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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農婦冤獄十餘年 終獲道歉與國賠(圖)
 
2016年9月12日發表
 
陝西省商洛市中級法院副院長、賠償委員會主任等多人,代表法院向冤獄近11年的柯長桂鞠躬道歉。

【人民報消息】2002年6月3日,陝西省商洛市柞水縣曹坪鎮田豐村發生一起命案。村民郝延林蹊蹺死在路邊,經法醫鑑定,死因是老鼠藥中毒。 8個月後的2003年2月22日,柯長桂夫婦和村裏其他5名村民被帶到派出所。警方使用測謊儀,結合部份口供,認定柯長桂爲犯罪嫌疑人。 2003年2月24日,柯長桂的丈夫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1個月後釋放回家。兒子蔡幹鵬說,父親回家就說在裏面被打了,之後他帶父親到323解放軍醫做傷情鑑定,鑑定結果是頸椎性損傷。同年3月20日,母親柯長桂被正式逮捕。 2003年12月9日,商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柯長桂死刑,緩期2年執行。 柯長桂對法官、對律師都說她沒有殺人。兒子蔡幹鵬也說,有太多的證據能證明母親的清白,比如殺人動機不成立,毒品來源說不清楚,只有口供,而且口供有刑訊逼供的嫌疑,審訊常常在晚上半夜,一審就5到6個小時。 2004年7月,陝西省高級法院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商洛市中級法院重審。但商洛中院直接把案件轉發給柞水縣法院再審。柞水法院改判柯長桂有期徒刑15年。柯長桂不服,多次申訴被駁回。 2013年11月,經過3次減刑,失去自由10年9個月零2天的柯長桂刑滿釋放。出獄後的2年裏,柯長桂一直堅持爲自己申訴,因爲要清清白白做人,「我們沒做就沒做,我們不能認這個。」 據陝西媒體報導,當年參與此案,並在筆錄中籤名的4名公安幹警,如今均已獲得升遷。商洛市檢察院當年的公訴人,還多次獲得省級榮譽。商洛中院當年的審判員或已退休、或已是審判庭的領導。 柯長桂全家的努力,沒有中斷。2015年6月8日,柯長桂的兒子蔡幹鵬向陝西高院提起申訴,爲母親翻案。同年10月,高院發送「再審通知書」,要求商洛中院重新開庭,再審柯長桂一案。 2016年5月12日,商洛中院送達刑事判決書。判決書指出︰原一二審判決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柯長桂涉嫌故意殺人。法院正式撤銷對柯長桂原有的刑事判決。 7月1日,柯長桂終於等到了「無罪判決」。 8月16日,柯長桂向商洛市中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國家賠償金635萬餘元(人民幣)。 9月1日,柯長桂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聽證會在商洛中院舉行。聽證會上,商洛市中院副院長、賠償委員會主任等人代表法院向柯長桂鞠躬道歉。並於9月6日作出決定,給予柯長桂130萬元的國家賠償。 近11年,共3,929天的冤獄,給予130萬元的國家賠償,多乎?少乎?網友們的評論五花八門,但有一共同點就是︰應該追責,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爲違法者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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