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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县令官小职责大 巧断案百姓赞誉(图)

刘晓




由于县令处理日常事务多是直接与当地百姓打交道,所以他们是否明辨是非、是否能解百姓之忧、是否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人民报消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分封制度,改为设立中央直接管理下的郡、县、乡、亭、里等多级行政基层结构,这个管理结构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郡县主要长官由命官充当,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皆由皇帝任免。

古代官员是有品级的,明清时期管理基层百姓的县令是正七品,因此,民间调侃是「七品芝麻官」。虽说是七品芝麻官,但县令的职责还真不少,如任命僚属、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掌管地方财政、解决百姓纷争、审理案件、掌握地方兵权等等。

由于他们处理日常事务多是直接与当地百姓打交道,所以他们是否明辨是非、是否能解百姓之忧、是否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王县令判案明辨真相

明朝万历年间,王临亨任浙江海盐县县令,他在审理案件时善于观察,而且他审案子从不隔夜、从不拖拉,也从不胡涂,坚持为百姓主持公道,老百姓赞他为「王一时」。更难能可贵的是,老百姓到衙门打官司的费用绝对不会超过一升米价,所以老百姓又称他为「王一升」。他有句名言:「身非不爱钱,独不爱负心钱。」

在王临亨来海盐县前,有一个年纪轻轻就孀居的女子,跟随母亲和兄长往来于海盐县和崇德县间。有三个恶少,一个冒充孀妇的叔叔,一个伪称是孀妇现在的丈夫,一个假说是其亡夫的儿子,他们将孀妇告到县衙,说她本已再嫁,还有丈夫也有儿子,不应跟母兄一起住。

过了几天,三恶少又向县令表示愿意私下和解。可是没想到,一个多月后,伪称是孀妇现在丈夫的恶少又将女子的母亲告上县衙,女子被判回夫家。

县令更换后,孀妇的母亲和兄长再次到县衙喊冤。王临亨仔细查看案卷,又见伪称是孀妇现在丈夫的恶少相貌凶狠,遂下令将其抓捕。审问后,恶少吐露实情,证明此前一案三人造假,最终三人伏罪。

还有一名未嫁的女子,有一个少年想娶她为妻,但女子的父亲不同意。少年一怒之下,将女子的父亲告上县衙,诬陷他最初同意自己娶妻,然后却将其许给他人,他还出具了婚书媒聘等证据。

在公堂上,王临亨将女子招至跟前,低声问了几个问题,然后马上问少年道:「你的妻子手中有疤痕,是在左手还是右手?」少年愕然,茫然不知。少年炮制的伪案遂以败诉告终。

另有一个案子中的主角是沈氏兄弟,哥哥富有,但早亡,弟弟家贫。两人都没有儿子,只有弟弟家生了一个女儿。弟弟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叫褚升的人,弟弟的大嫂因此常常担心褚升觊觎她家的财产。

一天,大嫂家被盗,她贿赂自己的邻居说看见褚升从屋顶跑过,丢失的正是他的鞋子。王临亨却道:「既然是自家的女婿盗窃,又哪里需要上房顶?而且现在是六月,天气很热,又何必穿鞋盗窃?」褚升遂获清白。

廖县令断鸭案

廖腾奎,字占五,号莲山,清代福建将乐县人。他在康熙八年中举,历任知县、府尹、监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光禄寺正卿、左右通政史司、通政使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户部侍郎等职,享年七十六岁。

康熙二十六年,廖腾奎出任安徽徽州休宁知县。他针对当地时弊,集中力量打击扰乱治安的「斗杀」者,还宣布对其家属亲友不「连坐」。之后招抚外流百姓,健全保甲制度,减轻百姓负担,禁止锢婢,禁侵墓田,「使生者得所,死者以安。」休宁人皆称颂廖县令,并将其名字列入当地的名宦祠。

廖腾奎在断案方面亦是高手。一天,有一养鸭户丢失了数十只鸭子,遂告到县衙,请求县令为自己做主。

廖县令问道:「近来可否有来求售但未如愿的人?」养鸭户说有一个金姓之人曾来过。

廖县令于是派衙役寻找金某的下落,寻到后,在其居住的地方发现了鸭子的踪迹,但金某并不服气,辩解是自家的鸭子,并非偷来的。

廖县令遂取了两家的鸭子,在公堂上混在一起,让养鸭户和金某各自呼唤。

金某唤鸭,鸭子并不应;而养鸭户手拿竹竿呼之,鸭子成群而走,但有一只鸭子并不应呼。

金某以此为自己辩解。廖县令明察秋毫,说:「你偷盗后,怕人察觉,所以另买了一只鸭子杂在其中。」金某低下了头。

此时,养鸭户还说自己养的鸭子脚掌有火烙的痕迹。廖县令命人抬起鸭子的左掌,果然有印记。这进一步左证了金某是偷鸭人。

廖县令责令金某将鸭子尽数返回,并对他进行了应有的惩戒。

尹县令明断杀人案

明代南方某地有个叫尹见心的县令,为人清正,善思考,善于断案。一天,他接到这样一个案子。

原来某人看着富有的侄子十分眼红,想霸占其家产,就请侄子到自己家中喝酒,并趁其喝醉了将其杀害。他的长子和妻子的关系不好,因此与父亲合计后,假装自己捉奸在床,将他的老婆也一齐杀了。之后,拿着两人的首级去报官。按照律法,两人若因奸情被杀,杀人者会被轻判。

尹县令仔细观察两个首级,见一个皮肉已经上缩,一个没有。于是问报案的长子道「你是同时杀死这两个人的吗?」长子回答:「是的。」

尹县令又问他是否有孩子,长子说有一个几岁的女儿。尹县令心下了然,遂先将长子押监,等到天亮再说。

天亮后,尹县令派人将其女儿带到县衙。女孩到后,尹县令将她带入后衙,给她糖果吃,好言细问,了解了实情。杀人的父子一同伏罪。

善于为百姓着想的尹县令注意到县里有一条河,河当中长着一棵大树,过往的船只常常被撞坏。尹县令很纳闷,就问老百姓为何不将大树砍掉。

老百姓说大树是在水底生根,十分牢固,人在水下没办法使力,很难将它砍掉。

多智的尹县令却觉得并不难,他派一个水性好的人潜入水底,丈量大树的高度,然后命人造了一个杉木大桶,两头都是空的。

之后让人从树稍穿下,打入水中,桶的下头插入水底淤泥,上头高出水面。接着用巨瓢将木桶中的水淘干,再让人跳入桶中,锯掉大树,大树因此被彻底砍掉。

聂县令善断拾金案

元朝有个叫聂以道的官员,曾在江西某县任县令。当地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有个人早起出门卖菜,在路上拾到至元钞十五锭,他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怒责道:「莫非是偷来的钱骗我!况且我家从来没有这么多的钱,一定要生大祸,赶快送还人家!」

儿子遵从母命,带着钱又回到了原地。过了一阵儿,果然有人前来寻找,青年就将钱给了他。可是失主却说:「我丢的是三十锭,你为什么藏下一半?」卖菜者争辩说只有十五锭。

双方争执不下,闹到了公堂。聂县令派人向村人询问,证明青年所说属实。于是判道:「失者三十锭,拾者十五锭,非汝钞也,可自别寻。此钞宜给贤母以养老!」

听审的人都拍手称快,那个失主本想算计别人,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参考数据:《寄园寄所寄》、《粤剑编》、《智囊》)△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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