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法委、「610」幕後操控法院大量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

【人民報消息】中共法院大量製造冤假錯案,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國內人權律師向媒體表示,政法委、「610」操縱法院枉判,因爲中共懼怕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揭露其邪惡本性。 「610」是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指令下,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它在中共政法委的主導下,在全國範圍內指揮、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迫害。 《明慧網》在2021年12月底獲知,自2019年以來,中共非法判刑至少2,595名法輪功學員,其中2021年有1,184人,2020年有622人,2019年有789人。在此列舉三例: 案例1: 2019年8月30日,河南南陽市宛城區趙培員、王偉等27名法輪功學員,被同時綁架、構陷,於2020年12月被宛城區法院非法判決。趙培員被非法判刑13年,勒索罰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王偉被非法判刑9年,勒索罰金4萬元。 2021年3月,南陽市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非法駁回27人的上訴。 案例2: 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劉麗潔曾就職於佳木斯市教育學院,連年被學院評爲優秀教師。 2021年10月、11月,她兩次被佳木斯向陽區法院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被強行推進庭審,並對她非法判刑3年半,勒索罰金1.5萬元。劉麗潔在血壓處於極高危狀態下,於2022年1月12日被強行關進樺南縣看守所。 案例3: 王翠蘭是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醫院退休護師,曾遭7次綁架、2次非法勞教、非法判刑3年。 2020年6月,臨泉縣國保大隊夥同派出所和所轄小區人員,闖入法輪功學員王蘭英家,將王蘭英、王翠蘭等4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阜陽看守所。 2021年2月,王翠蘭等9名法輪功學員被祕密非法庭審,均被枉刑、罰款。王翠蘭被冤判12年,罰款3萬元。 開庭前,法院攆走他們的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強行指定律師。王翠蘭的丈夫不被允許旁聽。 國內人權律師程律師(匿名)對記者表示,中共把法輪功指定爲X教,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公安部所定性的只是一個部委的規章制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在公安部定性的14種邪教中並沒有法輪功。 程律師認爲,中國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經常有違法的規定。在這個獨裁國家裏,政法委、「610」在幕後主導這個非法判決。例如中共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的理由,多半是他們散發真相資料、講真相,從他們家中抄出法輪功書籍和真相數據等。 旅美的中國人權律師吳少平說,中共爲什麼要迫害法輪功?它實際上最害怕的就是法輪功學員向民衆講真相。因爲講真相把中共的醜陋、邪惡讓世人見到了。中共害怕人們知道真相後要起來反對它,因此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肯定會持續下去。 在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都會爲當事人做無罪辯護,指出法院強加罪名的違法性,並揭露公檢法在迫害當事人的過程中的刑訊逼供、僞造證據等惡行,因此法院想方設法刁難、阻止律師上庭。 如上述,在劉麗潔案的兩次一審庭審中,法官都在她的辯護律師沒有出庭的情況下強行推進審理、判決。劉麗潔上訴並控告一審法官,並得到多位辯護代理律師的援助。但二審仍不作爲,維持冤判。 知情律師說,這實質上是來自於黑龍江省或者更高層的意思。因爲這個案子影響力比較大,共產黨就是知錯不改,一條道走到黑。 再看案例3,在王翠蘭等9名法輪功學員被祕密非法庭審前,法院把他們家屬聘請的律師趕走,給他們強行指定律師,而這些律師卻不爲他們做無罪辯護。 吳紹平律師表示,法輪功學員被一審非法判刑後,通常都會上訴,但是二審基本上維持原判,幾乎沒有改判的。因爲一審法院的判決就是二審法院要做出的決定,二審只是走過場。當事人並不享有法律上真正的二審獨立審判的權利。 見案例1,河南南陽市趙培員、王偉等27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被駁回,說明法輪功學員沒有二審的權利。 國內人權律師譚律師(匿名)在接受採訪時談到,在很多人權律師的辯護下,公檢法人員知道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並不構成犯罪。但爲了符合上級政治的需要,就違法地走程序,非法抓捕、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記者在此補充一案例,以證實律師上述的判斷:2019年8月,四川巴中市巴州區法院枉判9位法輪功學員,其中7位是老年人,89歲的張新偉被非法判3年。 據《明慧網》消息,該案曾被檢察院退回公安局,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壓,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計蒐集所謂證據,把此案做成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