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了房子後又出爾反爾,這種不講誠信的開發商在中國不知有多少。

【人民報消息】西安市民蔣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煩心事,她今年3月份買了一套房,交了11萬首付款,4月份卻被開發商告知來退房,因爲領導通知「不賣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據《華商報》2017年5月23日報導,「如果四、五月份西安的房價突然下降了,開發商還會讓我退房嗎?」說起自己買房的經歷,蔣女士很是無奈。 3月16日,她以6,398元/平方米購買了綠地:曲江名城一套88.6平方米的商品房,並繳納11.6萬元首付款。交錢時,她還跟銷售開玩笑地說:「這就交錢了,不能反悔了哦!」銷售說:「反悔是要交違約金的。」 當天,銷售還表示,公司內部手續走完後,一兩週內就能完成整個購房手續,若以前未貸過款,按揭貸款手續也辦理得比較快。同時,銷售人員還讓蔣女士將自己公積金賬戶的首頁截屏發給了她,說是辦按揭貸款時需要這些數據。 蔣女士說,原本以爲對方很快會通知她辦手續,可交了首付款第二個星期,她詢問銷售進展時,對方表示房子手續有點問題,讓等通知。可之後蔣女士數次聯繫對方,銷售均表示沒有結果。 在多次催問後,4月26日,綠地銷售人員主動聯繫了她,稱領導明確答覆了,說房子賣不了,原因她也不清楚。她可以做的就是辦理退款,交多少退多少。蔣女士並不認可,並將訴求告訴銷售,請她轉達,看領導如何處置。但直至昨日,綠地方面再未聯繫過蔣女士。 蔣女士氣憤地說,兩個月的時間,西安的房價持續上漲,若退房再買同地段的房子,房價上漲的差價這個損失誰來補償? 銷售:接領導通知 這套房不賣了 5月19日,記者同蔣女士來到綠地曲江名城銷售部,當時給蔣女士簽訂購房協議的銷售顧問說,蔣女士所購房爲工程款抵衝房,領導說賣不了,她也沒有辦法。 這是否與近期部分區域商品房價格上漲有關係呢?該銷售顧問稱,蔣女士買房時是上面領導通知讓賣的,賣不了也是接領導通知的,至於具體的原因她並不知情。 後期將如何處理呢?該銷售顧問說,公司現在給出的意見是,退還蔣女士交付的11.6萬元首付款。 賣房給蔣女士的銷售顧問是代理公司的員工還是開發商的員工呢?22日上午,綠地控股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綠地曲江名城的銷售顧問是他們公司的職員。 中共的天下 永遠是老百姓吃虧 律師認爲,開發商與消費者之間達成的購房合意及交付定金簽訂購房協議的行爲,可以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定金合同,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案系定金合同糾紛,開發商收取消費者購房定金後,又拒絕向消費者出售房屋,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向消費者賠償因房價上漲所遭受的損失。 現在房價上漲的兇,很多人都是省吃儉用加上家人的幫忙才能買一套房子。遇到這種不講誠信的開發商,看看網友怎麼說: 「開發商退縮,僅還首付肯定是不行的,雙倍退賠還算勉強,應該十倍退賠!這樣的房地產商絕對是奸商,太不講誠信了!」 「這種公然違背合同違背道德的事情,爲什麼就沒有法律來嚴懲呢?結果無非是退房拿錢走人。但是這種違規行爲爲什麼就沒有制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