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材料被拒收 王全璋再提申诉(图)
2021年8月29日发表
被中共残酷迫害长达5年的王全璋律师到天津高院提出申诉,要求重审。
|
【人民报消息】「709大抓捕案」中被中共当局判刑4年半的北京人权律师王全璋,2020年曾邮寄申诉材料给天津市高级法院,但被无端拒收。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现场提出申诉,指控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要求重审,改判无罪。
2015年,在中共当局对全国数百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的「709大抓捕」中,王全璋也被波及。当年8月5日他被北京警方秘密抓捕、羁押。2019年1月28日,天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披露,王全璋在审讯期间曾遭遇酷刑折磨,羁押地点被多次更换,律师及家属的会见权、知情权、探视权等均被剥夺。相当长时间,王全璋音信全无。直到2019年6月28日,当局才准许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到山东临沂监狱探监。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满释放。同年7月8日,「709案」5周年之际,王全璋向北京朝阳区法院等邮寄申诉书、控告信,进行维权,要求重审、改判无罪,并追究天津警方相关审讯人员的刑事责任,控诉他们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采取各种手段刑讯逼供。
日前,王全璋向记者表示,申诉一年多之后的2021年8月27日,王全璋与代理律师程海到天津高院查询,发现法院竟然没有收到申诉材料,原因是法院院长拒收。
无奈之下,王全璋现场再次向天津高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申诉材料。法院进行签收,称一周之内会给是否立案的结果。
王全璋介绍,自己被定罪是非常荒唐的,可申诉的理由很多,但这次并没有把这些理由全部都罗列出来,只是写了一些程序上的问题,一审、二审在程序上是严重的违法,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重审。
王全璋还说,在庭审过程中,自己的辩护权并没有得到保障。2018年开庭时,自己当庭就把律师(刘卫国)解聘了,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必须休庭,有15天选择律师的时间。但2018年12月26日,当局强行庭审,整个庭审等于没有辩护人。二审时在辩护人的选择上,当局仍然在限制,根本没有保障自己的权利。
「这个从程序上来说,已经把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践踏得体无完肤了。从程序上它们都不遵守制定的法律,从实体上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就先主要提出这一个理由。」
王全璋强调,根据经验,所有冤假错案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程序不公正,控罪基本逻辑严重缺欠。
例如,当年当局对自己的指控,一会儿说是「寻衅滋事」,一会说是「颠覆国家政权」。申诉本身就是对这种指控的否定。所以,我们对这种不公正的判决必须采取一些手段去抗争、去争取,要给滥用公权力作恶、任意制造冤假错案回击。
王全璋的代理律师程海表示,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一个冤假错案。王全璋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根本就是假的,没有犯罪事实。
程海还指出,当局所指控的事实,比如:跟国外合作、从事的法律活动、代理法轮功案件,这些事实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实际上是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是犯罪行为,是他们明知王全璋没有犯罪事实,还要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