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維權人士李洪宇被慶安縣公安局拘留期間出現生命危險,送醫急救。 |
【人民報消息】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縣維權人士李洪宇,因追討伊春市政府拖欠的上千萬元工程款,被當地政府以「尋釁滋事罪」判入獄4年。2020年5月14日,李洪宇刑滿釋放。 近年來,隨着中共政府對保障房建設、危房改造、棚戶區改造等住房領域投入資金,政府官員對該項資金的貪腐現象也隨之增加。 2012年5月1日,伊春市政府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李洪宇從慶安縣來到伊春市,與建築商「中煤國際合作總公司」負責人於平在伊春工程處,簽訂「名人水岸公寓」五項的承包合同。 同年10月30日,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李洪宇卻得不到工資。爲此,李洪宇多次到伊春市政府和省信訪局要求解決此事。後來才得知,伊春市政府將工程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建築商,證照不齊,手續不全,也沒有交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李洪宇只好去北京反映情況,這才引起重視。 李洪宇透露,省政府信訪局局長齊彥光召集綏化市、慶安縣、伊春市多名官員在伊春市召開協調會(有完整視頻爲證)。協調會上,伊春市副市長白波表態,待賬目清楚後一併解決。根據兩份工程結算明細單,伊春市政府共拖欠工程款逾1,565萬元。會後,當工程賬目交給伊春市政府時,官員的態度卻變了,李洪宇只好走法律程序求償。 在李洪宇與建築商的合同上明確規定:對所有單項承包人的票據,沒有李洪宇簽字不生效;回款時必須有李洪宇接收支配發放款項。 李洪宇表示,由於我多次進京反映問題,因此遭伊春市的打擊報復,在未與我覈算的情況下,將工程款直接發放給我下面各個單項工程的承包人。有的單項承包人編造工資表、虛報冒領、重複多領等,造成一些農民工沒有拿到工資。 李洪宇妻子王春芳表示,爲了維權,李洪宇和一部份被拖欠工錢的農民工長年奔波上訪,可是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不但血本無歸,還欠下了鉅額債務,身心備受折磨,夫妻倆疾病纏身。 2016年4月1日,李洪宇再次去北京上訪,但是被慶安縣公安局的警察截回,並予以15天的行政拘留,不通知家屬,也不告知家屬拘留地點。 李洪宇表示,此前3個月,自己才剛做了氣管神經鞘瘤的手術,還在恢復期,需要按時服藥和護理。但是被關進拘留所後,沒有得到醫藥護理,病情惡化,被緊急送往縣醫院搶救。在這種情況下,慶安縣公安局副局長劉鳳志還惡狠狠地說人死了他負責。「這些警察根本不把老百姓當人看,視人的生命爲兒戲,沒人性!」 王春芳表示,同年6月26日,李洪宇在幾名家屬的陪同下去北京看病,但是剛下車就被慶安縣公安局的警察帶回,被關進看守所,進行刑事拘留。隨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入獄4年。 王春芳還說,講起來太心酸了。過年時,要帳的人來到家門口堵人要錢,我因爲信用卡欠賬還不上,被法院起訴。我母親84歲了,一個月有一千多元收入,我們全指着這點錢活着。李洪宇因爲有坐牢案底,出去找工作都沒人要。 王春芳說,我們希望地方政府能把我們的血汗錢還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