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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決 限制環保局設氣候標準權力(圖)




6月30日,美國最高法院最新裁決限制了環保局的權力,即環保局無權為現有發電廠制定氣候變化溫室氣體排放標準。

【人民報消息】6月30日,美國最高法院最新裁決限制了環保局的權力,即環保局無權為現有發電廠制定氣候變化溫室氣體排放標準。

針對「西弗吉尼亞訴環保署」(West Virginia v. EPA)一案,最高法院以6票對3票的裁決說,擁有該權力的是國會,而不是環保局(EPA)。

最高法院對此案的裁決影響了聯邦政府根據《清潔空氣法》,為來自現有發電廠的二氧化碳等全球變暖污染物,制定標準的權力。

這一決定是拜登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議程的重大挫折,特別是到2035年將發電廠的碳排放量歸零、並在2029年末將美國的排放量減半的目標遇挫。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此案中撰寫了多數意見,最高法院的其他五名保守派大法官也加入了此意見。

羅伯茨寫道,「幾乎沒有理由認為國會將有關法規的此類決定」交給了環保局,儘管該機構認為「國會隱含地賦予了它這個任務,而且僅由它(環保局)來平衡涉及決定美國人如何獲得能源的國家政策許多重要考慮因素」。

羅伯茨在法院的意見中說:「將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在將迫使全國範圍從使用煤炭發電過渡的水平,可能是一個明智的『解決當今危機的辦法』」,「但國會授予環保局權力並讓其自行採用這樣的監管計劃是不合理的。」

該案源於2015年EPA的指令,要求燃煤電廠要麼減少產量,要麼補貼替代能源形式。但是此命令從未得到執行,因為立即被告到法庭。

該案源於奧巴馬政府的2015年清潔能源計劃,該計劃旨在減少發電廠的碳排放。該計劃於2016年被最高法院阻止,隨後被川普(特朗普)政府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不太極端的可負擔清潔能源(ACE)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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