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鵬爲官秉公執法,爲民作主,敢於伸張正義,其事蹟被後人編成小說《彭公案》,廣爲傳揚。

【人民報消息】彭鵬,清代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自幼聰慧,六歲能詩,二十四歲中舉人,時爲八閩名士。 他矢志報國爲民,未出仕前,當時木蘭溪水由莆田城南經過,汛時經常爲患,城中百姓苦不堪言,彭鵬親自設計並率衆築起有名的木蘭坡水利工程,從此水患盡除,人們無不稱其德能。他還設粥廠接濟災民,支持興教辦學。爲官後秉公執法,爲民作主,敢於伸張正義,其事蹟被後人編成小說《彭公案》,廣爲傳揚。 康熙二十三年,彭鵬被選授爲直隸三河(今河北省三河縣)知縣。三河地處京畿要衝,是有名的難以管制的地方,而且外人犯案者甚多。加之上幾任知縣治理不力,因此命案、盜案不斷,彭鵬接任時積案就有三十多件。彭鵬着手「拊循懲勸(安撫百姓)」,對頑劣者施以懲處勸導,其所爲不畏黑惡,明察暗訪,調查取證,很快了斷所有積案。 他在三河縣任上,尤善治獄斷案,親自查辦各種疑案,爲民辨誣申冤,昭雪冤獄。鄰縣有疑獄亦邀他前往協助審理,治罪雪冤,無不公正果敢。使三河數年內盜賊潛蹤,夜不閉戶,人民安居樂業,人們稱他爲「彭公」。 彭鵬輕徭薄賦,爲了減輕百姓負擔,接連數次上疏減免賦稅。他率衆疏浚碼頭,修路架橋;尊師重教,設立多所義學並擴建學校規模;廉潔清正,布衣蔬食,公私外出從不乘轎,遠道騎驢,近路步行,隨扈從簡,不喜迎送。飲食方面更爲儉樸,當時三河百姓食俗是一日兩餐,他也入鄉隨俗,廢止朝食,改三餐爲兩餐,且均爲粗糲。 彭鵬在三河縣任職六年,「能(賢能)聲振畿輔」,當地民衆在他調離三河後,爲其建生祠以表其功德。 康熙皇帝巡行至三河,特地召見彭鵬,並賞賜庫銀三百兩獎其廉直,說「知爾清正不受民錢,以此養爾廉,勝民間數萬多矣」!彭鵬將所得養廉金部份用於修建縣學,士民贊曰「君以養廉,臣以建學」。 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命舉天下廉能官吏四人,彭鵬擢爲第一。 康熙三十年,彭鵬任工科給事中,做了很多省刑佈德,減稅輕徭之事。康熙三十二年,關中大旱,蝗災肆虐,彭鵬一日連上三疏,陳述災區困頓苦難之狀,並參劾陜、晉、豫三省有司不賑災恤民之過,語甚切直。同年,又疏劾順天府鄉試舞弊,直至朝廷下旨罷免主考、副主考以及相關人員。他彈劾不避權貴,其直聲「熠熠昭人」。 康熙三十八年,彭鵬任廣西巡撫。鑑於其居官正直之盛名,「先聲所至,貪墨(貪官污吏)股慄。有急請休致(自請解職)者,有幡然改過者。不俟察吏,而已着澄清之效。」 彭鵬在廣西任賢薦能,甄別人品,懲惡揚善,清明吏治。太平知府徐越因爲政酷刻被劾罷,奏請有「八面通材,一塵不染」的柳州知府傅以履調補之,使州民「以嚴霜而繼以陽和,萬物吐氣」。養利州牧邵鳳翼因貪求無度被罷去,疏請以不以中飽私囊爲志的玉林州牧金依堯調補之,指出「去甘調苦爲州民,非爲州牧也」。因彭鵬用人公正無私,以至吏民聞知他將調往廣東,不禁聲淚交下。 康熙三十九年,彭鵬任廣東巡撫,一如既往體恤民生。康熙在河南巡撫徐潮上任時,諭示如能如彭鵬等人,「不但爲今之名臣,亦足重於後世矣」。爲官須爲民,廉明的官員在一方治理就是百姓的福份。清官廉吏之好,好在其一心「爲民」,時時處處爲百姓着想,他們那顆真誠的愛民之心、凜凜然一身正氣、鐵肩擔道義,感動天地,令人敬仰,使歷史爲之熠熠生輝。 (參考資料:《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