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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獲被放生的鱷龜 但只剩龜殼(圖)
【人民報消息】近日網絡熱議的「愛心團隊到雲南西雙版納放生『生態殺手』鱷龜」事件有了新進展。記者23日從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獲悉,目前,被放生的鱷龜已被找到,放生鱷龜的楊某、汪某等相關人員已全部到案,將面臨處罰。 據中國新聞網2017年4月23日報導,4月1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成都來的愛心團隊將一隻疑似鱷龜的外來物種放生到西雙版納,該網友表示,將會給當地物種造成毀滅性的打擊。消息傳出後,引來衆多網友擔心和吐槽,也引起了當地森林公安的關注。 4月2日,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按照微博舉報的內容,對案件展開調查。 經調查查明,3月29日,一名來自成都的遊客汪某在景洪至猛臘的路上看到有人在販賣「大烏龜」,因擔心其被人買去殺了吃,和朋友出資買下「大烏龜」。 3月30日,汪某等人帶着「大烏龜」來到猛臘縣一家名爲猛臘雲池農業專業合作社的旅行社,委託安排遊玩項目。在合作社楊某的安排下,汪某等人體驗了當地露營、野炊、攀巖等衆多項目。下午17時左右,汪某等人發現「大烏龜」一天沒有進食,幾乎奄奄一息,便找到合作社的楊某詢問處置「大烏龜」事宜。隨後,汪某等人在楊某的帶領下,一同到猛臘鎮猛遠村南拼河進行放生。途徑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界樁時,參加放生的人員還一起抱着「大烏龜」合影留念。最終,在不知道放生的是外來物種鱷龜的情況下,楊某、汪某等人將「大烏龜」放生到南拼河內。 4月1日,在汪某等遊客走後,楊某將當日放生的照片分享到了朋友圈,後被網友發現並通過微博舉報給了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 4月2日,森林公安民警按照舉報內容,通過走訪調查,找到了楊某。此時,楊某才得知自己放生的是外來物種鱷龜,並且已經涉嫌違法。 爲了避免放生的鱷龜給西雙版納物種造成打擊,楊某組織親友團和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一起對南拼河及周邊村寨河流進行地毯式搜索。但是經過近20天的搜尋,依然無果。 4月22日,森林公安民警和楊某得到消息稱,有橡膠廠的工人曾抓到一隻大烏龜,並且已經煮食。後經調查查明,3月31日,張某某和楊某某在南拼河下游發現「大烏龜」並將其煮食,僅留下龜殼。森林公安比對後確認,被煮食的鱷龜爲楊某等人放生的鱷龜。 經司法鑑定機構初步鑑定,楊某等人放生的確爲外來物種鱷龜。因楊某等人在得知放生的是鱷龜後,積極配合森林公安調查,並組織人員打撈鱷龜,有從輕處理的情節。按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猛臘派出所即將對楊某等人處以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我們國人的吃功比鱷龜更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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