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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奇人劉玉廳常在陰間判案(圖)
 
2019年1月4日發表
 
陰間審判。

【人民報消息】晚清時期有個人叫劉玉廳,籍貫福建,原先給直隸總督當幕僚,後來被辭退,到天津居住。他原本與天津府的一位張縣令有很好的交情,想在他手底下找個工作好有棲身之處,不料實在沒有空餘的人員編制。張縣令無法安排工作,卻贈與了一筆錢財給劉玉廳當作盤纏和生活費。 劉玉廳和他的僕人先在縣城內彌勒庵暫時借住,主僕二人也沒帶什麼行李,顯的頗爲落魄。主人手上沒太多錢,僕人就向庵裏的僧人要飯吃。久而久之僧人發現僕人要飯時,經常只要一人的份量,就問:難道你家主人不吃飯? 僕人說:我家主人還沒睡醒,如果要等他醒,我早就餓壞了,望您慈悲,分一點齋飯給我。僧人覺的奇怪,人的瞌睡怎麼那麼多?繼續詢問才知道:劉玉廳每次睡覺,一睡就是三五天,甚至七八天,有時醒來後還會因爲疲勞而再睡一天多,所以經常不吃飯,在京城的時候,就是因爲睡覺太多才被辭退的。 僧人以爲劉玉廳有什麼嗜睡的病,害怕他死在這裏,就想下逐客令請他離開,僕人則擔保主人劉玉廳身體健康,絕對沒問題。他們主僕倆才繼續留了下來。又過了一段時間,僧人與僕人都很熟悉了,僧人才慢慢從僕人口中得知:原來劉玉廳雖是陽間大活人,卻在陰間有官職在身,肉體看着一睡好幾天,其實是元神離體去陰間辦案了。陰間案件很多,每隔幾天就要去一次,大多都是陽間逃脫法律制裁的壞人在那邊接受審判。 僧人更好奇了,經常在劉玉廳清醒的時候問他究竟在陰間擔任什麼官職,每天處理什麼案件,可劉玉廳根本不回答。僧人就賄賂僕人,僕人說:主人有一個小箱子,平日鎖的嚴實,定然有很重要的東西在裏面,等主人睡了,我們一起打開看。隨後等到劉玉廳又睡過去了,他們就偷偷把箱子打開,發現裏面有很多案卷,上面的判決公正嚴明。僧人偷偷抄錄下幾宗案件經過與判決。 一起案件是京都某縣李姓人家,妻子不能生養,納妾後有了三個兒子。妻子去世時,大兒子二十出頭,次子十九歲,小兒子十七歲。三個兒子爲了財產,合謀將父親誘騙到荒野弒殺。小妾溺愛、姑息三個不孝逆子,不僅不報官,還幫忙掩蓋說孩子父親外出了。同鄉都很氣憤,但是怕惹上麻煩,誰都沒舉報。又過了幾年,她的二兒子娶了鄰村一戶人家的女兒,老丈人家富裕殷實,李家三兄弟於是經常索要乃至訛詐錢財,但是得手不多。 三個不孝人渣商量了一會,要用母親的死亡訛詐親家。二兒子逼迫母親服毒,母親不肯,老大威脅母親:「妳老了,活着有何樂趣?妳這樣死了,我們厚葬妳,多好!」 母親恐懼顫抖着求饒,三兄弟不理會,直接拎着母親耳朵強行灌毒藥。毒性開始發作後,母親被他們抬到二兒子老丈人家就死了。 丈人家告到官府,官府以自殺訛詐,重責三個兒子,讓他們把母親屍體自行埋葬。因爲事關重大,官員不願承擔責任,竟然也沒深究。當時晚清時期,官場腐敗,老丈人家因爲這件事,不得不打點賄賂官員,破費了很多錢,家道就此衰落。 三個人渣草草葬了母親,這件事在人間就這麼結束了。按照陰間律法:這三個人渣行爲如同梟、獍。(《漢書•郊祀志》中記載:梟是將母親吃掉的不孝鳥;獍是吃掉父親的惡獸,梟、獍常用來形容狠毒不孝之人),未來要凌遲處死,轉生五世做豬,受盡宰割之苦。縣令貪贓枉法,要受肢解之刑。 這樣的案卷記錄還有好多起,有的案子很繁瑣,僧人就沒抄錄。劉玉廳醒來,已經知道了有人偷看自己的記錄,把僕人責打了一頓,又叫來僧人,責備他膽大妄爲,會受陰司懲罰。僧人害怕,伏地求饒。 劉玉廳說:「你泄露我的機密,連累我不輕。既然已經被你偷看了,再隱瞞也沒什麼好處,勞煩你告知世人:幹壞事也許可以僥倖逃過陽間的法律制裁,但是絕不可能逃脫陰間的懲罰。人應該積德行善,不要以爲做了壞事會神不知鬼不覺。」第二天,劉玉廳就帶着僕人離開了,不知去向。 (數據源:《醉茶志怪 劉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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