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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母深明大義 安定軍心(圖)
【人民報消息】李景讓(公元789~860年),唐朝中期大臣、書法家。唐憲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進士,官至太子少保、分司東都,封酒泉縣男,卒贈太子太保,諡號「孝」。五代政治家劉昫評價道:「景讓有大志,事親以孝聞,正色立朝,言無避忌。」他一生的成就得益於其母親的教導。 李景讓的母親鄭氏,早年守寡,彼時家道衰落,三個孩子都還年幼。鄭氏獨自承擔養育孩子的重擔,而且治家嚴格。 在最初家境清貧時,一天,李家宅院後的圍牆因爲下雨倒塌,牆中不知何時藏的許多錢也因此曝光。婢女很高興地跑來告訴鄭氏,鄭氏來到圍牆邊,焚香禱告說:「我聽說不勞而獲會給自身招來災禍,上天一定是因爲先夫在世時所積的德行並垂憐我們而賜予這些錢財。但願這幾個失去父親的孩子他日可以學有所成,這也是他們的志向,但這些錢財我不敢取用。」於是讓人將錢埋在地下,重新把牆砌好。 在鄭氏的教導下,三個兒子景讓、景溫、景莊都進士及第,尤其是李景讓更是光耀門第。但即便兒子已經成人,教子極嚴的鄭氏仍不忘教導兒子,在他們犯錯時還會鞭打他們。 比如李景讓在擔任浙西觀察使時,一位牙將違抗他的命令,一怒之下,李景讓將其杖殺。軍中將士們因此憤憤不平,意圖兵變。鄭氏聽聞後,坐在大堂上親自過問這件事,並當衆斥責李景讓:「天子給予你權力,是讓你維護一方的安寧,你怎麼可以根據自己的喜怒來濫殺無辜呢?如果導致一方不寧,你豈止上負天子,也使老母含羞,拿什麼去見你的父親?」說罷,讓左右侍從脫下李景讓的衣服,用鞭子抽打他的背。 將士們見此,上前代爲求情。鄭氏不許,將士們再拜請,鄭氏才饒了李景讓。因爲這樣,軍中的憤怒才平息下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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