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縣令和胥吏們的死亡,人們知道他們違背毒誓,貪污了多收的費用。 |
【人民報消息】清朝咸豐年間,遵化直隸州(今河北省遵化市)有位刺史,(刺史在清代是知州的別稱,是一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爲了標榜自己很廉潔,題了一幅對聯掛在大堂中:「我如枉法腦塗地,爾莫欺心頭有天。」然而實際上他卻是一個貪官,枉法貪污之事幹了不少,以至於一州百姓大多都能說上幾件。他的對聯不過是欺人,掩人耳目罷了。 由於當時官場腐敗,這刺史居然平安退休,回老家河南某縣養老。某日他在登山途中竟失足墜落,頭碰巨石,頓時頭破腦裂當場死亡,腦漿都出來了,真的應驗了對聯中所說的「我如枉法腦塗地」。 青浦縣(今上海市青浦區)有位縣令,想要加收漕運費用爲自己牟利,每石糧食要多收數百錢,縣民紛紛提出質疑,反對聲四起。 縣令召集百姓,當衆率領與漕運相關的胥吏二十人,到城隍廟中對神發毒誓,誓言爲「所加公費出於不得已,非以肥私橐也,辦漕加費,涓滴歸公。有沾染一錢者,官不能保首領以沒(官員死時不能保住腦袋,身首分離),胥吏等皆立受顯罰。」 當時人們普遍信神,看到縣令都帶人在神像前發毒誓就相信了,錢很快收上來。然而這縣令卻和胥吏們一起中飽私囊,把這些錢瓜分了。 不久縣令頭頸部潰爛生了一個大瘡,病情日益危急。一天縣衙門的守門人,突然在恍惚中看見一個長相打扮和城隍神一樣的人進來了,轉眼間又看見城隍神提着縣令的腦袋緩步離開。他急忙向後院跑去,看縣令情況如何,當時縣衙都是前院辦公,後院給縣令居住。 剛跑幾步,守門人就聽見後院傳來家屬的痛哭聲,原來縣令剛剛去世,死時「頸爛頭落而死」,城隍神真的讓他應驗「官不能保首領以沒」的毒誓。 不到一年,這二十位胥吏全部相繼死亡,通過縣令和胥吏們的死亡,人們知道他們違背毒誓,貪污了多收的費用。 (參考資料:清代 薛福成《庸庵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