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谭(97)猫报僧恩
《夷坚续志》
2024年12月2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杭州宝藏寺主管财务的僧人名叫志诠,平时在花钱上没有多占过一分钱。后来寺里有个人向志诠借了寺中钱十贯,到期后除了本钱外,又给了三贯利钱。志诠认为「这利钱不算寺中的财产。」于是就用一半钱买了酒,一半钱买了香烛供佛用。
志诠养了一只猫,特别温驯,志诠每天不论坐卧猫都会守在身边。后来猫死了。一天,志诠梦中来到一处官府,有一个大官糢样的人对他说:「我前生有过错,所以这一世被罚当猫,后来罪过偿还尽了,上天以我性情刚直,就让我当了地府的官。从前我受您六年爱护养育之恩,好多次想报答却没有机会,如今找您来,有些话要告诉您。您之前收了寺中僧人借寺中钱还回来的三贯利息,虽然拿出了一半去供佛,但这好处毕竟是归于您自己。这同样被认为是偷盗,应当到地狱去受苦。」
志诠哀告道:「怎样才能消灾?」此人道:「只有世上挨十三下杖打的痛苦可以免除此罪。」梦醒后,志诠施舍掉自己所有的衣服、钵盂做为忏悔。
过了一年多,钱塘县官带著家人到寺里来,却正逢寺中僧人都外出赴会去了,连一个迎接的人都没有,县官就已经很不高兴,后来走到僧人居住的地方时,又一脚踩中猫屎弄脏了鞋子,顿时勃然大怒。让人冲进房间里,将志诠抓了出来,责备他疏于打扫、对官怠慢,于是让人用木杖打了他十三下,然后走了。——《夷坚续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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