笔者在百度百科上搜寻不带书名号的「我的祖国」词条时,却发现内容中的第一句竟然是:「《我的祖国》是由彭丽媛演唱的一首中文歌曲。」 事实上,《我的祖国》的确也是彭丽媛的成名曲之一。习近平在福建当地方官时,他的司机在下乡的路上给习近平放彭丽媛的录音带,第一首就是《我的祖国》。 可见,李尚福拿这首歌的关键两句歌词向美国防长表达抗议,绝对是在表演给习近平看的。 撰写本文之前,笔者刚刚看到网上出现了李尚福将被处死,魏凤和会被「死缓」的说法。笔者的判断是,习近平拿李尚福的脑袋为军中新一轮反腐祭旗的可能性等于零。正所谓「前腐后继」,无论是李尚福还是魏凤和,步他们的前辈郭伯雄和房峰辉的后尘,被同样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应该是大于只被判个十几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 先拿房峰辉做比。 2019年2月20日的新华社报导中说:军事法院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那么,如今的李尚福被军委的审查报告公布出的罪名除了行贿、受贿,也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会被军事检察院继续调查,所以未来肯定也是数罪并罚。此其一。 其二,李尚福被军纪委的审查报告里形容的受贿犯罪程度,只是「收受巨额钱款」,而当初中共军委的宣布开除房峰辉党籍、军籍的通报中则已经宣布了他「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 从措辞上对比,李尚福的受贿犯罪金额比房峰辉的要少,不是没有可能,再者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比如李尚福只受贿了数千万,而房峰辉被判刑前中共军内就传闻说他仅靠买官一项就有数亿人民币的「进项」。 在此前提下,李尚福的所谓「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即使被军事检察院落实,而且还是比较严重的那种,应该也是主刑为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如果李尚福最终被查证落实的受贿金额高达数亿,被判死缓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 另外,当初房峰辉被官宣开除党籍、军籍后,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此人早已身居高位,还需要向谁行贿?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能从2018年1月10日的《解放军报》评论员文章中找到线索:「对房峰辉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进行依法处理,是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如今,相信《解放军报》对李尚福向谁行贿的问题肯定不敢再发评论员文章了。 下面我们再拿都是退役之后才被查处的魏凤和与郭伯雄做一比较。 目前魏凤和被军纪委定的罪名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同时也被宣布了和李尚福一样的「潜在罪名」,即所谓「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如此说来,所谓「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旦被军事检察院查证落实是「严重违法」而不是仅仅「违纪」。那么魏凤和也将面临和李尚福一样的「数罪并罚」。 再拿郭伯雄做比。 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宣布了郭伯雄的罪行,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请注意,这里只说郭伯雄的受贿犯罪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并没有附加「特别」、「极其」等「加强词」。 不过,郭伯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当天,新华社奉命发表了军事法院负责人的「答记者问」,指「郭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虽然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但还是要判他无期徒刑。 那么,与同样也是退役后才落马的郭伯雄相比,未来的魏凤和即使也被军事检察院的起诉书形容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也只会被判个无期徒刑。除非他的受贿金额数以亿计,才有可能被判个死缓。 综上所述,无论是李尚福还是魏凤和,即使是被最终落实的受贿犯罪金额高达数亿,军事法院也至多以死缓伺候,在此前提下附加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被直接砍头的可能性等于零。△(转自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