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離世後到底會經歷什麼?靈魂離體時有何感受?作惡之人,唸誦佛經有用嗎?(《未解之謎》提供)
【人民報消息】冥府到底如何判案?陰間最注重的德行是什麼?唸佛經可以完全抵消惡業嗎?陰間的生命又是怎樣生活的?下文就通過曾任陸軍大學教官黎澍(1883—1954)的經歷,一窺幽冥界的祕密。 奇人黎澍 1900年,清朝光緒年間,那時只有19歲的黎澍有一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中有一位態度特別恭敬的人對他說有事相請。因為對方十分誠懇,黎澍就答應了。幾天後,那人又在黎澍夢中出現,並用馬車把他接到地府,請他升堂審犯人。 從此之後,黎澍每天午後或晚上都會從夢中去冥府,做幾個小時的陰間法官,管轄華北五省的善惡事務,就這樣做了四五年。每次回來都感覺有些疲憊,好像沒睡好一樣。 1911年,清朝滅亡,民國成立。黎澍的好友,時任陸軍大學特別主任林黝襄參謀長,聽說他的這段經歷。為了警醒世人,讓人們知道敬畏鬼神,棄惡從善,就通過對話的形式,把黎澍所知道的冥府事情記錄下來,在1944年出版成書《幽冥問答錄》。 黎澍說他在冥府的職責類似於人間法庭的分庭庭長,還有四個陪審員協助他,其它跑腿辦事的小鬼則是不計其數。 黎澍自己受東嶽大帝管轄,不過他從來沒有見過東嶽大帝,也沒有見過閻王,只是每日辦案,然後把審判結果上報,就算完成任務。而且,他只管那些去世10個月之內的人的案件,超過這個時間的就歸其他人管了。 在人間當法官,需要熟讀法律法規,但是在陰間是根據案情進行判決,自能掌握案件的關鍵處。而且,還能看見人見不到的東西,聽見人聽不到的聲音,人的種種思想行為全都能一目了然。 更關鍵的是,法官還能看見人帶的頭頂上不同顏色的光。如果這個光的顏色為紅色、白色、黃色,說明這個人是心地善良的人;如果是黑色的光,那就是品行惡劣的人。所以一看就知道這個人行為思想的善惡。因此,想在冥府隱瞞什麼,完全是行不通的,而冥府的審判也是非常公允的。 可能大家要問︰如果沒有法律法規,那又如何量刑定罪呢? 不同尋常的判案 黎澍介紹說,那就根據犯罪的動機和後果,衡量情節、判定罪刑輕重。以盜竊罪為例,如果盜竊者是迫於生計,或者被盜竊的是一個富人而且盜竊數量不大,那麼盜竊的罪就比較輕。 然而,萬一富人被竊,使奴婢僕人受到責罰,以致奴僕氣憤自殺;或是貧窮人買米買藥的錢,因為失竊而導致餓死或病死;或被盜之人被迫與竊賊發生打架,導致殺人害命,那麼案情就非常嚴重,不能以尋常盜竊案來對待了。 在人間審判罪人時,罪犯常常會狡辯,那麼鬼會不會呢?也會。比如,黎澍就曾經審判過一個鬼,他生前表面修善,暗地裡作惡多端,對犯下的罪行極力否認。黎澍看到他罪大如山,證據確鑿,準備立刻判刑。誰知道這時意外發生了。 這個鬼開始唸起了佛經,於是頭頂上出現了紅光。黎澍左右的陪審人員一看到這個景象,趕忙請他停止審判並肅立,還解釋說這個鬼頭上因唸佛經而產生了紅光,審訊他就是褻瀆不敬,不如停審。黎澍看到這些陪審人員垂手肅立,看上去十分恭敬,於是問道:「那這案子怎麼判?」左右建議,可以判他轉生為人幾次,等他忘記了佛經無法再背誦時,再來判罪。 黎澍對這個建議有些困惑,認為這鬼罪惡如此之大,判它轉世為人豈不是便宜它了?而且投胎幾次,就要幾百年之後再受苦報,豈不是要延後受報?左右對黎澍解釋說:「讓他投生為剛出生就死了的胎兒,幾年就有幾世了,因為他造業有造業的果報,誦經有誦經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隨便抵消,將來分別受報,不會有絲毫差錯。」於是,黎澍同意了這個安排。 看來唸誦佛經確實是有功德,能夠消災解厄的,但是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人,那些一邊行惡一邊唸經求神佛保佑的人,這是沒有用的。 冥府觀點 那麼在冥府看,什麼人最有德行,而什麼人罪行最大呢? 黎澍說陰間最重視的德行是:男的忠誠報國,孝順父母;女的貞潔守節,孝順父母。有這些美德的人,即使有其它罪業,也必能減輕刑罰。而陰間最恨的是邪淫、殺生這兩種罪業。殺生比邪淫的罪惡還要重,如果因為邪淫而殺人害命,則是兩罪全犯,罪加一等。所以古人說「百善孝為先」以及「萬惡淫為首」還真不是說著玩、欺騙後人的。 黎澍還特別提到,陰間刑罰的種類非常多,比人世間殘忍、嚴酷百倍。在黎澍看來,人啊寧可在人世間受刑,也不要在陰間受刑。人世間受刑,受刑完了就結束了。在陰間,受刑後,還要再受刑。比如,在人世間殺害十條人命,受罪只不過死一次。在陰間,則必須用刑十次。刑滿後,再判他轉生十世,而且每一世都要被人殺死;至於鋸解、碓磨、刀山、油鍋等刑罰,都是真的有,所以造惡的果報,是非常可怕的。△ (《未解之謎》節目組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