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話中南海:白天輝已被一審判死 被賴小民和盤托出的其他案犯呢?
本期節目由高新主持及播講
【人民報消息】已經於2021年1月29日在天津被執行死刑的賴小民的重要下屬之一,華融國際控股原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白天輝因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餘元於日前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死刑。據說向白天輝宣讀判決書的法官和3年多前宣判賴小民的是同一個人。
筆者注意到,牆外媒體對此案的關注點多放在「有重大立功表現仍被判死」角度。天津二院對白天輝的判決書中的原話是:「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不過,如果對比一下包括賴小民在內的其他被從嚴懲處的黨內巨貪們的判決書,就會發現其中很多也都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說法。比如對賴小民的判決書裡也有如下一段:「雖然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
賴小民是2021年1月21日被天津高院宣布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的。次日筆者即在本專欄發表《賴小民之死與曾慶紅的「鐵帽子」》一文,文中關注關於賴小民所謂「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內容,除了一審判決書中僅僅提到的那一句「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是否還有其他內容?比如,他和他當年在華融的下屬們是如何把國有資產華融旗下子公司廉價「出讓」給曾慶紅的家族公司,由他的侄女曾寶寶出面經營的「花樣年」的?
接著,筆者又發表了《秦光榮被從輕發落的背後》,文中披露為賴小民辯護的律師事務所傳出的消息說,賴小民被一審判處死刑之後,除了他本人,誰都明白上訴免死的機率是零。但賴小民本人卻堅持認為,他在獄中的「立功表現實屬『重大』,為黨和國家清除重要腐敗蠹蟲提供了重要線索…….。」
而白天輝正是當時賴小民供出的有「重大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實」的「下屬人員」之一。
2019年1月22日天津市檢察院網站刊登《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汪平華、白天輝、郭金童、趙子春決定逮捕》一文,內容是華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汪平華涉嫌受賄罪一案,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白天輝涉嫌受賄罪一案,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郭金童、華融貴陽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趙子春涉嫌受賄罪一案,均由天津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如上四人作出逮捕決定。如上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賴小民被中紀委和國家監委官宣「接受調查」的具體時間是2018年4月17日。不出兩個月,如上4人便被傳出「失蹤」的消息。不過呢,因為天津檢察機關對外宣布的4人名單是汪平華居首,所以牆內牆外媒體當時自然都把主要關注點放在了汪平華身上。以至這次白天輝突然被宣布判死,居然「令業內人士較為吃驚」,因為「本以為汪平華才會被最先處理,而且處理的結果也可能最重」。
「業內人士」此前之所以會如此認為,是因為自2018年下半年之後,牆內媒體對這個汪平華揭露得相對多一些,比如《財新網》當時的相關報道中就說汪平華「在華融集團最重要的二級子公司華融置業擔任董事長和黨委書記,比前述二人(指白天輝和郭金童)的級別更高,和賴小民的關係密切。」汪平華當時擔任的華融置業黨委書記、董事長是「華融體系內最具有吸引力的職位之一」,因為華融置業的核心職能是處理不良資產與土地和住房開發有關的資產專案,而汪平華從2012年6月就開始擔任這個職務了。
另外,當時的《財新網》等牆內媒體還有意無意地把汪平華到華融任職之前在北京市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等單位的任職經歷著重渲染,令外界媒體自然認為牆內媒體似乎是要暗示當時的汪平華與時任北京市長賈慶林之間是否也有利益勾結。
白天輝在天津被宣判的當天,《網易》適時刊登一篇分析文章說:「白天輝的貪污金額雖然不如賴小民,但他卻創造了貪污新速度。有人計算過,賴小民10年貪了17.88億餘元,每天就是49萬元,按8小時工作制算,每小時貪污6萬元。而白天輝4年就貪了11.08億元,算下來每小時貪38萬元」。
該文特別提示:「需要注意的是『華融系』還有多名落馬的高管沒有審理,包括華融置業原董事長汪平華,華融投資原董事會主席秦嶺等人。這些人貪污的金額,恐怕又是一個天文數字。」
關於秦嶺,筆者在《秦光榮被從輕發落的背後》一文中已經介紹過:2018年11月27日,華融投資董事會發布公告稱,由於個人原因,秦嶺已辭任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而事實是,在這個公告發表的前半個月,也就是已經被中紀委「雙規」了半年之久的賴小民被正式宣布逮捕的前後幾天,秦嶺就已經入住進中紀委「招待所」。一位出自華融的「知情人士」曾發過一則信息稱,秦嶺一進入中紀委「招待所」,辦案人員即告訴他,你住進去的那間是你的賴總住過的,他現在人已經被移送到天津了。
華融內部人士透露,自2018年4月賴小民「落馬」後,華融系多位高管被帶走調查,秦嶺便是其中之一。在賴小民「落馬」後,秦嶺仍不收手,裡應外合搞錢。
秦嶺在中紀委「招待所」裡生活的時間比他的賴總要長三個月,於2019年8月初被「移交司法」,接案的也是天津司法當局。
秦嶺被抓之後,他的父親,自稱「兒子被抓,心理防線因此崩潰而主動向中紀委投案」的前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已經在賴小民被二審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的前兩天被宣布判處了七年輕刑。
如上文章完成至今,這位秦嶺的案子仍未被開庭審理。說起來,他在天津檢察院的看守所裡已經度過了近5年時光了。
另外,除了《網易》如上文章中所點出的汪平華和秦嶺,早在2019年1月和汪平華、白天輝一同被天津檢察院宣布逮捕的郭金童和趙子春,也都是已經在天津檢察院的看守所裡苦熬了5年多的時間,至今仍未有被開庭審理的消息傳出。
除了如上5人,當年的賴小民為保命而供出的有「重大犯罪線索」的「華融下屬」們,被中紀委官宣的至少還有楊弘煒和冉曉明等。
2020年6月9日, 時任中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李豔茹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採訪,分析金融領域腐敗特有的手段。採訪過程中李豔茹列舉了截止當時「從嚴查處」的金融領域腐敗案件,先點出了賴小民和秦嶺的名字後,具體介紹了她所在的紀檢組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4·16」專案組,做好賴小民案件後續審查工作,嚴肅查處了華融公司楊弘煒、冉曉明等系列腐敗案。
筆者回查了當年的牆內報道,2018年4月18日,《財新網》刊登報道說:,4月17日上午9時許,賴小民是在被通知到銀監會開會時,當場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而在三天前的週六,賴小民就曾被通知接受組織談話。4月18日,中央紀委的專項調查組將正式進駐華融。調查將正式開始。
可見,當時的中紀委決定對賴小民下手的時間是是2018年4月16日,於是便將對賴小民本人和整個華融系的專案組用這個時間命名。
至於李豔茹當時在這份採訪中提到的楊弘煒、冉曉明兩人的「系列腐敗案」,此前從未對外界公開,「業內人士」只能證明他們都是2018年底先後「失蹤」的。
我們自由亞洲在2017年8月11日曾刊登一篇報道文章《外媒:王健林拋售資產和蕭建華案有關》。文章介紹:美國媒體報道說,中國大陸地產巨頭萬達集團日前拋售旗下商場、飯店和遊樂園的舉措,可能與大陸富商蕭建華有關。蕭建華1月時被人從香港帶走,他曾為多位中共高層家庭從事交易。蕭建華的生意夥伴楊弘煒是建銀國際公司總經理,曾參與萬達的一次私人股份銷售,這筆交易讓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姐姐齊橋橋和姐夫鄧家貴都成了大連萬達商業地產的股東。當外媒曝光習近平家人的財富狀況後,蕭建華和楊弘煒聯合創辦的公司買下習近平家人的股份。報道說,萬達集團發言人、蕭建華和楊弘煒都沒有針對此報導回應。
當時的楊弘煒的公開的職務之一是華融華僑董事長。據公開簡歷,這個楊弘煒出生於1963年1月,2001年至2005年任大連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7年初任建銀國際總經理。大約在2013年左右,此公進入華融系,兩年後出任當時剛剛成立的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自李豔茹提到他楊弘煒的名字之後至今,再無關於他的任何公開信息。前面提到的汪平華等人至少還可以被證明是已經「移送」到了天津檢察院。而楊弘煒如果還活著的話,那目前的居住地應該還是中紀委的某個「留置所」。
至於李豔茹口中所說的冉曉明,則是當時的華融天澤董事長。此人在賴小民進入華融之前已經是「華融的老員工」,如今也是和楊弘煒一樣,連被「移交」檢察院的程序都還未宣布,生死不明。
綜上所述,能夠被查證落實的被賴小民生前供出的7名「下屬」中,除了剛剛被宣布判死、正在等待二審裁定的白天輝,其餘包括華融置業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汪平華,華融國際副總經理郭金童,華融貴陽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趙子春,華融華僑董事長楊弘煒,華融投資董事會主席秦嶺以及冉曉明的未來命運都還未決,其中是否會有一個甚至幾個在白天輝已經被黨要求繼續追隨賴小民之後,也會被要求步白天輝後塵呢----比如汪平華,比如秦嶺?我們拭目以待!
白天輝被一審判死之後,也有外界媒體關注他「是否也會步賴小民後塵,被中共緊急處決?」
湖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接受財聯社記者採訪時分析說,近年來落馬的「金融虎」中受賄金額在億元以上的多判死緩,貪腐10億以上的並不多見,僅華融賴小民(受賄超17億元)終審後獲死刑。白天輝死刑最終能否執行,尚需終審裁定。但從近年來曝光的諸多案例來看,金融反腐的力度無疑仍在加大。參照賴小民的審理結果,白天輝如果終審獲死刑並不宣告「緩期」的話,依然有可能在7天內被執行死刑。
不過,如上牆內律師只把關注點放在了「金融虎」身上,但事實上中共近年處理的涉案金額達10億以上的,至少還有兩隻「地方虎」,之一是被一審認定貪腐超30億並宣布判處死刑的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建平,此人的案子去年8月進入二審,但至今未有結果。之二則是「知名度」更高一些的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此人於2018年3月28日被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判決書中說他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另外還有1.3億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但是,時隔3年半之後的二審中,張中生居然被改判為死緩,主要理由就是「重大立功」。那麼,日後的白天輝是否也可能會有張中生這樣的「福分」呢?我們本專欄的下篇文章裡會做詳細分析。
(轉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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