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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強拆報告出爐 自衛反擊抗暴事件頻發(圖)




2016年中國大陸各地非法拆遷依然強盛。



中國大地處處只能聽到民眾的哭聲:房子被強拆,土地被強徵……

【人民報消息】中國城鄉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4月16日,發佈了2016年《中國拆遷年度報告》。主要撰寫人王才亮律師在報告中表示,由於拆遷主體普遍的下移至基層,暴力拆遷手段更加無底線,當公正難尋時,以暴抗暴事件明顯增加。

這個報告已經是第7年發表,多年代理強拆維權案的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一直是這份民間報告的撰寫方。

立案難勝訴更難 以暴抗暴維權

報告寫道,2016年,許多地方的房屋徵收拆遷的主體繼續呈現出模糊的趨勢,一些地方,街道、鄉鎮甚至小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為了拆遷主體,其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的監管。

該報告說,新的《行政訴訟法》實施前是立案難,實施後是勝訴難。當司法救濟無能、公正難尋之際,被拆遷人只好自力救濟,「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自己找說法」,以暴抗暴,最後釀成血案。

2016年拆遷的特點

2016年,由於頭年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拆遷總量雖然有所下降,但這一領域的矛盾仍然在加劇。報告中羅列三個原因:

1. 拆遷的動力依舊:

熱點城市銷售形勢較好、住房價格仍然上漲,致使拆遷徵地數量處於反彈形勢。而「確保房地產能夠滿足人民的需要」也為拆遷徵地繼續提供政策依據。

2. 暴力拆遷手段更無底線:

由於拆遷糾紛,多年來引發的流血事件已是不少,而2016年的拆遷「血案」更加怵目驚心,從5月1日爆出的海口暴力強拆事件,到5月10日發生的鄭州拆遷血案,再到湖南長沙、江蘇沛縣各一位老人在強拆時被埋身亡,以及9月中旬湖南汝城因拆遷矛盾激化引起的血案,都表明拆遷領域的暴力程度有增無減。現在一般的拆遷血案已難以引發公眾和傳統媒體的關注。

2011年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禁止政府擅自「行政強拆」,政府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近年來的拆遷血案時有發生,顯示該規定並沒有取得效應,原因在於地方政府又玩出了新招,即以「誤拆」掩蓋「血拆」。

3.「拆遷主體下移」成為違法行政的新特點:

近年來,區縣政府將本來是其本級政府的責任下移至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於是街道辦成了「拆遷辦」,基層自治組織成為「拆遷公司」。街道辦事處除制定拆遷補償政策,也承擔起拆遷責任。而在違法行政的一些地方,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也都被綁上了拆遷的戰車。如此一來,預料近年內城中村或郊區農村仍將是「血拆」的高發區。

「誤拆」成為犯罪者的保護傘

2016年僅通過自媒體揭露的「血拆」事件在100件以上。而該報告中列舉的10個典型案件中,有兩起駭人聽聞的「血拆」案件,是被以「誤拆」來處理,而「誤拆」也成為犯罪者的保護傘。

2016年7月7日,湖南這起「強拆致活埋農婦案」,曾引起社會很大震驚。婦人龔雪輝在自家房屋被強拆後,被掩埋在廢墟裡21天,最後是他兒子找來挖掘機挖出母親的遺體。

但是對此慘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區級官員僅被處以記過以下處分,直接責任人員也僅以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重大責任事故起訴,其中僅一人判處1年有期徒刑實刑。

另一起是發生在2016年9月7日,江蘇沛縣老婦人王世蘭被「誤拆」掩埋致死。92歲的王世蘭,被倒塌的房屋掩埋,家屬用了20多分鐘挖開廢墟後將老人移出,120急救人員當場確認老人已無生命體徵。

拆遷辦工作人員說,是因拆遷公司在對相鄰房屋實施拆除作業時,司機「操作失誤」,誤將老人所在房屋碰倒。政府方面的「誤拆」定性已經出來,臨時工的陶某已經拘留,似乎也成了替罪羊。

此外,逼遷手段則被用到極致。河北賈敬龍案暴露出村官們主導拆遷不僅違法而且有違人道。2015年2月19曰,河北賈敬龍因自家房屋被拆一事,使用射釘槍射殺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何建華,被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2016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賈敬龍死刑立即執行。

王才亮表示,賈敬龍案件暴露的石家莊北高營村非法拆遷的問題十分具有典型性,幾乎包括了當前中國大陸非法拆遷的大部份手段,其場景在大部份非法拆遷活動中都能看到。

民眾對法律失去信心

民間法律工作者、反非法拆遷專家倪文華表示,拆遷的利益太大了,才存在這麼多的非法拆遷問題。「這利益太大了,一畝地幾百萬,給老百姓幾百塊錢,以利爭利,才造成這麼多的非法拆遷事件。拆遷就像在搶錢,拆了再說,怎樣都合算。」

倪文華長期為非法拆遷的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務,他發現「老百姓對法律沒信心,這後果很嚴重」。

倪文華認為,要杜絕非法拆遷問題其實很容易,「只要法官依法辦案,但是法官都被控制,司法干涉很嚴重。」「要杜絕這問題就必須老百姓參與,但是老百姓無法參與,老百姓維權都很難了,強拆你報案,警察來看一看走了,沒人管這事,你去法院立案,勝訴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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