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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母女起訴市府公安 數十公民聲援(圖)
 
2020年7月8日發表
 
晏祥菊起訴公安局、市政府案在渝北區法院開庭,由女兒何豔全權代理,近30公民前往旁聽聲援。

【人民報消息】重慶渝北區晏祥菊起訴渝北區公安分局、市政府信息公開復議一案,日前在渝北區法院開庭審理,由女兒何豔全權代理,重慶、上海近三十名維權公民參加旁聽聲援。 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11月5日,晏祥菊被綁架、毆打致胸部骨折,再遭非法拘禁10天。報警後,渝北區分局至今長達8年仍沒有對該報案依法辦理。 2018年,晏祥菊曾向渝北區分局申請公開案發時110出警的警察姓名、職務、警號的信息。 今年,晏祥菊再次申請信息公開,這次要求公開當天「撥打重慶市110後,承辦人員的姓名、職務、警號的信息」,想借此了解案件處理進展情況。 渝北分局卻以申請公開相同的政府訊息,即2018年已經申請公開爲由不予重複處理而未公開。於是她便向市政府申請複議,結果維持原議。 晏祥菊之女何豔表示,2018年渝北分局對應公開涉及處置該報案的7名警察的相應訊息,而並不是公開承辦人相應信息。渝北分局混淆承辦人和處警警察的概念,稱申請公開的是相同政府信息。 何豔說,所謂「處警」就是接觸到警情,到現場出警處理警情的警察。承辦人員是負責案件辦理的警察,只有一、二個人。複議機關未予以糾正渝北分局的違法行爲,最後晏祥菊只好通過訴訟,把渝北分局和市政府一併起訴。但是訴到法院,也同樣是遭遇不公平、不公正的審判。 案件於6月29日,在渝北區法院開庭審理,晏祥菊因身體狀況不好而未出庭,由女兒何豔全權代理。重慶、上海近30名維權公民自發前往參加旁聽聲援。 庭審當天,兩名被告負責人未依法出庭應訴,且沒有合法的不能出庭的理由而申請延期開庭審理,但案件審判長朱依德仍堅持繼續開庭審理。 何豔說,依照行政訴訟法的審判指導書上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有正當事由說明情況就可以不用出庭,但因工作忙或是要參加公務活動是不屬於正當事由的。 何豔要求書記員把這個理由記錄進去,法官不讓記,他也知道這不是正當事由。顯然,審判長維護被告的行爲一直貫穿着整個審判過程。 據悉,何豔爲了替母親維權,開始學習法律,並運用到實際中。但她發現,在這種人治並非法治的環境下,任何一條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路都是舉步維艱。「因爲你要去上訪,會被綁架、毆打、非法拘禁等;要用法律來解決,司法又是絕對不依法審判。」 庭審結束後,旁聽的公民都在指責公安機關。有公民說,現在走路都犯法了,他們(公安機關)該做的不做,該立案調查的不調查,一天到晚還來維穩訪民啊! 何豔很感嘆,通過這樣一個再小不過的信息公開案子來看行政司法環境,法治真是無從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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