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看不見的空間確實存在,也昭示着善惡確實有報,人做了什麼都得還。 |
【人民報消息】在臺灣發生兩件離奇的破案事件,當地警察在破案的過程遇到的事情相當離奇,宛如古代版的竇娥含冤案,這兩案件不僅證明人看不見的空間確實存在,也昭示着善惡確實有報,人做了什麼都得還。 香水引檢察官看卷 女子喊「起床!」 這起狠殺妻女慘案發生在2006年間,男子張鶴齡(45歲)與蔡婷宥結婚多年育有兩女,但兩人感情不睦,張男竟與友人的妻子蘇玉真(33歲)交往,蔡女發現姦情後,打電話給蘇女丈夫要他管好蘇女,引發蘇女不滿,多次以分手要挾張男:「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 張鶴齡不甘被譏諷,竟和蘇玉真共謀殺害妻女。兩人利用到墾丁旅遊期間,先在屏東購買乙醚,2006年4月11日深夜,張男回到新北市汐止住處後,利用附耳機的移動電話打給蘇女告知將動手殺人,隨後透過繩梯從頂樓攀降至妻子房內,用毛巾沾乙醚迷昏睡夢中的妻子,卻不慎驚醒就讀小六的大女兒,張男擔心犯行曝光,竟用同樣手法迷昏兩個女兒,接着打開瓦斯讓三人中毒身亡,並將現場佈置成意外,再循原路線潛逃到頂樓。 這個案件從發生後就靈異傳說不斷。先是死者蔡婷宥的母親寫信給檢察官,指稱蔡女託夢被殺不是自殺,兩個孫女肚子餓要討吃的,請求檢察官重啓偵辦。但信件被附在卷宗沒有及時處理。 接續偵辦命案的檢察官林宏松,就任第一天在290件前一位檢察官交接的案件卷宗中聞到一股香味,尋香味抽出一看竟是這件命案,前一位檢察官原本打算將命案以一氧化碳中毒結案。但林宏松看完卷宗後認爲死因可疑,決定重啓調查。 他事後追查香味來源,是警方在凶宅現場查扣一瓶精油,化驗比對與蔡婷宥母女三人體內殘留的乙醚相符,精油瓶附在卷宗袋子一直髮出香味。 檢調重啓調查命案後,檢察官林宏松率刑事局偵四隊幹員及汐止警方到凶宅看現場,因房子已經空了一年,停水斷電十分陰森。林宏松說:「走進凶宅時全身豎起雞皮疙瘩,像夏天打開冰箱一陣冰涼。」看現場後,警員紛紛肚子痛、頭暈或腳痛,汐止偵查隊長拉肚子3天。 去林肯大郡小區凶宅採訪的媒體都聽過,不斷有女子打電話訂便當要求送到凶宅,連小區警衛都心裏毛毛的。 檢察官林宏松回憶指出,2008年6月19日提訊張鶴齡偵訊,問到20日凌晨,張都否認殺妻女,林宏松清晨3點回家就寢,7點竟聽到一聲清晰女聲叫他:「起床!」 林宏松驚醒後,刑事局偵四隊長剛好打電話:「報告檢座,張鶴齡承認殺害妻子和兩個女兒,破案了。」 陸女託夢好友訴冤 11年無名屍破案 臺灣彰化縣和美鎮一處排水道11年前發現女浮屍,但因查無死者身份,讓該案懸宕多年。檢警在2015年間接獲嫁到臺灣的羅姓大陸籍女子好友報案,指羅女託夢泣訴遭殺害,陳屍彰化縣。警方重啓調查,並找來羅女的兒子比對DNA,確認11年前在彰化和美大排發現的無名裸體女屍就是羅女。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臺灣警方2015年11月間,接獲1名自稱是羅女好友的婦人報案,聲稱日前至宮廟參拜問事時,經乩童告知羅女已慘遭殺害、陳屍彰化大排。婦人事後又夢到羅女託夢,夢中羅女下跪哭泣,要她幫忙申冤,並提供線索希望檢警查明。 警方查出羅女1992年嫁到臺灣,2002年離婚後與沈姓香腸攤商同居。59歲的沈姓男子,曾與攤位內多名外籍女子交往或同居;2015年9月間,印度尼西亞籍謝姓女友回沈住處拿衣物時,被他持木棍痛毆,把她塞在冰箱內,手段十分暴力,警方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沈移送法辦,檢方諭令新臺幣十萬元交保。 警方後來掌握證人的關鍵證詞,目擊沈男出現在羅女陳屍的大排現場;檢警從先後5次傳喚沈男到案說明,他都矢口否認。警方以他供詞漏洞百出,行蹤語焉不詳,經測謊後認爲他涉嫌重大,2016年4月19日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臺中地檢署。 據中央社報導,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2015年11月接獲情資,警方分析情資屬實,警方經採集羅女前夫及兒子唾液檢體送驗比對,發現與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轄區2005年8月25日於洋仔厝排水道內發現的無名女裸屍檢體具有親屬關係,且相驗結果死因是生前落水,而當警方帶沈男至無名屍墳前開棺,焚香竟然斷成3截,最後終於確認身份,將遺體帶回火化。 很湊巧的是這兩個命案都是發生在數年後,因爲當事人的託夢,述說自己的冤情,協助警方找到兇手。人做了大壞事,以爲沒人知道,其實都被天地拍攝下來,做爲檔案收好,這就像老人常說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