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艙志願者離開方艙後,因曾確診而找不到工作和住處,流浪街頭。 |
【人民報消息】6月1日上海市宣佈解封,上海方艙志願者劉強(化名)離開方艙後無處可去,流浪街頭已經一個多月。 支援上海方艙確診 據劉強告訴海外媒體記者,他通過中介應聘,4月7日從廣東到達上海虹橋車站,8日被拉到上海市國家會展中心從事清掃等保潔工作,同時輔助醫護人員。12日開始正式進入方艙工作。 因爲8日到11日方艙還沒有建好,他們暫時住在會展中心的一個樓裏面,從3樓到5樓,每一層樓都住了幾百名志願者,大家打地鋪睡在一起,很亂。然後,9、10日還沒有上班就開始有人陽性了,之後陽性越來越多,4月20日劉強也被感染。 他說,我們有一個陽性羣,這個羣裏面光陽性就有兩百至三百人,但因爲當時方艙病人爆滿,一天兩萬多例,沒有我們住的地方,他們就在志願者生活區用圍欄專門劃了一個區域作爲隔離點。 他說,我當時四肢痠痛,好像幹了一天體力活回來很累一樣,加上喉嚨痛、嗓子痛、咳嗽等,跟感冒一樣,渾身不舒服。我們都是二、三十歲的小夥子,沒有特別嚴重的,就靠自愈,幾天後症狀就消失轉陰了。 5月1日,他的紅碼變回綠碼,剛好方艙人員配置不夠,他們又被派到方艙服務了十多天,直到5月14日病人開始降到幾千例,他們撤了出來,開始統一隔離。 他說,其中很多人被送到崇明島隔離,我們最後一批留下來的志願者就在生活區隔離。從5月18日到5月28日,隔離完10天后,其他人又被拉到江蘇、浙江去隔離、摘星,但我們一直沒去。 然後,6月1日,上海市宣佈解封,方艙關艙,劉強等人被趕出方艙。 曾確診求職被拒 被迫流浪街頭 劉強說,出方艙後,因爲陽過,找工作找不到,找住處也找不到。 他通過手機兼職羣找工作,處處碰壁,很多招工單位都明文規定「進過方艙的不要,陽過的不要」,甚至連酒店也不讓住,即使核酸檢測陰性。 因爲無處可去,他從虹橋火車站到地下室,再到公共廁所環衛工人的休息室、工地都住過,還經常被保安等驅趕。 但回老家要報備,給老家打電話,老家讓他先不要回去,甚至隔離十四天都不行,可能要隔離更長時間。 劉強說,因爲上海前段時間一直沒摘星,從上海去哪,都是高危人羣,各個省都像防小偷一樣,到處都要查,很麻煩,而且隔離要自費。 因此,劉強連老家也沒敢回。 直到6月29日上海摘星了,但是剛剛摘星就回去的話,有些地方可能還是會要求隔離,還是會看上海的行程,所以他仍不敢回去。 工傷申報不了 維權被嚴重警告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月28日發佈的《本市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二項第七條規定,「落實工傷保障待遇。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務及相關工作人員,開設綠色通道,快速認定工傷,落實各項待遇。」 劉強表示,我們也是在一線,我們做的事情甚至比護士還危險,做的活更多更累。並且,感染後3個月都無法找工作,生活沒保障,應該按照工傷對確診新冠肺炎的志願者進行補償。 劉強說,但我們去申報工傷時,卻說我們是三保人員(方艙內的保安、保潔、後勤保障人員),是臨時招來支持的人員,不是長期的合同,不符合標準,申報不了。然後,找勞動仲裁,去法院都說不行。 他說,太寒心了,冒着生命危險做志願者,卻被歧視,找不到住宿,甚至三個月都找不到工作,要一點誤工補償也合情合理,因爲沒工作就意味着要睡大街,吃不上飯,何況不是自己一個人,還有家人、父母要撫養。 但劉強投訴無門,在網上維權還被警察幾次嚴重警告,並做了筆錄。 上海市衛健委副主任趙丹丹在5月27日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根據市防控辦要求,出院、出艙人員居家健康監測後3個月內,不納入小區篩查。如需出入公共場所,可自行前往常態化核酸檢測點,憑《解除隔離醫學證明》進行「單人單管檢測」。 因爲劉強沒有被隔離醫院收治,無法按照正常程序拿到解除隔離的證明。爲此,「我們去信訪辦,信訪辦讓我們找公司,公司說處理不了。我們又來到區信訪辦,跟他們周旋了一天,也沒有解決。現在公司又說等通知,定了一個時間再和我們聊聊。」他說,等這個事情解決,我就離開上海。 在上海方艙做志願者,卻因曾陽性求職被拒,流浪街頭的事情在網上引發熱議。一些網友表示,這才是新冠真正的後遺症吧。 「嚴苛的政策製造恐懼,恐懼製造歧視。」 「社會主義優越性吧。」 「生病的比犯罪分子還不如。」 「陽了不可怕,關鍵是你在哪國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