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加义镇树立著不少有关「禁止强奸幼女」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引起争议。(视频截图/合成图)
【人民报消息】近日,湖南省加义镇树立著不少有关「禁止强奸幼女」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引起关注。湖南当局近年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由开展专项行动,加义镇的惊悚标语只是当局宣传的一部分。但备受关注的湖南市民唐慧女儿被强奸案,案犯至今未法办,而唐慧却再次被关入监狱。 据大纪元报导,相关视频显示,有网友驾车经过湖南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时,发现路旁竖立多块广告标语,其中包括:「与未满14岁女生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强奸罪论!」「强奸幼女,罪加一等,嫖宿幼女,罪上加罪」「强奸猥亵未成年人,三年以上直至死刑」等。 拍摄者在视频中提到,「刚刚经过一个县城,这种(普法)标语篇幅之大,频次之高,震惊到我了。」
上述视频引发网民的关注和热议。 有不少网民表示:「唉,这社会已经堕落到如此了吗」「禁止强奸幼女这还要说吗?强奸本来就是犯罪呀」「让未成年人看到了会怎么想」「说明此地此类事件频发」「标语是本国一大特色,意识形态的高地」「嫖宿幼女罪不是取消了吗?」 还有网民评论说:「农村基层强奸幼女已经触目惊心程度,当地很多留守儿童,成了犯罪分子的猎物。」「改变刑罚轻比什么都好使,不立标语的地方也不见得犯罪就少,反而更可能是掩耳盗铃。」 对于上述争议,湖南岳阳加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为了响应国家号召,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便用这种方式提醒公民遵纪守法。」 该工作人员并未说明具体响应什么「号召」,不过在加义镇竖立的一块标语牌上显示著「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字样。 根据湖南官方消息,2021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部署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旨在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据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网站显示,当地几乎每天都有关于「利剑护蕾」的宣传报导,以及通报相关的「政绩」。
「利剑护蕾」的宣传报导成为「政绩」,说明当地犯罪率高。(网页截图)
实际上,从过去媒体的报导看,湖南省发生强奸、猥亵女童案件层出不穷。 早在2003年湖南省官方媒体《三湘都市报》曾报导,当地一些教育局出台的治理教育「三乱」的「八个严禁」,「严禁奸污猥亵女生」竟赫然名列其中。外界评论表示,不知道这样的校训和规章,是让人民放心还是更担心。 记者在网络检索发现,湖南省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遭到猥亵、强奸的案例比比皆是,其中有强奸女童案犯被轻判,有强奸未成年人案例被警方以「不能证明被强迫」不予立案。 另外,外界最为关注的是至今未能解决的湖南唐慧案。 2006年,湖南永州市民唐慧的10岁独生女乐乐(化名)被劫持强奸、轮奸,其中2名警察涉案,乐乐又被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的妓院,被逼卖淫。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终身不育。 时任唐慧的辩护律师甘元春披露:案发后,当地司法、公安机关不解救、不立案、通风报信、串供、制造假立功,劳教乐乐母亲,想方设法保「鸡头」不死。 唐慧因为女儿申冤频频上访而遭警方多次拘留,2012年她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半」,不过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当局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2023年10月,唐慧及其弟弟唐世科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唐慧在狱中写信求好心人帮助,并披露她曾遭受刑讯逼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